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数字化、精细化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
金额
4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x-dd2024-057
预算金额48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女士0415-6276893
招标代理机构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1834032035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7
公告正文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数字化、精细化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

2024年10月26日 16: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丹东市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数字化、精细化管理服务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档案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6日 16:3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0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丹东市振安区东齐路12-9-7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1月07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丹东市振安区东齐路12-9-7号
预算金额¥4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340320356
采购单位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滨江西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女士,0415-6276893
代理机构名称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丹东市振安区东齐路12-9-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先生,18340320356

项目概况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数字化、精细化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丹东市振安区东齐路12-9-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DD2024-057

项目名称:丹东市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数字化、精细化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完成丹东市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数字化、精细化管理服务。主要包括①1950年--1966年、1978年--2004年、2020年--2024年的档案目录核对及打印、档案封皮信息核对及打印、档案装订、档案精细化数据质检服务工作。②现有档案管理系统进行维护。③三年服务期内需固定2名档案人员专职在检察院内全天服务,完成档案管理服务及其他采购人交办的工作任务。服务地点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时间原则上为周一到周五的8:30至17:00(法定节假日、串休除外)。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http://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8日  至 2024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丹东市振安区东齐路12-9-7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振安区东齐路12-9-7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振安区东齐路12-9-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须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2份,要求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供应商将谢绝领取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二)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滨江西路1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0415-62768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安区东齐路12-9-7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183403203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1834032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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