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乐区2023-2024年度虚拟电厂项目光伏组件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金额
2126.6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126.6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苑亚敏0591-8831513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4
公告正文
长乐区2023-2024年度虚拟电厂项目光伏组件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长乐区2023-2024年度虚拟电厂项目光伏组件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区2023-2024年度虚拟电厂项目光伏组件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已由/以/批准建设,业主单位为福州市长乐区产投能源有限公司,采购人为福州市长乐区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虚拟电厂项目光伏组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福州市长乐区;
2.2 项目规模:根据区产投集团(或其指定全资子公司)需求进行采购,2023-2024年度虚拟电厂项目光伏组件框架协议采购总容量约为21.7MW,采购总金额约2126.6万元。
2.3 框架协议采购范围及内容:2023-2024年度虚拟电厂项目光伏组件框架协议采购总容量约为21.7MW,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本体、边框、连接电缆、配套组件连接器、配套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的供应,出厂检验和试验、包装、保险、运输到目的地、装卸、交货、到货验收、培训、指导安装、配合方案优化、配合设备调试、配合竣工验收及并网验收、配合系统调试验收及试运行、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配件、服务内容,配合现场调试和试验、参加试运行、竣工验收,负责质量保修工作。
2.7 交货地点:福州市长乐区[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2.5 交货期:双方在签订采购合同后,根据采购人(含各项目单位)订单通知且支付相应货款后10日内将货物运达采购人(含各项目单位)指定地点,具体容量以各项目单位(指产投集团及其全资、控股、实际控股公司)要求的为准。
2.6 框架协议有效期: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一年内或者采购装机容量达到21.7MW时止,以先到为准。采购人不承诺项目采购实施单位的实际采购数量,以及入围供应商的实际成交供应数量。
2.7 框架协议定价类型
框架协议定价类型:本项目采用二次定价方式,第一阶段选择入围供应商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周(当前一周未更新价格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周)PVInfolink(网址:https://www.infolink-group.com/spot-price/cn/ )公布对应类型产品均价为基准价,每个供应商以折扣率报价。第二阶段,在招标范围内发生的订单,每个入围供应商的第二阶段的报价以每批次下单日前一周(当前一周未更新价格时,以截止时间前最近一周)PVInfolink(网址:https://www.infolink-group.com/spot-price/cn/ )公布对应类型产品均价为基准价*入围供应商第一阶段报价折扣率,最终双方约定釆购合同价格和相关内容。
2.8 质量要求
设备质量要求: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的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应达到行业规定的质量要求,其中:单面单玻组件的使用寿命不低于25年,质保期不低于12年。根据供货组件出厂前在标准测试条件(STC)测定的峰值功率,每块供货组件应满足以下要求:第1年输出功率衰减不超过2%,第2年至第25年线性衰减每年的输出功率衰减不超过0.55%;中国N型组件--TOPCon双玻组件的使用寿命不低于30年,质保期不低于12年。根据供货组件出厂前在标准测试条件(STC)测定的峰值功率,每块供货组件应满足以下要求:第1年输出功率衰减不超过1%,第2年至第30年线性衰减每年的输出功率衰减不超过0.45%。
2.9 产品规格型号包括:单面单玻--182mm 单面单晶PERC组件;中国N型组件--TOPCon双玻组件-182mm等。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制造商与其代理商(经销商)不得同时对同一个项目进行投标,若出现“制造商与其代理商(经销商)同时对同一个项目进行投标”情形的,代理商(经销商)的投标资格将被否决)。
3.2 供应商所投标品牌类似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所投标品牌2022年度光伏组件出货量累计达到5GW及以上;[注:所投标品牌类似业绩须提供出货量清单及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体现合同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供货量等内容。若为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需提供代理经销授权文件及所投标品牌制造商的出货量清单及合同复印件(提供出货量清单及合同复印件)]。
3.3 供应商所投标品牌近三年内(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三年)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 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投标时需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不包括其分支机构);
3.5 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投标时需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不包括其分支机构);
(注:第3.3、3.4、3.5条款所述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经销商)参与投标的,则所投标品牌的制造商同样不得存在上述三种情形。)
3.6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三年)未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供应商投标时须自行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3.7 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中任三个月缴交证明);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8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官前路8号省外文大院3号楼4层)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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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2月4日09:3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形式:①现金转账或电汇形式;②保函形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等)。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办理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4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随行(长乐)易交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广场南路813号产投大楼7层)。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必须派代表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由法人到场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凭证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市长乐区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长乐区首占镇广场南路813号9层
电话:0591-28988092
联系人: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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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官前路8号省外文大院3号楼4层,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xmtyfuzhou@163.com
电话:0591-88315135、17750299660 ,传真:/
联系人:苑亚敏、江林河、苑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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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长乐区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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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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