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沥青混凝土】北京城建八公司74033、74034、74035等3项工程(某部六里桥公寓区综合整治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10/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沥青混凝土】北京城建八公司74033、74034、74035等3项工程(某部六里桥公寓区综合整治工程)
项目编号:JMT22237656
采购单位
北京城建八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物资名称
沥青混凝土
项目名称
【沥青混凝土】北京城建八公司74033、74034、74035等3项工程(某部六里桥公寓区综合整治工程)
项目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
付款方式
每批货到现场且验收合格后,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批对账额的50%,待本合同标的物全部进场完毕且全部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对账额的80%,工程竣工且全部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双方办理结算,办理结算协议后1个月内付清。;
发标时间
2022-10-12 14:15:00
开始供货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报价方式
单价报价
项目类型
竞价采购
竞价时间
2022-10-14 14:00:00
保证金
--
竞价时长
15分
报名截止时间
2022-10-14 12:00:00
资格预审截止时间
2022-10-14 13:00:00
物资详情
物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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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粒式沥青混凝土_AC-2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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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2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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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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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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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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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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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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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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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六里桥公寓区综合整治工程—沥青混凝土采购.doc
某部六里桥公寓区综合整治工程—沥青混凝土采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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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附表1目录招标单位:北京城建八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名称:74033、74034、74035等3项工程(某部六里桥公寓区综合整治工程)标的物:沥青混凝土日期:2022年9月28日招标单位:北京城建八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名称:74033、74034、74035等3项工程(某部六里桥公寓区综合整治工程)标的物:沥青混凝土日期:2022年9月28日招标文件
五.中标5四.开标和评标4三.招标条件4二.投标文件的编制2一.投标人资格2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2
附件1.投标书22第四部分附件21第三部分招标人买卖合同及主要内容8二.检测和验收6一.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6第二部分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4.物资采购计划表25附件3.承诺书24附件2.授权书23
序号 | 内 容 |
前言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招标,招标公告通过兰格云商集采平台http://jc.lange360.com 发布,若同意有关要求,请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
1 | 招标类型: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 。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做出全局、整体性评价。 |
2 | 工程名称:74033、74034、74035等3项工程(某部六里桥公寓区综合整治工程) 工程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北里甲1号 招标编号:202209-002 |
3 | 招 标 人:北京城建八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联 系 人:郝广甫 电 话:18210031423 邮 箱:894836594@qq.com 地 址:北京朝阳区立水桥甲3号院5号办公楼 |
4 | 招标机构:北京兰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刘 健电 话:010-63978772 18311001377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路桥大厦11层 |
5 | 标的物名称:沥青混凝土 数 量:1491.16吨 供应时间:签订合同后 供应范围:某部六里桥公寓区综合整治工程 用沥青混凝土供应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北里甲1号 计量原则:按实际到场且验收合格数计量 |
6 | 付款期限及结算:每批货到现场且验收合格后,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批对账额的50%,待本合同标的物全部进场完毕且全部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对账额的80%,工程竣工且全部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双方办理结算,办理结算协议后1个月内付清。 |
