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郑州公用置业有限公司受郑州中原常西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就中央文化区北部片区5号地块垃圾、土石方清运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郑州公用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在地块垃圾、土石方清运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央文化区北部片区5号地块垃圾、土石方清运工程
2.2招标编号:0635-1807N535
2.3建设规模:中央文化区北部片区5号地块占地约56.3亩。
2.3项目地点:中央文化区北部片区5号地块位于中原区市民大道、乐山路、晨星路、雪松路围合区域;
2.4招标范围:中央文化区北部片区5号地块内(市规划局确定的地块边界红线以内)垃圾(含房屋基础等地下建筑垃圾)、土石方(含路面破除、渣土、植被垃圾)等清运至达到文探要求,同时负责各种手续的办理及外部环境协调工作。在土方清运实施过程中,中标人需遵守有关渣土清运的相关规定,并对实施过程中的一切生产安全责任负责,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5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郑州市扬尘整治规定;
2.6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企业,并具备郑州市建筑垃圾清运许可证或郑州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合同金额400万元以上的渣土外运类似业绩。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原件。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且具有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保主管部门出具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4信誉要求:
3.4.1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人(法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受惩黑名单”。在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4.2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施工的工程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至 2018 年 9 月 4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00至 11:30 ,下午 15:00 至 17:30在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市东明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往南200米路东金成大厦9楼招标七部)报名。
4.2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郑州市建筑垃圾清运许可证或郑州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
(4)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5)“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公司信息、“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页。
备注:①上述(1)-(5)款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②投标人应对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接招标人通知后5日内,到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市东明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往南200米路东金成大厦9楼招标七部)现场获取。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公用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371-6398876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先生
电 话:0371-86631718、15838279219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