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122-00133
预算金额760.7万元
招标联系人-024-8788334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邵静
标书截止时间2022/09/01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15
公告正文

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美”建设)项目-村内亮化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美”建设)项目-村内亮化
品目

采购单位 辽中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辽中县 公告时间 2022年09月02日 02: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年08月25日至2022年09月01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2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2年09月15日 09:30
开标地点 辽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
预算金额 ¥760.7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邵静
项目联系电话 5734101287
采购单位 辽中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辽中区建设局4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87883343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沈阳近海经济区中央路3甲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27898199
附件:
附件1 3稿-招标文件-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村内亮化.docx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有效期: 2022-08-25 至 2022-09-01
撰写单位: 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美”建设)项目-村内亮化)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美”建设)项目-村内亮化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22-00133
项目名称: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美”建设)项目-村内亮化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607,000.00
最高限价(元):7,607,000
采购需求:

一、采购品目及数量

采购LED路灯2400盏,具体安装地点如下:

序号

村名

所属乡镇

路灯任务数(盏)

备注

1

马龙村

六间房镇

40

2

长岗子村

六间房镇

40

3

梁家村

六间房镇

40

4

许家村

六间房镇

80

5

第一社区

茨榆坨镇

480

6

第二社区

茨榆坨镇

7

第三社区

茨榆坨镇

8

第四社区

茨榆坨镇

9

第五社区

茨榆坨镇

10

第六社区

茨榆坨镇

11

太平村

茨榆坨镇

80

12

偏堡子村

茨榆坨镇

40

13

小莲花村

茨榆坨镇

80

14

前犸猇岭村

茨榆坨镇

80

15

大莲花村

茨榆坨镇

80

16

赵寇村

茨榆坨镇

80

奕家桥自然村为搬迁撤
并不建设

17

冷后社区

冷子堡镇

50

18

忙后村

冷子堡镇

80

19

周徐村

冷子堡镇

40

20

忙前村

冷子堡镇

80

21

榛子岗村

冷子堡镇

80

22

东古城子村

冷子堡镇

80

23

白家岗村

养士堡镇

50

24

四王村

养士堡镇

80

25

大邦牛村

城郊街道

80

26

卡南村

城郊街道

40

27

双山子村

城郊街道

40

28

潘家堡

潘家堡镇

40

29

黄旗堡

潘家堡镇

40

30

南长岗子村

潘家堡镇

40

31

张家村

潘家堡镇

40

32

侯头沟

朱家房镇

50

33

大万村

朱家房镇

50

34

前鸭鸡房村

满都户镇

100

35

寇家村

牛心坨镇

100

36

老虎岗

牛心坨镇

80

37

大兰村

大黑镇

40

二、技术参数

(一)灯具

1、灯具结构

1)灯具保证与灯杆安装后的协调美观。

2需具备散热筋,满足路灯散热要求,灯具适应环境温度为:-35°至+70°。提供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的检测报告书

3照明部分防护等级不低于IP67;结构部分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 。提供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的检测报告书

4材质宜采用铝合金与耐候树脂。

2、照明指标

1LED封装方式:LED路灯光源功率≥30W单颗大功率芯片,允许工作电流≥300mA。发光效率≥140(lm/w),光通量维持率:30000h ≥96%,50000h ≥70%。

2LED灯具使用6000小时,光衰小于10%。

3为保证灯具照明在道路上呈蝙蝠翼型配光,每个LED光源应采用透镜进行二次配光,以保证灯具的配光适应灯杆间距与照明均匀度,灯具整灯光效≥100(lm/w)。提供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的检测报告书

4显色指数:Ra ≥60。提供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的检测报告书

5色温:4500K±275K。提供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的检测报告书

6村庄主干路路面平均照度维持在8/10。

7须满足每天亮灯全功率时长5-8小时,阴雨天持续7天以上正常工作的要求。

3、专用储能锂电池

★应采用太阳能专用内置磷酸铁锂电池,电池容量50(±10)Ah。(锂电专用低温启动控制器、微电脑智能防雷型,具有过充、过放及反接、短路保护,有温度补偿)提供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的检测报告书