7 | 发标时间: 2022 年 09 月 29日平台竞价时段: 2022 年 10 月 12 日 14 时 00 分至 14 时 30 分投标截止时间: 2022 年 10 月 12 日 14 时 30 分(或延时竞价结束)开标地点:北京城建八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人应当主动告知其属于中小企业,因其故意或过失行为导致招标人不能及时得知投标人中小企业身份,投标人承诺自愿放弃其为中小企业身份及依据相关条例可能享有的权利。若因合同履行产生的争议,投标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则自愿放弃全部违约金、利息、资金占用费等其他损失赔偿。投标人收取货款时必须开具13%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投标人必须具备足够的生产经营能力、财务能力和技术能力实施供货合同。投标人应是国家有关部门办理了企业法人资格证书、营业执照、纳税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必须是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委托经销的合法公司;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为保证产品质量和保证供应数量的具体措施及承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投标书(见附件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资格的确定投标报价(固定时段竞价方式报价,详见后述)投标保证金提交证明承诺书(见附件3)投标人按本投标须知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资格审查资料(提供复印件上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如需要应提供原件备查)。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额度/万元、时间及方式等按兰格云商集采平台规定执行投标保证金满足上述三项要求的供应单位视为具有投标资格。投标人须在获取投标权限后(xxxx年xx月xx日14:00时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万元(执行兰格云商集采平台规定)。在接到投标人按要求提交的资料后,兰格云商集采平台协同招标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将通过兰格云商集采平台告知是否获取投标权限;审核未通过的,不另通知。投标人须于2022年10月11日14:00时前将上述投标文件组成(1)-(7)项内容(格式内容不可更改)以图片、文档或pdf格式上传至兰格云商集采平台。
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未能签订合同协议书。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的修改。投标人如果有下列情况,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投标有效期满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不被招标人接纳。
投标报价的方式: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经兰格云商集采平台认证、授权竞标账号和密码并登录,按要求进行网上报价。投标报价已包含了投标人供应的全部费用,即投标人将货物交到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落地之前的生产、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质检、车站滞留、仓库保管、货损、税金、利润等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的费用。投标报价本招标采购项合同履约阶段不涉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相关规定(如招标人相互串通投标、骗取中标等违法行为的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写,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除了按招标人书面指示进行修改的以外,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名确认。投标文件应文字清晰,语意明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投标人应按规定报送投标文件和报价。有关投标的其他规定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见第二部分)。3.投标竞价规则:竞价时段,投标人报价信息将通过兰格云商集采平台公开显示(含竞标账号和总报价等内容对招标人和参与本次所有投标人可见。投标人在规定的竞标时段内登录,自主填报一次或多次报价。)
投标人按本招标公告要求,在2022年10月12日12:00时前将投标文件组成(1)-(7)项内容(格式内容不可更改)以图片、文档或pdf格式上传至兰格云商集采平台。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承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无虚假伪造,均是合法有效的。投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填报)投标文件的,将视为放弃投标。迟到的投标文件将废标处理。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发补充通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则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亦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和评标招标人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以及材料市场的波动情况,择时组织投标人再次报价,综合评定后本次招标的中标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招标人无需对其选择(包括拒绝任何投标)作出解释。投标人对此不存在异议。本招标采用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合理低价中标的方式。招标条件2.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兰格云商集采平台,按要求填报价格及相关信息。
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和影响独立对投标文件(报价)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北京城建八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组建评标委员会,并结合工程实际进行评标。评标开标以兰格云商集采平台竞价时段显示数据信息为准。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开标。开标
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如未按规定格式或内容填写、字迹不清、内容不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指投标单位未能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组成项内容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包括不限于电子邮件资料未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名等)。废标界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按废标处理)评标过程中应该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评标主要内容:对投标文件的初审、质疑、综合评审、择优定标。
招标人于开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中标通知书及买卖合同(含履约内容)至投标人邮箱。授标权由我司(评标组)所有,评标小组由我司人员组成。中标结果于开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投标报价能够满足招标条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报价低价合理(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中标条件中标
