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动力电池试制线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5/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f24a3bha003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阮楹妍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郝景雯1877100805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动力电池试制线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项目名称) 动力电池试制线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二次) (标段名称)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F24A3BHA003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动力电池试制线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珠山湖大道663号东风汽车研发总院试制车间  。
建设规模: 项目改造区域面积997.5平方米,本项目不仅包含电池试制车间的墙面、地面、消防、给排水、暖通、管道设备的拆除、迁移、改造,还包含电池试制线工艺生产设备的设计/采购安装调试等内容。
其    他: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任务书。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完成满足动力电池试制线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投入使用所需要的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全过程设计、施工、采购、验收、售后保障工作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技术任务书。
标段划分:  /  。
计划工期:工程总承包单位建设周期150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
合同估算价:   /  。
2.3 其    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与第一章不一致处,以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列明证明材料为准):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根据 2023年 12 月 29 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或服务能力。
3.1.1.1以下材料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扫描件,评标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
(1)投标人的基本信息
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投标人的建筑企业资质信息
以开标当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资质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
以开标当日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4)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湖北省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单位投标人及施工单位投标人均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投标时以开标当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https://hbjz.hbcic.net.cn/ythweb/index)查询结果为准。
按照3.1.1.1中规定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或不满足要求的,将被否决投标。
3.1.2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负责工艺设备的联合体成员)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当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具有1个含CTP(Cell To PACK)电池中试线或者CTP(Cell To PACK)电池量产线设计集成装配生产线的类似业绩,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税)。
3.1.2.1以下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扫描件或截图,评标时将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验结果为准:
投标人应提供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和工艺设备验收报告扫描件等资料,具体要求如下,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业绩不予认定:
(1)投标人应是合同的施工方(实施人);
(2)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合同扫描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工程名称、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内容清晰且不得有遮挡、涂改;
(4)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提供的合同应附带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金额不限),一张进款单或收款单扫描件(金额不限),进款单或收款单扫描件应带有银行章。
(6)如为框架合同、单价合同、折扣合同等未能体现合同总金额的,应额外提供与之对应的不低于招标项目估算金额的70%用于结算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或有买方签字或盖章的结算单。
3.1.3人员要求
3.1.3.1项目经理要求:
①“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备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②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投标人直接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不得为第三方或者退休返聘人员。相关资料和信息要求如下:
3.1.3.1.1 以下材料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扫描件,评标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
(1))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执业信息:以开标当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信息:以开标当日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为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开标前30日内出具的项目经理3个月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投标人提供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查询参保证明的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平台未能与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的,投标人应提供所在地人社部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不能查询、验真的,投标将被否决。
3.1.3.1.2 以下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扫描件,评标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
(1)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内容清晰且不得有遮挡、涂改,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2)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3)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3.1.3.2其他重要项目成员要求
(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  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
(2)质量管理:具备土建或设备安装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3)安全管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设计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5)施工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1.3.2.1以下材料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扫描件,评标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
(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以开标当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以开标当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以开标当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4)安全生产考核信息:以开标当日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为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5)其他重要项目成员开标前30日内出具的3个月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投标人提供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查询参保证明的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平台未能与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的,投标人应提供所在地人社部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不能查询、验真的,将被否决。
3.1.3.2.2 以下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扫描件,评标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
(1)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扫描件。
(2)土建或设备安装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3)其他重要项目成员劳动合同扫描件: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内容清晰且不得有遮挡、涂改,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4)项目施工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3.1.4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即2020年-2022年不得连续亏损,且3年的资产负债率均小于100%,以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评审依据。
3.1.4.1 以下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
(1)2022年10月以前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需提供扫描件;
