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望谟县枫林片区及平洞片区排涝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4/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李金学
公告正文

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望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望谟县枫林片区及平洞片区排涝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并于2024年04月26日10时00分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E5223262024000209001001

标段(包)名称:望谟县枫林片区及平洞片区排涝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代理: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望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标时间: 2024-04-26 10:00

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室机位四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新世纪建筑有限公司
总 分: 81.69 报价: 设计部分:参照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文件中设协字[2019]7号及《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等文件收费标准下浮58%。建筑安装工程部分:参照《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及配套文件等收费标准下浮3.06%.
质 量 要 求: 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技术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负责人: 李金学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11201309418
工 期(天): 730 资格能力条件: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晶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 65.20 报价: 设计部分:参照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文件中设协字[2019]7号及《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等文件收费标准下浮55%。建筑安装工程部分:参照《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及配套文件等收费标准下浮3.04%.
质 量 要 求: 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技术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负责人: 杨涛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16201918425
工 期(天): 730 资格能力条件: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设计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瀚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 64.96 报价: 设计部分:参照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文件中设协字[2019]7号及《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等文件收费标准下浮56%。建筑安装工程部分:参照《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及配套文件等收费标准下浮5%.
质 量 要 求: 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技术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负责人: 任江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15201700087
工 期(天): 730 资格能力条件: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设计资质:市政行业(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

公 示 期: 2024-04-27至2024-05-07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望谟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诉电话: 0859-4610336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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