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招标人以下称甲方,中标的投标人以下称乙方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承担法律责任。我司可另选中标人或另行招标中标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签订合同,中标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司可另选中标人或另行招标。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及买卖合同(含履约内容)后5个工作日内,将买卖合同签字盖章并邮寄或送至北京朝阳区立水桥甲3号院5号办公楼北京城建八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物资设备部。同时,需附本招标文件组成部分(1)-(7)项资料原件,并对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及一致性(投标资格审核阶段电子邮件发送资料一致)负责。
1.数量验收检测和验收4.必要时投标人需提供材料样品。3.乙方提供的沥青混凝土必须是原厂生产,甲方不接受分厂产品。同时,供应到现场的产品必须是合同约定产品,不得使用替代品。2.沥青混凝土出厂检验报告应齐全。乙方提供的沥青混凝土质量证明必须与实际到货沥青混凝土的一致,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保证满足甲方技术资料存档及相关的要求。1.乙方的沥青混凝土质量包括现场取样检验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必须是检验质量合格产品。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3)甲方应按国家标准、行业要求及时对标的物进行取样检验。当出现检验结果不合格等异常情况时,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并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在2日内予以答复;如乙方在2日内没有答复,视为自动认可甲方的处理意见。(2)如发现情况异常,验收人员有权拒绝卸货,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标的物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在标的物签收单上签名确认。(1)甲方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对标的物进行初步验收,包括生产厂家、外观、检验报告与型号对照等。对验收不合格的标的物,甲方有权拒收。标的物的现场验收应由运输车辆司机或乙方所派的指定人员、甲方的专职材料员、驻地监理共同参与。验收时,验收人员应对每批标的物的质量证明书上的内容与实际标的物进行核对,核实到货数量,并作相应记录。2.质量验收(2)凡经计量的标的物,乙方必须将其在交货地点落地。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标的物,除非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将其运出项目施工现场。(1)数量计量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完成。计量完成后,甲方与乙方应在送货单上签字,送货单上应明确收货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收货人姓名、单位等。甲方委托郝广甫、贾威威为指定收货人员和签字人,无指定人员签字的送货单无效,不能作为甲方收货及结算的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8)甲方在对乙方所供产品进行数量和重量验收时,有权对量产比例进行计算,在质量合格的前提下适当调整结算量。(7)若乙方所供标的物进场时验收合格,但在加工和使用过程中经政府相关部门抽检为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将不合格部分清退出场,承担由于不合格品退场发生的所有退场费用,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自愿承诺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含增值税税额)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如:停工、窝工、工期延误等)的一切费用。(6)标的物进场后,甲方按有关规范抽检,检验费用由甲方负责。若出现质量争议,以第三方的检测报告为最终结果(但该结果不能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标的物质量责任)。如果鉴定为不合格,质检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将不合格标的物运走。因标的物质量造成甲方返工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返工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5)甲乙各自委派的验收人员不得随意变更,如果一方验收人员发生变更时,双方应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作相应的更改;(4)乙方签订本合同前,必须向甲方(或甲方项目部)提供所供应规格标的物的质量检测报告(原件,或加盖乙方公章的复印件)(检测报告带CMA章,前后不超过2个月);
招标人买卖合同及主要内容 |
(2020年版)买卖合同A版BUCG-CJB-MM(2020)
合同编号: | ★与平台系统一致 |
★与平台系统一致 |
工 程 名 称: | 74033、74034、74035等3项工程(某部六里桥公寓区综合整治工程) |
需方(甲方): | 北京城建八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供方(乙方): |
纳税人身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邮编:102218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立水桥甲3号院5号楼一层102、二层201需方(甲方):北京城建八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身份:邮编:注册地址:供方(乙方):纳税人识别号:911101051023030882
1.2工程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北里甲1号1.1工程名称:74033、74034、74035等3项工程(某部六里桥公寓区综合整治工程)供货工程名称、地点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
3.2合同综合单价为合同标的物运至施工现场或合同约定的地点的交货价格,包括出厂价、税金、吊运费、拟获得的利润及各种风险。3.1本合同标的物为种类物,表中所列数量及金额为暂定数量及金额,不作为结算和付款的依据。实际数量以送到约定送货地点、符合甲方相关要求并经甲方施工现场验收人员(必要时邀请监理)共同签认的、经复试合格的产品数量为准,当实际数量不足表中所列数量时,乙方不得以所需求不足为由向甲方索赔,无论何种原因,甲方对没有进到施工现场的标的物不承担结算、付款、违约、赔偿等责任。3.合同价款的确定本合同价款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供货合同内容所需花费的全部人力、物力成本,不因市场价格波动而变化。甲方拟向乙方购买的标的物明细表如下:2.标的物名称、规格、品种、数量、金额
4.1乙方的标的物质量包括现场取样检验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必须是检验质量合格的产品。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4.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B、按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单价确认方法。A、《标的物明细表》中除税单价即为本合同单价,增值税税率为13%,本合同单价不因合同签订日与实际送货日市场价格变动或其它任何原因而做调整,此单价仅对《标的物明细表》中该批数量的标的物购销有效。《标的物明细表》中数量是甲方提供的可能需用的标的物暂估数量,实际供货数量无论超出或不足本数量,也不论超出或不足数量多少,本结算单价确认方式不变。3.4本合同的价款按以下A方式确认:3.3具体标的物数量以及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5.3本合同乙方联系人:xxx。5.2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5.1交货时间: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规定时间予以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应在标的物进场前24小时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收货准备,提供卸货场地。5.交货时间、地点、方式4.3乙方提供的标的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甲方不接受分厂产品。同时,供应到现场的产品必须是合同约定产品,不得使用替代品。4.2标的物标牌应完整,出厂检验报告应齐全。乙方提供的标的物质量证明必须与实际到货标的物的一致,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保证满足甲方技术资料存档及建材采购备案的要求。
