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防雷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金额
17.1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5/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gz-2024-4-4
预算金额17.15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警官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佳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老师0876-266880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4
公告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防雷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MGZ-2024-4-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中华人民共和国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防雷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15万元,招标人为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人民币1715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67006.94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华人民共和国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防雷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华人民共和国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防雷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 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以下情形: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的状 态,申请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国家禁止市场准入等。)提供 2021-2023 年度任意一年经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附注或可提供自响 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 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担保机构为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需提供证 明材料)。 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如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 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4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 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成 立至今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 明。 (5)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 年04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 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 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 效的缴款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7)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 信用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注在评审结束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信用信息查询”的要求对各供 应商的企业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如查询到供应商虚假应标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小微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 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 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 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供应商。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 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 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 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 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 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 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大中型企业 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工程类项 目为/%)。③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④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2.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要求 (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最新一期(若在采购活动开始之后发布 了最新清单的,供应商提供最新一期或上一期均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需对应到“节能清单”中所列的型号/系列。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清单”中“*” 标注类别的产品。 (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最新一期(若在采购活动开始之后 发布了最新清单的,供应商提供最新一期或上一期均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 的产品。 (3)本项目按《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 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 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要求,本次供应商提供产品类别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 能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 品认证证书,否则谈判申请无效如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 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 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特种工程(特种防雷)专业承包资质证 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 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业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声明) (2)拟派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提供劳动合同及 2023年06月01日至今任意2个月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拟派的技术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与本项目施工、安装、建设等有关的中级 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及2023年06月01日至今任意2个月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1日08时30分到2024年05月2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络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09 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佳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文山市卧龙街道华宇卧龙府四期转 角写字楼3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4日09 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佳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文山市卧龙街道华宇卧龙府四期转 角写字楼3楼) 七、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防雷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防雷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佳晨 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卧龙街道华宇卧龙府四期转角写字楼3楼)获取竞争性谈判 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s 1.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防雷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MGZ-2024-4-4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人民币171500.0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167006.94元。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采购需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完成防雷设施升级改造(具体内容见 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技术要求及说明”部分)。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并具备最终验收条件等。 9.项目质保期一次性验收合格之日起一 年内免费质保维护,保修期满后维修仅收取材料 费。 10.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及安装。 11.履约地点: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宁安路(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 定)。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谈判。 14.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 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以下情形: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的状 态,申请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国家禁止市场准入等。)提供 2021-2023 年度任意一年经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附注或可提供自响 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 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担保机构为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需提供证 明材料)。 注 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如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 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3年04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 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成 立至今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 明。 (5)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4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 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 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 效的缴款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7)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 信用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注在评审结束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信用信息查询”的要求对各供 应商的企业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如查询到供应商虚假应标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小微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 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 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 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供应商。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 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 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 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 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 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 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大中型企业 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工程类项 目为/%)。③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④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2.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要求 (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最新一期(若在采购活动开始之后发布 了最新清单的,供应商提供最新一期或上一期均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需对应到“节能清单”中所列的型号/系列。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清单”中“*” 标注类别的产品。 (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最新一期(若在采购活动开始之后 发布了最新清单的,供应商提供最新一期或上一期均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 的产品。 (3)本项目按《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 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 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16号)要求,本次供应商提供产品类别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 能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 品认证证书,否则谈判申请无效如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 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 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特种工程(特种防雷)专业承包资质证 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 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业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声明) (2)拟派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提供劳动合同及 2023年06月01日至今任意2个月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拟派的技术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与本项目施工、安装、建设等有关的中级 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及2023年06月01日至今任意2个月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络获取。 2.获取时间 2024年05月21日至2024年05月23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 时00分, 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3.现场获取: 3.1现场获取地点:云南佳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卧龙街道华宇卧龙府四期转角 写字楼3楼)。 3.2 现场获取方式:获取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证明资料加盖鲜章复印件,所 提供的资料,自行整理顺序统一装订(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亲自到场经办的则无需提供);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查验)。 4.网络获取方式将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通过邮箱发送至2407946959@qq.com 确认 申请谈判,申请谈判通过后将竞争性谈判文件通过邮箱发送。 注由法定代表人直接办理获取采购文件业务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 托人身份证材料。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和方式 1.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05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云南佳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文山市卧龙街道华宇卧龙府四期转角 写字楼3楼)。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333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1.开启时间:2024年05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云南佳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文山市卧龙街道华宇卧龙府四期转角 写字楼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2.发布公告的媒介 2.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 告。 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 址: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宁安路 电 话:0876-71277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佳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卧龙街道华宇卧龙府四期转角写字楼3楼 电 话:0876-266880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电 话:0876-266880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 址: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宁安路 联系人:王警官 电 话:0876-712772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佳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文山市卧龙街道华宇卧龙府四期转角写字楼3楼 联系人: 徐老师 电 话: 0876-2668809 电子邮件: 240794695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入(项目负责人人al水k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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