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乌苏市市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二次)
金额
152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5420223041100104002
预算金额1520万元
招标公司乌苏市融兴绿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建东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汇恒百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蒲保坤0992-726887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乌苏市市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二次)
( 65420223041100104002)
一、招标条件
本 乌苏市市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建设项目(文号:备案证编码:202328)已由乌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招标人为乌苏市融兴绿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152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
2.项目规模: 新建安达停车场司机休息室及公厕建筑面积80.055㎡、停车棚336㎡,火车站停车场司机休息室及公厕建筑面积80.055㎡,停车棚285.09㎡,1250KWA箱变两座、自动洗车机两座、室外硬化及绿化、给排水、暖气管网及附属配套设施,快速充电桩20座、普通充电桩4座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420223041100104002001
标段(包)名称: 乌苏市市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二次)
招标范围: 新建安达停车场司机休息室及公厕建筑面积80.055㎡、停车棚336㎡,火车站停车场司机休息室及公厕建筑面积80.055㎡,停车棚285.09㎡,1250KWA箱变两座、自动洗车机两座、室外硬化及绿化、给排水、暖气管网及附属配套设施,快速充电桩20座、普通充电桩4座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设计工作包括:设计阶段包含施工图设计、协助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内容,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总承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6月0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
总工期: 209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1.2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建筑专业)丙级及以上);
1.3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1.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设计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2.1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以上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且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资格;
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2设计负责人:二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及以上资质(本单位注册)[若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
2.3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以上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投标其他条件:3.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1个(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竣工验收报告),(类似业绩指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或总承包项目)。
3.2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3拟派拟派项目管理班子中施工技术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检查员1人、资料员1人,配备齐全;并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
3.4建筑施工企业关键位(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
3.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6信誉要求:近三年在建筑市场无不良记录,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人及单位需提供公诉纪录,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集体上访事件,未列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黑名单。投标人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7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时由牵头单位下载;
3.8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
3.9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10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且项目班组人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3.11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5月09日到 2023年05月29日
2.获取方式: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5月30日 10:30
2.递交方法:网上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5月30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乌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2023年05月08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 65420223041100104002)
一、招标条件
本 乌苏市市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建设项目(文号:备案证编码:202328)已由乌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招标人为乌苏市融兴绿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152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
2.项目规模: 新建安达停车场司机休息室及公厕建筑面积80.055㎡、停车棚336㎡,火车站停车场司机休息室及公厕建筑面积80.055㎡,停车棚285.09㎡,1250KWA箱变两座、自动洗车机两座、室外硬化及绿化、给排水、暖气管网及附属配套设施,快速充电桩20座、普通充电桩4座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420223041100104002001
标段(包)名称: 乌苏市市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二次)
招标范围: 新建安达停车场司机休息室及公厕建筑面积80.055㎡、停车棚336㎡,火车站停车场司机休息室及公厕建筑面积80.055㎡,停车棚285.09㎡,1250KWA箱变两座、自动洗车机两座、室外硬化及绿化、给排水、暖气管网及附属配套设施,快速充电桩20座、普通充电桩4座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设计工作包括:设计阶段包含施工图设计、协助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内容,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总承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6月0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
总工期: 209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1.2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建筑专业)丙级及以上);
1.3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1.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设计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2.1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以上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且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资格;
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2设计负责人:二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及以上资质(本单位注册)[若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
2.3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以上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投标其他条件:3.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1个(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竣工验收报告),(类似业绩指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或总承包项目)。
3.2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3拟派拟派项目管理班子中施工技术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检查员1人、资料员1人,配备齐全;并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
3.4建筑施工企业关键位(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
3.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6信誉要求:近三年在建筑市场无不良记录,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人及单位需提供公诉纪录,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集体上访事件,未列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黑名单。投标人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7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时由牵头单位下载;
3.8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
3.9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10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且项目班组人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3.11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5月09日到 2023年05月29日
2.获取方式: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5月30日 10:30
2.递交方法:网上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5月30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乌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苏市融兴绿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汇恒百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南苑街道振兴路社区塔城北路184-302号(交警大队东侧) |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福升华国际建材城2-206二层 |
联 系 人:张建东 | 联 系 人:蒲保坤、杨学兵 |
电 话:18609910161 | 电 话:0992-7268876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3364330153@qq.com |
2023年05月08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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