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262. 新增安全标识采购项目 | |
|
|
JHN-WZ-BJ-BL007-00-2022-0036
新增安全标识采购项目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就本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网上比价,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本项目须按含税价格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增安全标识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组织形式:企业自主采购。 4.采购方式:网上比价。 5.供应商类别:印制类(印刷品、展板、刻章等)。 6.采购内容:沈阳地铁安全标识的采购、测量、设计、制作、安装、清撤、运送、售后质保等。(详见附件一:用户需求) 7.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玖拾叁万伍仟贰佰元整(小写:935,200.00元)。 8.交货地点:按照甲方要求安装到指定地点。 9.交货方式:指定地点交货。 10.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甲方有权下达订单,乙方根据甲方订单需求在24小时内(紧急采购的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制作及安装等,具体数量以甲方订单为准。 11.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中选人须按合同总金额的2.5%交纳履约保证金。 12.现场踏勘:踏勘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14:00,踏勘地点为沈阳地铁十三号街站车控室门前、十三号街车辆段。(疫情期间,执行防疫第一的原则。要求所有参加踏勘供应商必须遵守各级政府及运营公司发布的各项防疫规章制度。踏勘时为避免人员聚集,每家供应商踏勘人员不超过2人,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踏勘人员必须保证提供的证件、信息真实有效,可追溯,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须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踏勘:
①指定样品(样品制作图样要求详见用户需求);
②供应商提供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场地的产权所有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③3M厂家的项目授权函;
④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5万元(含)以上的标识、标牌、广告、喷绘相关项目或轨道交通行业标识类相关项目(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⑤承诺函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见附件三:承诺函);
⑥供应商提供不少于5人的近2个月社保系统查询的缴纳证明。
合格供应商若未参加现场踏勘,则取消其报价资格,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资格以现场踏勘签到表为准。 二、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下列报名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基本报名要求(见附件二:网上比价报名、报价、评审基本规则)。 2.其他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中的“住所”地址须与实际生产经营的地址保持一致,生产经营面积不低于1000㎡,生产场地内必须拥有写真喷绘机、覆膜机、雕刻机等满足加工条件的生产设备,上述设备总数应保证不少于20台。 (2)公司员工缴纳社保人员不少于5人,须提供社保系统查询的近2个月缴纳证明。 (3)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5万元(含)以上的标识、标牌、广告、喷绘相关项目或轨道交通行业标识类相关项目(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4)供应商具有3M厂家的授权函,结算时应提供3M质保书。 (5)供应商应确保内部人员稳定,为本项目提供专项设计人员不少于2人(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调整),设计人员应熟练掌握Adobe Photoshop、Adobe Illustrator、CorelDRAW、AutoCAD等软件,同时须配合甲方制作《沈阳地铁目视化系统设计手册》,并免费提供除生产物资以外的相关设计服务。 (6)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以下相关内容至少一项: 1)标识、标牌设计; 2)印刷品印刷; 3)喷绘服务; 4)图文设计制作; 5)广告设计制作。
(7)参与现场踏勘的供应商须携带附件三承诺函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不满足以上要求的供应商无权参加现场踏勘。
三、报价
1.除满足报价原则(见附件二)外,须满足以下要求: (1)只有符合本项目要求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有权参加现场踏勘(如有)并参与项目报价。 (2)其他要求: ①报价人须仔细核对“用户需求”内的所有物资参数及要求,在充分理解并确认无错误、无停产等问题基础上进行报价。如报价人在答疑及澄清时限内未对“用户需求”提出任何疑议,则其中选后视为能够完全响应“用户需求”并按约定交货期限供货,如中选供应商在合同执行期间不能完全响应“用户需求”及时供货,则视为违约行为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②如供应商资格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要求,那么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同时甲方有权依据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对供应商作出警告处理。
③本项目车贴安全标识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捌拾元整(小写:80.00元);地贴安全标识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佰捌拾元整(小写:180.00元)。
2.答疑及澄清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11月17日16:00(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3.本项目在线报价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11月18日11:00(逾期无效,以网站系统报价提交时间为准)。 四、付款方式 中选人(以下简称“乙方”)完成供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于3个日历日内向甲方提供应付合同款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应付合同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12个月)满后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支付质保金(无息)。 五、质保要求 本项目质保期为12个月,并须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和生产企业售后承诺执行,以到货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间为起始日。 六、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时,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合同款的0.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延迟交货超过1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选择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除了按上述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其他违约条款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比价公告在沈阳地铁运营物资采购网(cg.sy-metro.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甲 方: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 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街12号沈阳地铁大厦 邮 编:110141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22661057
附件二:网上比价报名、报价、评审基本规则附件二:网上比价报名、报价、评审基本规则 附件三:承诺函附件三:承诺函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