5.5.4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或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原因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负责将多交的产品以及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无偿运出。5.5.3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向甲方交付标的物(包括标的物的随附必备品、配件、工具等),并经甲方检验合格的,方为正式交付。标的物所有权自正式交付时转移。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自正式交付时起由甲方承担。5.5.2乙方交货时应向甲方提供该批标的物的质量证明书和相关资料。5.5.1乙方负责送货至甲方施工现场,卸至甲方指定的卸货地点,货物装、运、卸等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价款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由甲方指定专人按合同要求验收并签字确认,该签字确认仅表示对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颜色、表面状况及供货时间的确认,不表示认可标的物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在装、运、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交通事故以及其他责任自行承担,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5.5交货方式5.4本合同指定乙方送货(验收)人:xxx。
6.1.1数量计量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完成。计量完成后,甲方与乙方应在送货单上签字,送货单上应明确收货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收货人姓名、单位等。甲方委托郝广甫、贾威威为指定收货人员和签字人,无指定人员签字的送货单无效,不能作为甲方收货及结算的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6.1数量验收6.检测和验收5.6包装标准及要求:包装完整无破损。5.5.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5.5.5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
6.2.4甲乙各自委派的验收人员不得随意变更,如果一方验收人员发生变更时,双方应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作相应的更改。6.2.3乙方签订本合同前,必须向甲方(或甲方项目部)提供所供应规格标的物的质量检测报告(原件,或加盖乙方公章的复印件)(检测报告带CMA章,前后不超过2个月)。6.2.2甲方应按国家标准、行业要求及时对标的物进行取样检验。当出现检验结果不合格等异常情况时,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并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在2日内予以答复;如乙方在2日内没有答复,视为自动认可甲方的处理意见。6.2.1甲方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对标的物进行初步验收,包括生产厂家、外观、检验报告与型号对照等。对验收不合格的标的物,甲方有权拒收。标的物的现场验收应由运输车辆司机或乙方所派的指定人员、甲方的专职材料员、驻地监理共同参与。验收时,验收人员应对每批标的物的质量证明书上的内容与实际标的物进行核对,核实到货数量,并作相应记录,如发现情况异常,验收人员有权拒绝卸货,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标的物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在标的物签收单上签名确认,但甲方的签名确认行为不视为对乙方交付产品质量的认可,甲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进行验收。6.2质量验收6.1.2凡经计量的标的物,乙方必须将其在交货地点落地。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标的物,除非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将其运出项目施工现场。
7.1.1甲方委托授权贾威威具体负责本合同的履行,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甲方应承担的权利与义务。7.1甲方责任与义务7.双方责任与义务6.2.7甲方在对乙方所供产品进行数量和重量验收时,有权对量产比例进行计算,在质量合格的前提下适当调整结算量。6.2.6若乙方所供标的物进场时验收合格,但在加工和使用过程中经政府相关部门抽检为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将不合格部分清退出场,承担由于不合格品退场发生的所有退场费用,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自愿承诺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含增值税税额)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如:停工、窝工、工期延误等)的一切费用。6.2.5标的物进场后,甲方按有关规范抽检,检验费用由甲方负责。若出现质量争议,以第三方的检测报告为最终结果(但该结果不能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标的物质量责任)。如果鉴定为不合格,质检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将不合格标的物运走,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因标的物质量造成甲方返工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返工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2)甲方重新外购标的物以保证施工进度的需要,外购部分的到场单价高出乙方供应综合单价部分,有权直接从应付未付乙方标的物款中扣除以补偿甲方;(1)对已进甲方仓库的不合格标的物清理出场,处理费用由乙方负责;7.1.5当标的物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标的物的供应能力不能满足甲方施工进度需求时,甲方将有权做出如下决定,乙方对此不存在异议:7.1.4原则上甲方需求的标的物乙方应在标的物需求期限内供应完毕;若因甲方原需求超出该供应期,甲方必须提前3天(日历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调整供应计划。7.1.3实施供应时,若甲方因故对申报批次计划有变动要求时,应在到货前3天(日历日)书面告知乙方,以便确认此批次计划的调整。如该批次计划的标的物已发货,甲方应积极配合并予以签收,而不应拒收,但甲方仍可就已签收标的物与乙方协商调换事宜,涉及费用双方协商。7.1.2合同签署后,向乙方及时提供本项目使用的标的物需求计划,以便乙方组织货源。实施供应前,甲方需在3日前正式向乙方提交书面各批次标的物用量计划和具体供货需求时间。
