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9-07 15:19:06
采购项目编号: 440000-201708-146136-0006 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预算金额: 1,500,000.00 元
代理机构: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谭先生 项目经办人:何先生
一、采购人: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
二、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08-146136-0006
三、采购项目名称: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扫描加工项目(二期)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00,0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1.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新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
1.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1.3.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
1.4. 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1.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
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 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说明:获取谈判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谈判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3)有效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原件核查);
(4)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
(5)购买谈判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经办人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
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9月8日起至2017年9月14日期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华丰路民生大厦5楼)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15日15时15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9月15日14:45~15:15)
三、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云浮市云城区华丰路民生大厦5楼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会议室
四、谈判时间:2017年9月15日15时15分
五、谈判地点:云浮市云城区华丰路民生大厦5楼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会议室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鉴于法院档案工作的特殊性、安全性和连贯性,而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现有的诉讼档案电子化平台是由广州市顶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的,且该公司已完成部分诉讼档案扫描加工。为了与现有档案扫描管理系统、司法公开平台、中级人民法院集控中心平台无缝对接,档案扫描数据必须实时同步自动上传,实现可视音频调度、电子档案统一归档和调取及保障法院的保密性,避免法院的档案资料外泄,根据采购方的实际情况,同意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继续进行采购活动,以尽快完成本项目的采购工作。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广州市顶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89号7层南13-15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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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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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9 月 08 日 至 2017 年 09 月 14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邓小姐 | 联系电话:0766-8836266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0766-8983989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永愉花园酒店(1204房) |
联系人:谭俊杰 | 联系电话:020-37726707 |
传真:020-36968659 | 邮编:510801 |
(三)采购人: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 | 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天平路8号 |
联系人:陈汉斌 | 联系电话:0766-8983989 |
传真:0766-8983989 | 邮编:527300 |
(四)财政部门:广东省财政厅 | 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8楼 |
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 联系电话:020-83188580 |
发布人: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