招标
资兴市第一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数字化X射线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资兴市财采计[2023]112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直荣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欧阳婷莉1511559437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6
公告正文
资兴市第一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数字化X射线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0月30日
资兴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资兴市第一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数字化X射线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资兴市第一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数字化X射线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资兴市财采计[2023]112号
3、采购代理编号:ZLCG(2023)055
4、采购项目预算:¥1066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安装调试并能正常使用。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t询价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包号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元)
最高限价
(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
资兴市第一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数字化X射线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
数字化X射线系统(DR)
1套
¥1066000.00
¥1066000.00
¨
¨
医用恒温箱
1套
离心洗板机
1套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询价。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说明: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一)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为制造商投标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货物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二;
3、符合基本及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4、其他说明。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函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06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地点为湖南中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B栋二单元1206)。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函第三、四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发出询价邀请,并发出询价通知书。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邀请通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本邀请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资兴市第一人民医院 
(2)地    址:资兴市晋宁路100号
(3)联系人:张直荣
(4)电    话:18975500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中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B栋二单元1206
(3)联系人:欧阳婷莉
(4)邮  编:423000
(5)电  话:15115594377
(6)电子邮箱:14049001@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1)项目联系人:欧阳婷莉
(2)电      话:15115594377
 
 
附件一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附件二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此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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