(2)2022年10月以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除提供扫描件外,还需同时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的查询方法,评审时将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不能查询、查询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注:投标人成立较晚的,只评审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3.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等关联关系;
(7)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1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的;
(1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的;
(14)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5)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发布的“失信名单”和“暂停资格名单”;
(16)处于被东风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有效期限内,或者与被东风公司列入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17)被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公布在《假冒中央企业名单》的;
(18)未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的;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转包、违法分包及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注:第(12)-(17),以开标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的资质类别和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5)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数量不多于 3 家。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法采用 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且为首次参加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平台登录网址:https://www.dfmjyzx.com)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到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经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投标人可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若投标人未及时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中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办理注册并取得CA证书的投标人可忽略本步骤。
已办理企业CA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CA的投标人,如CA注册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更新,并关注CA的有效期,以维持其有效可使用。因CA注册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投标人在   2024年05月16日23时59分 至 2024年05月21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凭企业CA及密码(也可凭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上注册后获得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入口(网址:https://www.dfmjyzx.com/epmt/login-buy.html)缴纳招标文件的费用及平台服务费(平台服务费缴纳方式和标准详见https://www.dfmjyzx.com/portal/central/notice_info/detail?id=3435A9CA2F934D869D05B34E140E216B)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售。未按规定从东风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招标文件的,不能参加投标。(具体操作参见“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操作指南)。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
4.4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支付方式:可选择支付宝、微信任一方式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07日09时30分 。
5.2本次投标只接受电子投标文件,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无法递交。
5.3以U盘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附页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 46 号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 107 会议室。
5.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已进行电子签章(包括单位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签)且经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递交,以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回复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成功回执单》作为成功递交并被接收的依据。
6.投标相关事宜
               /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东风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dfmjyzx.com)发布。
8.2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澄清、变更、补遗、中标结果通知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9.注意事项
9.1投标人须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CA证书后才能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制作投标文件、加密递交投标文件及解密投标文件等业务。投标人可从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到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经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CA证书。
9.2投标人在使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时遇到各类操作问题时,如:投标人网上注册及CA证书办理、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递交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等等,请向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客服联系咨询解决办法。
客服电话:400-888-6769。
9.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电    话:  15827587546  
地    址: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特 1 号   
电子邮件:  ruanyy@dfmc.com.cn
联 系 人:  阮楹妍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电  话:18771008053
地    址:武汉经济开发区振华路46号(硃山湖大道与振华路交汇处)   
电子邮件:  hjw@dfmbidding.com 
联 系 人:郝景雯 
11.异议受理
11.1若对招标公告内容有异议,可按如下信息递交书面形式的异议函。
联 系 人:  郝景雯  
电    话:  18771008053 
电子邮件:  hjw@dfmbidding.com
11.2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3)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若异议提出者为与本项目具备其他利害关系的自然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签字的异议函。
11.3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异议函。
11.4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提出异议。
12.监管机构
监管单位: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院  
联 系 人:  师文博   
联系电话: 15827203746  
邮    箱:   swxx@dfmc.com.cn        
13.重要提示
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重要提示。
为更好的服务贵单位规范参与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风公司)范围内的采购招标活动(包括并不限于招标、询比、竞卖等),基于“双方约定、提前告知”原则,现以招标项目为例,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3.1 关于关联单位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初步评审/关联关系认定”“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关联关系”相关内容。
评审中,若发现不同投标单位存在关联关系,并经核实被认定为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行为的,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置。可能导致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被否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以及被列入东风公司黑名单。对于已经中标的供应商,其中标资格也将被取消。
13.2 坚决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
招标人依法依规采取技术措施,对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打击。
在评审过程中,将借助电子交易平台的技术手段,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初步评审”相关规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电子信息比对分析、内容查重分析等,并将结果提交给评标委员会。经核实,若发现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存在电子信息一致或内容雷同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否决相关投标;属于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情形的,将被列入东风公司黑名单。
13.3重要提示
投标应避免使用非唯一硬盘系列号的电脑、公共场所电脑或者公共网络下载或者上传文件;出现电子交易异常信息的,将被否决投标;查实串通投标的,将被依法依规处罚。
投标人(参与人)应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姓名应填写全称,不得填写某先生、某女士或者拼音;身份证号应真实有效,避免错漏,否则将有被判定为“提供虚假信息”的风险。
参与相关采购招标活动,即表示贵单位接受采购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任何违反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都将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敬请知悉并严格遵守。
 
 
 
 
 2024 年  5  月  16  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