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山区张格庄、门楼等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及产业提升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监管平台建设激励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41.68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1.68万元
招标公司烟台市通元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闫顺杰0535-2495318
招标代理机构烟台倬诚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琳0535-698097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2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 |
福山区张格庄、门楼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及产业提升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监管平台建设激励项目,位于烟台市福山区,包括室内LED显示屏、数字大棚建设、张格庄镇村级视频监控系统-马蹄夼村、张格庄镇村级视频监控系统-张格庄村、张格庄镇村级视频监控系统-车家村、张格庄镇村级视频监控系统-杜家崖公交场站、张格庄镇村级视频监控系统-龙泉路大樱桃市场等内容。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福山区张格庄、门楼等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及产业提升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监管平台建设激励项目 | |
2、项目类别:货物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包括室内LED显示屏、数字大棚建设、张格庄镇村级视频监控系统-马蹄夼村、张格庄镇村级视频监控系统-张格庄村、张格庄镇村级视频监控系统-车家村、张格庄镇村级视频监控系统-杜家崖公交场站、张格庄镇村级视频监控系统-龙泉路大樱桃市场等内容。 | |
5、预算金额:41.6825万元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包括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持殊情况的分支机构)或者自然人;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采购文件领取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下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10-29 17:00:00 | |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1)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上进行注册、报名,并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获取招标文件。①在烟台倬诚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接待室(烟台市芝罘区冰轮路601号福昊物流办公楼三楼西)递交报名资料并购买招标文件。②将报名资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ytzhuocheng@163.com)购买招标文件,邮件中须注明项目名称、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合格的报名资料及文件费后,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报名资料:①投标人须根据自身类型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许可证明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报名资料和邮购款后2日内寄送。 | |
五、响应文件提交 | |
1、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 |
2、递交截止时间:2024-11-12 09:00:00 | |
3、递交地点:烟台倬诚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烟台市芝罘区冰轮路601号福昊物流办公楼三楼西) | |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开标时间:2024-11-12 09:00:00 | |
2、开标地点:烟台倬诚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烟台市芝罘区冰轮路601号福昊物流办公楼三楼西)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gcgfw.com)、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jy.shando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n)。 | |
八、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烟台市通元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地址:烟台市通元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联系人:闫顺杰 | |
联系电话:0535-2495318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称:烟台倬诚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冰轮路601号(福昊物流办公楼三楼西) | |
联系人:林琳 | |
联系电话:0535-6980972 | |
九、其他说明 | |
1、采购代理开户信息: 开户名称:烟台倬诚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烟台银行奇山支行 帐 号:02030120100001258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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