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区丙子河流域雨污分流工程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网上招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区丙子河流域雨污分流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发改字【2023】6号、关于合肥市包河区丙子河流域雨污分流工程立项的复函
1.4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市级 50%,区级 5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区丙子河流域雨污分流工程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BBBZ00043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 招标项目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2.6 招标项目规模:丙子河流域以珠江路以北,玉龙路以西、丙子河徐河流域分界线以南区域烟墩街道为本次主要治理范围,服务面积约为981公顷。详见招标文件。 2.7 招标项目概算:316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 280 万元,管网检测费36 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地形图测绘、管网及排口污水溯源排查、小区内部溯源排查、地下管线物探、检测、环评、可研、勘探、项目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项目实现入库后,施工图设计及审查经招标人同意后,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根据招标人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2.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合肥市包河区丙子河流域雨污分流工程勘察设计,具体任务包括管网及排口污水溯源排查(含管道疏通清淤)、小区内部溯源排查、测绘勘察、地下管线物探、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施工图审查等,该工程主要针对丙子河流域回迁房、开发商破产小区、学校等存在雨污混接现象的排水户,如滨湖菊园、公元天下、荣盛华府、师范附小四小等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对丙子河流域市政管网病害严重的进行改造修复。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 工程勘察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1.2 工程设计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和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采用联合体参加投标的,需满足以下要求: 3.6.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所组联合体应满足3.1资质条件,且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第3.5条要求。 3.6.2 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满足3.1.2资质条件、第3.3条要求。 3.6.3 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主要权利和义务以及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 3.7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4月01日00:00至2023年04月21日09:3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0395、66220387。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2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1日0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3楼1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行政服务大厅5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郑工
电 话:0551-63357283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黄工
电 话:0551-66220395、66220387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
地址:包河区花园大道卓越城文化园7号楼4楼402室
电话:0551-63357533、63357536
9. 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 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3 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进行网上招标,投标文件云上开标大厅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