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州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计划(彩超、便携超、腹腔镜系统、药敏鉴定系统、呼吸机等)结果公告
金额
463.12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8/05/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00]fjgc[gk]2018006
预算金额93万元
招标公司福州市中医院
招标联系人林梅0591-876785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秀鸿
中标公司江西大途商贸有限公司17.66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宜春市三环贸易有限公司43.96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福建国药器械有限公司93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南昌市翔国贸易有限公司308.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1、项目名称:

福州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计划(彩超、便携超、腹腔镜系统、药敏鉴定系统、呼吸机等)

2、项目编号:

[350100]FJGC[GK]2018006

3、采购人名称:

福州市中医院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102号

项目负责人:

林梅

联系电话:

0591-8767859

4、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评审部经办人:

张秀鸿

联系电话:

0591-83393306

5、招标公告日期:

2018-05-07

6、招标结果确定日期:

2018-05-29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7.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评审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小组评议,福州海一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南昌市翔国贸易有限公司、福建英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大途商贸有限公司、江西优浩贸易有限公司、江西春海贸易有限公司、福建国药器械有限公司、福州恒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福建鑫瑞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锐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宜春市三环贸易有限公司、北京盛世科联贸易有限公司的投标资格均符合要求。7.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同包各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7.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情况:无。

8、中标情况:

包1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1 1-1 医用内窥镜 史托斯 TC200 1 1495000元 1495000元
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 详见投标文件
中标供应商名称 南昌市翔国贸易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长山晏乡昌抚路766号
中标金额 1495000.00元
包2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2 2-1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通用电气 GE LOGIQ E8 1 2590000元 2590000元
2 2-2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迈瑞 M7 1 495000元 495000元
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 详见投标文件
中标供应商名称 南昌市翔国贸易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长山晏乡昌抚路766号
中标金额 3085000.00元
包3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3 3-1 中医器械设备 渡康 DK-802C 1 115000元 115000元
3 3-2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渡康 DK-102C 1 18600元 18600元
3 3-3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亿康 EK-1000A 1 43000元 43000元
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 详见投标文件
中标供应商名称 江西大途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池溪乡池溪路159号附楼201室、202室
中标金额 176600.00元
包4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4 4-1 临床检验设备 梅里埃 bioMerieux/VITEK 2 Compact 1 930000元 930000元
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 详见投标文件
中标供应商名称 福建国药器械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 五一北路1号力宝天马广场2802-2803
中标金额 930000.00元
包5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5 5-1 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哈美顿(Hamilton) Hamilton-C1 2 219800元 439600元
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 详见投标文件
中标供应商名称 宜春市三环贸易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 江西省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1号3栋B310
中标金额 439600.00元

9、收费金额:8.1573万元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500-1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3)本项目各合同包招标代理费金额:合同包一20445元;合同包二37935元;合同包三2649元;合同包四13950元;合同包五6594元。

10、其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李玉花 (包3;包4;包2;包1;包5)

评审专家:

宋健康,陈少苗,陈秋华,林在生

12、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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