4、电池组件

1规格型号:太阳能电池组件功率100W。

2采用高效多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电池片效率达17.5%以上;具有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太阳能电池板规格应大于600*800mm)

3采用高强度,高透光率的低铁、绒面钢化玻璃,增加阳光辐射量,透光率91%以上。

4由抗老化的EVA树脂,耐候性优良的TPT复合膜层压而成。

5电池组件使用寿命20年以上;衰减率<20%。

6阳极氧化铝边框,机械强度高,具有抗风,防雹防腐等性能。

7输出采用密封防水,高可靠性多功能接线盒,可适应各种复杂恶劣气候条件下的使用。接线盒内应安装两只以上防止热斑效应的旁路二极管。

8电池组件与灯具外连接线采用RVV2×2.5电线(缆),符合GB/T5023.5-2008标准,提供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CCC认证证书。

9应考虑防盗问题,太阳能电池板与杆连接件应采用专用工具才能开启,或可加设自主报警的装置,避免非法拆卸。

5、太阳能充放电控制器

1太阳能充放电控制器,采用单片机实现对锂电池的保护,基本功能必须具备过充保护、过放保护、光控、时控、防反接、充电涓流保护、欠压保护、过压保护、短路保护、防水保护等。

2保证控制器24小时不间断工作,自身功率小于额定功率的5%。

3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使用寿命5年以上。

(二)灯杆

1、光伏组件最高点距地面8m,灯杆材质为Q235国标钢材。

2、灯杆采用一次成型,底径145mm 顶径65mm。

3、灯杆采用热浸镀锌内外表面防腐处理,符GB/T13912-92标准,镀锌表面应光滑美现。提供镀锌测试报告。镀锌厚度不小于85μm。

4、灯杆壁厚≥3.5mm,灯杆底盘厚度为12mm。

5、焊缝表面无积纹、气孔、咬边、未焊满缺陷。

6、太阳能灯整体的抗风能力按36.9米/秒设计。

7、灯杆表面喷塑,厚度100um,喷塑后,表面光滑,采用室外耐候性材料,喷塑材料为全聚酯塑粉。要求3年漆不脱落,10年不生锈。

8、灯杆工艺和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灯杆的设计安全使用寿命大于等于20年。灯杆手孔门采用背包门形式。杆门必须平整光滑,相同灯杆门与门互换性要好,杆门采用内六角螺栓紧固,密封良好,达到防盗防雨要求,杆门切割后局部做加强处理,基本达到原整体杆的强度。

9、灯杆应安装铝制项目名称标牌,名牌标注项目名称、建设单位、保修时间、维修电话等基本信息

10、灯杆法兰盘大小:灯杆法兰盘大小:480mm×480mm,厚度≥12mm;

三、路灯基础

1、采用混凝土基础,保证安全性与稳定性。

2、混凝土基础尺寸≥0.6m*0.6m*1.5m,保证与灯杆比例≥1:10,下为0.1m砂垫层。

3、路灯基础详图如下:

三、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并交付使用。

2、交付地点:沈阳市辽中区10个镇街,包括六间房镇、茨榆坨镇、冷子堡镇、养士堡镇、城郊街道、潘家堡镇、朱家房镇、牛心坨镇、大黑镇。

3、付款方式: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安装验收格后,按进度支付全部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7%,余款一年后支付

4、质保期:3年。质保期内上门免费服务,免费更换产品、提供配件。

5、售后服务:质保期满后,供方提供配件及服务,需方仅支付材料费用,售后服务期待质保期满后不少于8年。

6、质量标准:合格

7、验收标准及方法:

验收标准:合格。

验收程序: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并交付使用。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供应商需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确定企业规模。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5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9月01日 16时2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9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本项目报价解密时间为自开标时间开始至开标后30分钟止,供应商可在开标现场或场外自行解密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中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辽中区建设局45号
联系方式: 024-878833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近海经济区中央路3甲号
联系方式: 024-27898199
邮箱地址: shzbdl2022@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中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54000800001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邵静
电 话: 573410128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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