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购置超声波流量计、激光多普勒测速仪、有源环天线、浪涌抗扰度信号线耦合/去耦网络履约验收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1/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购置超声波流量计、激光多普勒测速仪、有源环天线、浪涌抗扰度信号线耦合/去耦网络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07日
一、合同编号: JH24-210000-07113-004-01
二、合同名称: 购置超声波流量计、激光多普勒测速仪、有源环天线、浪涌抗扰度信号线耦合/去耦网络004包合同
三、项目编号: JH24-210000-07113
四、项目名称: 购置超声波流量计、激光多普勒测速仪、有源环天线、浪涌抗扰度信号线耦合/去耦网络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
联系方式: 13840024627
供应商(乙方): 沈阳五衡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南顺城路16号8号楼205室
联系方式: 13840378859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已按要求时间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及相关人员的培训。
履约要求: 货物送到指定的地点,安装、调试完毕、现场培训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采购单位支付合同金额的100%,采购单位在支付款项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开具合法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单位有权不支付(任何一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责任.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提供免费的现场安装、调试、培训。时间可根据双方协商而定涉及费用包含在总价,培训差旅人员费用由供方全部承担。
履约期限: 合同生效后5个月货到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
履约地点: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4年11月07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刘春萌 臧立新 陆科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07日
一、合同编号: JH24-210000-07113-004-01
二、合同名称: 购置超声波流量计、激光多普勒测速仪、有源环天线、浪涌抗扰度信号线耦合/去耦网络004包合同
三、项目编号: JH24-210000-07113
四、项目名称: 购置超声波流量计、激光多普勒测速仪、有源环天线、浪涌抗扰度信号线耦合/去耦网络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
联系方式: 13840024627
供应商(乙方): 沈阳五衡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南顺城路16号8号楼205室
联系方式: 13840378859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已按要求时间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及相关人员的培训。
履约要求: 货物送到指定的地点,安装、调试完毕、现场培训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采购单位支付合同金额的100%,采购单位在支付款项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开具合法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单位有权不支付(任何一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责任.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提供免费的现场安装、调试、培训。时间可根据双方协商而定涉及费用包含在总价,培训差旅人员费用由供方全部承担。
履约期限: 合同生效后5个月货到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
履约地点: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4年11月07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刘春萌 臧立新 陆科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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