7.2.2乙方所提供的标的物的质量必须符合本合同第4条的技术要求,必须满足甲方现场施工的设计要求和施工要求。所供此批标的物的质量证明书上的内容必须与实际标的物相符,保证产品质量达到质检部门检验标准,并合符国家环保要求;不合格品不得用于甲方工程。7.2.1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负责甲方指定的74033、74034、74035等3项工程(某部六里桥公寓区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标的物的运输与供应,并负责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手续、费用,并将标的物运输到采购方指定的地点,运输费由乙方承担。7.2乙方责任与义务:7.1.7甲方应提供标的物卸料场地,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行为。7.1.6按合同约定进行计量支付。(3)若经甲、乙双方采取措施后,仍无法满足合同要求时,则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2.8自甲方完成标的物计量并签字起,标的物由甲方负责保管,但这并不能免除乙方因标的物质量问题而产生的一切责任。7.2.7在甲方完成标的物计量签字并正式交付转移前,标的物及其相应的一切风险由乙方负责。7.2.6乙方保证本合同所供的标的物是合同所规定的品牌,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全部标的物没有设计、或工艺上的缺陷。乙方保证本合同所交付的标的物免受第三人主张任何权利,保护和保障甲方免于承担本合同所交付的标的物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并应当保护和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的一切损害赔偿费、诉讼费和其他费用,否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赔偿和承担。7.2.5乙方应负责提供标的物运至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所要求的包装或防护,该包装或防护应足以防止标的物在交货前发生损坏或变质。如有发生损坏或变质,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7.2.4乙方按时、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向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标的物,并提供相应的物流服务。乙方协助甲方进行标的物在甲方工地的交接。7.2.3当标的物的质量或供应能力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除按7.1.5的规定处理外,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1结算单据以及与其有关的函件必须经甲方项目部物资主管、预算主管、经营副经理、项目经理签字,并报甲方物资和经营主管部门审核签字并加盖甲方行政章或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甲方包括签约代表及业务联系人在内的一切工作人员,代表甲方向乙方作出的职务行为,须加盖甲方的行政章或合同专用章确认方有效,其它情况下含甲方工作人员签名没有加盖甲方行政章或合同专用章等均属无效,不属甲方行为甲方概不负责任。结算单为本合同项下金额唯一证明文件。没有生效结算单,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支付剩余款项。8.结算确认和支付7.2.12乙方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有合法的驾驶执照,汽车吊驾驶员必须有合法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乙方有义务对现场的装卸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现场作业人员必须采取佩戴安全帽等安全防护措施,标的物吊卸过程中若出现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7.2.11乙方车辆的一切环保、交通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车辆使用必须满足工程所在地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甲方不负担乙方车辆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7.2.10乙方人员及车辆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定,因乙方原因引发的生产安全故事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乙方对甲方现场物品、设施造成损失,乙方负责赔偿。7.2.9乙方的车辆进入甲方施工现场(或约定送货地点)必须服从甲方的调度管理,甲方有权将不服从管理的乙方车辆清逐出场。
8.6.1每期支付货款前,乙方必须按双方确认的对账单,全额提供或开具并交付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或甲方项目部;在甲方收到乙方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验证发票符合规定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当期货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8.6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提供:8.5质量、交货期限达不到约定要求的,在处理完成之前乙方无权要求支付任何款项。8.4本合同涉及的所有计量支付、暂扣款项(如标的物质保金)支付均由甲方支付到乙方在合同约定的银行账户,非经甲方同意,甲方不接受乙方提供的任何第三方银行账户或委托支付。8.3乙方应在货到现场后(双方约定的时间)与甲方施工现场相关人员进行对账签认,以现场复试合格的实收数量为准,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对该时期所供应标的物的结算权及相应债权。8.2本合同执行乙方先供货,甲方后付款的方式;标的物价格包含了标的物采购、仓储、装卸、运输、落地、税费等一切费用,其单价为含税综合单价;付款期限为:每批货到现场且全部验收合格后,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批对账额的50%,待本合同标的物全部进场完毕且全部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对账额的80%,工程竣工且全部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双方办理结算,办理结算协议后一个月内付清。如若不能按上述条款履行,则在与工程建设单位结算后按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比例支付。
9.违约责任8.6.6在本合同约定最后付款期限届满时,乙方拒付或不能提供与其主体一致、完整合法的增值税发票,即视为自愿放弃全部债权。8.6.5如存在退货、返利、折让等事项,乙方应协助提供相关标的物并开具红字专用发票。8.6.4如因乙方提供的发票而被税务机关调查,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调查、解释、说明工作。8.6.3乙方应对提供的发票的真实性、时效性负责。如因乙方提供发票不及时、交付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更换、提供符合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发票。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未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如果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假的或虚开、代开(非税务机关代开)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8.6.2如果甲方获得开具汇总的专用发票,则乙方必须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或抵扣联,则乙方应配合向甲方提供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文件。
