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00245015220243401
二、合同名称:关于复印机的框架协议合同
三、项目编号:2991201000000155179
四、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框架协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
地址:银都路3700号
联系方式:18901787467
供应商(乙方):上海志诚泰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雨(男)
地址:上海上海市静安区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1346号201-1室
联系方式:1360161418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 ApeosC2560CPS+1T+工作台
数量: 1.00
单价(元): 17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ApeosC2560CPS+1T+工作台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 【配件】纸盒
数量: 1.00
单价(元): 3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标项三
主要标的名称: 【配件】CT202496
数量: 1.00
单价(元): 44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标项四
主要标的名称: 【配件】CT351356
数量: 1.00
单价(元): 97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标项五
主要标的名称: 【配件】PS打印语言
数量: 1.00
单价(元): 3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
2491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9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关于复印机的框架协议合同(11N002450152202434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