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佛山市中医院高明医院【智能快递柜便民服务】项目市场调查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0757-8888699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供应商:
我院智能快递柜便民服务项目进入市场调查阶段,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单位前来报名参与。我院将根据市场调查的结果,邀请符合我院需求的供应商进行院内论证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类。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佛山市中医院高明医院智能快递柜便民服务
2、服务期限:3年
3、用户需求:详见附件1(*供应商必须响应用户需求书全部内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中必须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近三年内(自本项目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无违规违法行为或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三、报名时提交的文件要求
    报名时需提交的文件(A4纸,按照以下顺序装订完整并每页加盖公章):
    (1)报名资料封面(格式见附件2)。
    (2)智能快递柜便民服务报价表(格式见附件3),如非智能快递柜制造商及运营商,请提供制造商及运营商相关资质材料。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4)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如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请提交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提供智能快递柜产品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安全承诺书、投保证明单等;
(8)供应商保证数据安全性及保密性,提供信息数据安全承诺书。
    (9)参与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格式见附件4)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参与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5)、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
    (10)报名供应商如在广东省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的,请提供相关文件复印件(如固定场地属租赁物,请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1)供应商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近三年内(自论证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无违规违法行为或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供应商书面承诺,格式见附件6)。
    备注:
    1、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经核实为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
    2、请供应商按照上述第三点要求,提交纸质资料,所提交的文件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并加盖公章,否则将会被取消资格。
    3、供应商不得串通围标,如发现有串通围标行为将取消其参与项目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串通定义见《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四、报名递交资料方式和时间
报名资料提交时间: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递交文件正本1份(论证会议时再提供8份副本),逾期不再接收(如在公示期结束前意向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报名资料,可能视为未响应,若接受报名后造成论证不公正的,由报名厂商自行负责)。
邮寄地址(建议顺丰快递):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361号高明区中医院行政办公楼2楼总务科,王先生收,电话:0757-88886993。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佛山市中医院高明医院
    2、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文华路387号
    3、联系人:王先生
    4、联系电话:0757-88886993
 
 
佛山市中医院高明医院
2024年11月6日
 
 
 
 
 
 
 
 
 
 
 
 
 
 
 
 
 
附件1:服务说明和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期
服务地点
每年综合管理费(元)
1
智能快递柜便民服务
3年
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佛山市高明区文华路387号)
自行报价
说明:
1、共需1组智能快递柜,快递柜参考尺寸:长约3.4米,宽约0.6米,高约2.2米。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综合考虑报价。医院提供安装快递柜的场地,不参与日常运营管理;供应商全权负责智能快递柜的运营和维护保养。
2、供应商需向采购方支付综合管理费,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首年综合管理费。之后的管理费在新一年服务期开始前的一个月内缴纳。

 
(1)管理规定:供应商应遵守佛山市中医院高明医院相关规章制度、《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医院安全防火条例,不得私拉乱接,不得超负荷用电。因供应商违规用电造成灾害的,除自己的损失自行负责外,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亦由供应商承担,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2)场地位置和数量:由医院提供安装智能快递柜的电源接口及指定区域,投放数量为一组,位置处于大门口警务室旁与宣传栏之间(快递柜参考尺寸:长约3.4米,宽约0.6米,高约2.2米),请供应商在报名前务必对拟投放智能快递柜的周围环境、现状等进行现场勘查,医院不组织统一勘察;供应商全权负责智能快递柜的运营和维护保养,医院不参与日常运营管理。
(3)智能快递柜安装和维护:智能快递柜供应商负责智能快递柜的安装调试、日常维修保养、定期清洁消毒和保管等工作,保证设备在正常使用时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智能快递柜机身不得张贴或发布与经营产品无关的广告。
(4)报价要求:供应商自行报价。本项目报价为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的每台每年综合服务管理费(含电费),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每年的单价需完全一致。报价时   需要列明对收件人及快递员的收费标准明细。
(5)管理费交付方式:按照先缴后用的原则,每年一付。首期管理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缴纳,之后的年管理费在新一年服务期开始前的一个月内缴纳。报价以论证会议现场报价为准。
   (6)责任界定:合作期间供应商需购买有效的商业保险,若因供应商设备及自身经营原因所造成人身或财产伤害的,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7)终端设备播放、粘贴的宣传资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影响医院的声誉、诊疗业务,不得引起患者及家属的误解、不适。如发现违规虚假宣传,我院有权终止合同。
   (8)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医院场地发生变化不能摆放时,医院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
(9)根据信息安全要求,出现需对设备暂停使用情况时,供应商无条件配合医院处理。
 
 
 
 
附件2:
 
佛山市中医院高明医院总务科采购项目
报名文件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手机):
座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智能快递柜便民服务报价表
智能快递柜品牌
 
智能快递柜制造商
 
设备运维单位
 
设备供应单位
 
智能快递柜收费方式
(对收件人及快递员的收费标准)
 
支付给医院的管理费
         元/月
主要用户(大型医院)
投放案例


其他:

    
 报价单位(公章):             
                               2024年    月    日
 
附件4: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佛山市中医院高明医院: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联系手机:            ,为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单位参与贵单位以下项目的采购活动,特此证明。
项目名称: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签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正面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反面粘贴处

 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须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附件5:
法人授权书
佛山市中医院高明医院:
我单位特授权委任          (姓名)现职员工,作为我方代表,参与贵方的采购项目,对该代表人所提供、签署的一切文书均视为符合我方的合法利益和真实意愿,我方愿为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项目名称:                                     
有效期限:自本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签章):               
授权代理人(亲笔签名):          ,联系手机电话:            
授权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复印件正面粘贴处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复印件反面粘贴处

说明:1.本授权书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2.须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附件6:
承诺书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提供的相关文件均真实、有效。
若发现我方存在上述问题,愿参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
 
 
  供应商名称(加盖盖章):
                    日期:
佛山市中医院高明医院【智能快递柜便民服务】项目市场调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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