9.6若乙方交货标的物存在假冒伪劣产品时,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将其全部扣留,并报行政主管部门按相关政策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不含增值税税额)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时,还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赔偿金数额以甲方计算为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9.5交货标的物的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国家、行业标准的,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厂家不符合约定、外观不合格、质量不合格、没有有效的质量证明文件、取样检验不合格等,甲方有权拒收,并由乙方24小时内负责调换;如果乙方所供标的物复试不合格,由乙方24小时内负责调换。乙方承诺:上述两种情况无论哪种情况出现,每延误一天,乙方按照合同总额的5%(不含增值税税额)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若延误时间超过二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或要求解除本合同,也可自行采购,其差价、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不含增值税税额)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赔偿金数额以甲方计算为准)。9.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延误一天,乙方按照合同总额的5%(不含增值税税额)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若延误时间超过3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可自行采购,其差价、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自愿承诺按合同总额的20%(不含增值税税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如:工期延误等),还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赔偿金数额以甲方计算为准)。9.3如经初步检验,甲方发现标的物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将标的物运出工地,并立即免费予以更换,甲方无保管义务。如乙方怠于运出,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9.2乙方未按时、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供应标的物造成的甲方停工、窝工、返工损失或向第三人承担经济责任等(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9.1如因甲方原因致使货款未能及时支付给乙方,乙方不承担因停工待料而造成的损失。
如本项目相关的建设工程施工计划变更引起甲乙双方执行本合同期限的变更,免除双方违约责任。10.1履行期限的变更10.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9.9乙方应具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对本合同的资金支付与使用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因素已做出了合理的安排和保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不及时导致甲方资金紧张,乙方应给予充分理解,并承诺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自愿放弃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利息及各项损失费用。9.8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逾期每月向乙方偿付到期未付货款万分之壹的违约金(不含增值税税额),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本合同货款总额的百分之叁。9.7乙方保证按时交货,并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以及合同约定,如有违反,愿意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如果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以致合同各方不能履行本合同内任务,可即时中止履行或自动延长履行期。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仅限于:战争、自然灾害、防疫限制、禁运。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任何损失,各方均不负赔偿责任。但双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7日内,将不可抗力的情况以及所造成的损失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乙方已按甲方需求,将合同标的物全部合格地交给甲方,并完成本项目的需求供应,甲方根据乙方供应已全额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10.3终止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的,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后,本合同即予以解除。10.2解除
14.1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同时乙方知晓甲方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和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得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不得对施工现场有关人员和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其它约定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与本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第三者缔结转让本合同项下或基于本合同产生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或义务的合同或协议,也不得就本合同向第三人设定任何担保、抵押。未经甲方书面许可,该转让和担保、抵押行为对甲方不产生法律效力,并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除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按合同总额的30%(不含增值税税额)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予以扣除。禁止债权转移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乙方起诉时视为放弃全部违约金、利息及各项损失费用。合同争议的解决
15.补充条款14.6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义务履约完后自行失效。14.5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应以打印文字为准,手写部分无效。14.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委托任何第三人(单位)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发生到甲方滋事、聚众停留甲方办公场所、堵门或威胁甲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等非正常办公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按照合同总额的30%(不含增值税税额)承担违约责任,并视为乙方自愿放弃本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无须支付剩余款项。14.3在供货期间,严禁乙方向甲方任何人员行贿,或利用非法手段(欺诈等)与甲方管理人员弄虚作假,获取非法利益。一经发现,除乙方供货款不予支付外,并按甲方损失额的五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保留追究乙方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14.2甲方审核乙方提交的资料,但不能因此减少或免除乙方与此有关的合同义务。
