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投标-青海省夏日哈木镍钴矿采选项目选矿系统试生产期物资采购(备品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6/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投标-青海省夏日哈木镍钴矿采选项目选矿系统试生产期物资采购(备品备件)
招标编号:0511-HHKY-WZ-[2023]第11号(总48号)
资金来源: 其它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2023-07-04
1.1项目概况
夏日哈木镍钴矿区地处青海省西部东昆仑西段,柴达木盆地南缘,小灶火冲洪积平原。
隶属青海省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管辖,矿区位于格尔木市西偏南170km。
夏日哈木镍钴矿采选项目建设年产561万吨的采矿场,配套建设年处理矿石561万吨的选矿厂、尾矿库、排土场及配套的生产办公、生活设施。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青海省夏日哈木镍钴矿采选项目选矿系统试生产期备品备件(A包)、生产材料及工器具(B包)两个标包采购。
(1)A包所包含材料有:选矿系统所需蝶阀、轴承、密封件、弯头、钢管、钢板等192项货物的供货、包装和运输;
(2)B包所包含材料有:液压油、润滑油、破碎机三角带、浸锌钢格板、角磨机等76项生产物资的供货、包装和运输;
特别提醒: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包进行投标,且所投标包的业绩须满足招标文件关于业绩的要求。
1.2.2主要工作内容
(1)所供各类物资的供货、包装和运输;
(2)所供各类物资的交付及验收。
1.2.3供货时间:
(A包)备品备件暂定供货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
(B包)生产材料及工器具暂定供货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
具体供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贸易经销企业。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投标人在项目投标、评标、决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完成过至少1个与相似的供货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含供货范围、签字页等内容)。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20日
1.7.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圆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7月4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
1.9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3260170282
邮
箱:zhzb77@126.com
招标编号:0511-HHKY-WZ-[2023]第11号(总48号)
资金来源: 其它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2023-07-04
1.1项目概况
夏日哈木镍钴矿区地处青海省西部东昆仑西段,柴达木盆地南缘,小灶火冲洪积平原。
隶属青海省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管辖,矿区位于格尔木市西偏南170km。
夏日哈木镍钴矿采选项目建设年产561万吨的采矿场,配套建设年处理矿石561万吨的选矿厂、尾矿库、排土场及配套的生产办公、生活设施。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青海省夏日哈木镍钴矿采选项目选矿系统试生产期备品备件(A包)、生产材料及工器具(B包)两个标包采购。
(1)A包所包含材料有:选矿系统所需蝶阀、轴承、密封件、弯头、钢管、钢板等192项货物的供货、包装和运输;
(2)B包所包含材料有:液压油、润滑油、破碎机三角带、浸锌钢格板、角磨机等76项生产物资的供货、包装和运输;
特别提醒: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包进行投标,且所投标包的业绩须满足招标文件关于业绩的要求。
1.2.2主要工作内容
(1)所供各类物资的供货、包装和运输;
(2)所供各类物资的交付及验收。
1.2.3供货时间:
(A包)备品备件暂定供货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
(B包)生产材料及工器具暂定供货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
具体供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贸易经销企业。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投标人在项目投标、评标、决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完成过至少1个与相似的供货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含供货范围、签字页等内容)。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20日
1.7.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圆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7月4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
1.9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3260170282
邮
箱:zhzb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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