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金明大道(310国道-郑民高速)泵站及配套雨水管网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棠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尹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金明大道(310国道-郑民高速)泵站及配套雨水管网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金明大道(310国道-郑民高速)泵站及配套雨水管网改造项目,已由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汴发改城镇【2022】54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开封市城市管理局(开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和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棠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金明大道(310国道-郑民高速)泵站及配套雨水管网改造项目
2.2项目编号:HNTD-2023-012
2.3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和财政资金
2.4工程规模:新建DN800~DN1100雨污水主管网,增加两座一体化雨污水泵站,设计流量为1.2m³/s及0.1m³/s;对非机动车道路面进行铣刨罩面,对机动车道进行铣刨罩面并重新施画标线;对现状道路绿化进行海绵化改造、增加雨水调蓄设施等。
2.5投资总额:8983.984033万元,其中施工8904.784033万元,监理79.2万;
2.6建设地点:金明大道与国道310交叉口以南至郑民高速收费站
2.7 施工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8质量要求:合格且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2.9招标范围:
第一至四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第五标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2.11标段划分:五个标段
第一标段: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金明大道(310国道-郑民高速)泵站及配套雨水管网改造项目(第一标段:K0+000--K0+404段)施工
第二标段: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金明大道(310国道-郑民高速)泵站及配套雨水管网改造项目(第二标段:K0+404--K0+1+151段)施工
第三标段: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金明大道(310国道-郑民高速)泵站及配套雨水管网改造项目(第三标段:K1+151--K1+830段)施工
第四标段: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金明大道(310国道-郑民高速)泵站及配套雨
水管网改造项目(第四标段:K1+830--K2+360.997段)施工
第五标段: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金明大道(310国道-郑民高速)泵站及配套雨水管网改造项目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至四标段:
3.1.1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3.1.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上。
3.1.5社保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2023年1月1日以来近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
3.1.6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二项。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施工合同额≥2000万元市政工程业绩,(提供业绩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签订时间、总金额均以合同为准)。
3.3第五标段: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3.4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监理过一个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的市政工程项目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公示(网页版)、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5项目总监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一项。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监理过一个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的市政工程项目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公示(网页版)、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可与企业业绩重复使用。
3.3.6社保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2023年1月1日以来近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
3.4财务要求:
2020、2021、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对于2019年1月1日以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查询对象:企业、法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查询对象:企业);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查询对象:企业);
以上查询内容均需提供查询截图,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6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3.7各潜在投标单位只能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该投标单位全部按无效标处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 CA密钥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fsggzyjyw.cn)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投标人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4.5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7月18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自行解密投标文件。
5.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6. 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城市管理局(开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地 址:开封市八大街和安康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市直机关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方式:0371-23933581
代理机构:河南省棠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万胜路中州银座1号楼535室
联 系 人:尹先生
联系方式:0371-22238920
监督部门:开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23859565
附件下载: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金明大道(310国道-郑民高速)泵站及配套雨水管网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金明大道(310国道-郑民高速)泵站及配套雨水管网改造项目,已由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汴发改城镇【2022】54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开封市城市管理局(开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和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棠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金明大道(310国道-郑民高速)泵站及配套雨水管网改造项目
2.2项目编号:HNTD-2023-012
2.3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和财政资金
2.4工程规模:新建DN800~DN1100雨污水主管网,增加两座一体化雨污水泵站,设计流量为1.2m³/s及0.1m³/s;对非机动车道路面进行铣刨罩面,对机动车道进行铣刨罩面并重新施画标线;对现状道路绿化进行海绵化改造、增加雨水调蓄设施等。
2.5投资总额:8983.984033万元,其中施工8904.784033万元,监理79.2万;
2.6建设地点:金明大道与国道310交叉口以南至郑民高速收费站
2.7 施工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8质量要求:合格且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2.9招标范围:
第一至四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第五标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2.11标段划分:五个标段
第一标段: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金明大道(310国道-郑民高速)泵站及配套雨水管网改造项目(第一标段:K0+000--K0+404段)施工
第二标段: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金明大道(310国道-郑民高速)泵站及配套雨水管网改造项目(第二标段:K0+404--K0+1+151段)施工
第三标段: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金明大道(310国道-郑民高速)泵站及配套雨水管网改造项目(第三标段:K1+151--K1+830段)施工
第四标段: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金明大道(310国道-郑民高速)泵站及配套雨
水管网改造项目(第四标段:K1+830--K2+360.997段)施工
第五标段: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金明大道(310国道-郑民高速)泵站及配套雨水管网改造项目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至四标段:
3.1.1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3.1.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上。
3.1.5社保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2023年1月1日以来近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
3.1.6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二项。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施工合同额≥2000万元市政工程业绩,(提供业绩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签订时间、总金额均以合同为准)。
3.3第五标段: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3.4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监理过一个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的市政工程项目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公示(网页版)、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5项目总监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一项。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监理过一个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的市政工程项目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公示(网页版)、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可与企业业绩重复使用。
3.3.6社保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2023年1月1日以来近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
3.4财务要求:
2020、2021、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对于2019年1月1日以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查询对象:企业、法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查询对象:企业);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查询对象:企业);
以上查询内容均需提供查询截图,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6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3.7各潜在投标单位只能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该投标单位全部按无效标处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 CA密钥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fsggzyjyw.cn)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投标人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4.5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7月18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自行解密投标文件。
5.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6. 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城市管理局(开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地 址:开封市八大街和安康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市直机关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方式:0371-23933581
代理机构:河南省棠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万胜路中州银座1号楼535室
联 系 人:尹先生
联系方式:0371-22238920
监督部门:开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23859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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