需方(甲方):北京城建八建设发展有限供方(乙方):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谦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82275980电话:传真:84815238传真: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需方(甲方):北京城建八建设发展有限供方(乙方):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谦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82275980电话:传真:84815238传真: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以下无正文)15.2就本合同有关事项,任何一方按照合同地址送达、寄送通知等法律文件,即视为已经有效送达另一方。如由于一方提供的送达地址或传真号码不准确,或送达地址或传真号码变更而未告知,按照合同地址送达、寄送通知等法律文件,仍然视为有效送达。15.1若乙方属于中小企业,乙方应当主动告知其属于中小企业,因其故意或过失行为导致甲方不能及时得知乙方中小企业身份,乙方承诺自愿放弃其为中小企业身份及依据相关条例可能享有的权利。若因合同履行产生的争议,乙方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则自愿放弃全部违约金、利息、资金占用费等其他损失赔偿。
我方保证按报价清单中的投标单价供应货物,实际供货总额按中标后买卖双方签订合同中的计量计价原则执行。1.我方在研究了上述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以及对投标环境、实施条件考察以后,我方愿意为74033、74034、74035等3项工程(某部六里桥公寓区综合整治工程)工程供应沥青混凝土。致:北京城建八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书投标书附件
7.投标报价清单将由我单位在兰格云商集采平台填报。6.如果因我方原因造成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未能签订合同书,我方自愿承担未能签订合同的缔约过失责任,同意接受贵方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处罚。贵方有权另行评选中标单位。5.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书连同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应成为约束贵我双方的合同。4.如果贵方接受我方的投标,我方将严格履行保证产品质量和保证供应数量的承诺,并严格执行招标人随时提出的供货计划要求。3.我方同意在从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在投标书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的各项承诺,在该期限期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2.我方保证在投标以后至贵方规定的供货期限内,不论供应数量多少或市场价格如何波动,我方的投标单价(中标后为合同单价)在贵方规定的供货期限内始终保持不变,也不因此而要求增减供应数量。
电话:联系人:邮政编码:投标单位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职务姓名)投标单位:(全称)盖章
本授权禁止转委托。本授权书宣告:兹授权(公司)(职务)同志为我单位代理人,其有权在工程招标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书,与招标人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负责代表我单位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本授权的授权期限: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毕时止。授权书授权书传真:
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复印件为粘贴件时,委托单位盖骑缝章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复印件为粘贴件时,委托单位盖骑缝章身份证复印件反面复印件为粘贴件时,委托单位盖骑缝章身份证复印件反面复印件为粘贴件时,委托单位盖骑缝章附:代理人签名:身份证号:日期:年月日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单位:(盖章)
我公司理解招标方为了整体工程施工质量、进度的需要,当我公司对完成此项工作确有违背合同要求时或对完成此项工作确有问题时,无条件的接受招标方对本工程部分采购数量另行安排。我公司有幸参加74033、74034、74035等3项工程(某部六里桥公寓区综合整治工程)投标,若我公司中标,特做如下承诺:致:北京城建八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书承诺书
我公司供应的沥青混凝土必须是符合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技术质量条款要求的优质产品。如果经检验技术指标不符合标准,招标人可退回该批货物,一切费用及损失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同意接受招标方认为是合理价格的任何一个投标人的标价,作为我公司的中标价格(不限于我公司的投标价格)。我公司承诺按招标方要求的供货期供货;供货期间,按招标人指定时间内运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此次中标价格包括我公司中标后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费用:将货物交到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之前的生产、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质检、车站滞留、仓库保管、货损、税金、利润等费用。在合同规定的供应范围和期限内,我公司的供应单价不因市场价格波动及其它任何原因作调整。我公司经过认真仔细的测算,确认以固定总价竞价形式投标,合同单价由竞价明细单价确定,不因工程量的增减,而额外追加费用。
承诺人名称:(盖公章)我单位保证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不额外发生任何经济费用。我公司承诺,招标文件将作为今后与招标人签订的正式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合同有效期内始终对我公司有约束力。我公司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由于质量、计量等违约原因造成的拒收、退换、索赔等责任皆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因不能按时、按量供应和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招标人的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事故等,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全部由我公司承担并负责赔偿(其赔偿不限于货物的损失)。招标人有权在应支付的货款中扣减,无须征得我公司同意。
工程名称:74033、74034、74035等3项工程(某部六里桥公寓区综合整治工程)2022年9月28日物资采购计划表物资采购计划表承诺日期:年月日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 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 | 税率 | 含税总价 | 备 注 |
1 | 沥青混凝土 | AC-20 | 吨 | 1491.16 | ||||
合计 | 1491.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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