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DR等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16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009-2341holly028
预算金额160万元
招标联系人谭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妮025-5227837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9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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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妇幼保健院DR等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7 16:1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DR等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微信公众号Hollyitc(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 12 19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009-2341HOLLY028

项目名称:南京市妇幼保健院DR等设备采购项目

包号

名称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是否接受进口

01

DR

1

160

02

DR

1

160

03

移动DR

1

130

04

乳腺机

1

190

05

乳腺X射线断层摄影设备

1

270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1月至今)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以下信用承诺要求可只提供书面承诺书。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拒绝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其它:

 1.投标货物若为进口设备,投标人须提供代理商/经销商证书(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或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原件);

2.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进行3C强制认证的,投标人须提供3C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需按照国家规定提供投标人以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需按照国家规定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12 4 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微信公众号:Hollyitc(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方式:

1、关注微信公众号:Hollyitc(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选择招标服务;

2、选择项目1009-2341HOLLY028填写正确的供应商信息;

3、上传以下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标书工本费:100/

开票、退款相关事宜请联系025-52278370

注:如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接收招标文件的情况,由投标人承担相应风险。

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的,后果自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 12 19  日上午930

地点: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楼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诚信档案

1.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

1.2、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南京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人地址:南京市天妃巷123

联系方式:谭老师 025-522261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202008

联系方式:025-52278370

  真:025-52278761

邮箱:hollyzbzy@artall.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玥妮

电话:025-52278370

 

 

                                          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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