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位于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水郡华庭20幢1单元1202室,面积89.93平方米房屋
金额
42.98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3/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2.98万元
招标联系人孙洋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司法拍卖公告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32910时至202433010(延时顺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www.rmfysszc.gov.cn),进行公开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水郡华庭201单元1202室,面积89.93平方米房屋

产权证号:暂未办理

评估价:429865.00元,一拍流拍价:300905.5元,二拍起拍价:240724.4元,保证金:20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元。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拍卖流标。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五,因案外人拒不配合执行,本次无法对拍卖房屋进行勘察现场。

重要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本院、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机构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

 

六、根据评估报告,拍卖标的存在以下瑕疵:

房屋由案外人占用中,需将案外人进行强制腾迁,腾迁周期较长,买受人需对司法拍卖有一定认知并做好心理建设。因案外人拒不配合执行,本院已将本次拍卖房屋断水、断电处理,无法对房屋内部进行勘察,买受成功后本院将与相关权利部门进行沟通后恢复原状。因房屋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房屋实际面积可能与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不符,以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准。本次拍卖房屋可能需要进行多次过户,房屋相关缴纳税费情况请自行咨询财产所在地产权登记部门。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10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向本院如实举报。

 

九、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委托他人参与竞拍的,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现场报名。

普通竞买人应在竞价程序结束前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在线报名,并将保证金缴纳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指定的账户

拍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或者拍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

买受人的拍卖余款须在竞价程序结束后5内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缴纳:

1、缴纳至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案款账户(户名: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河口市支行,账号:22050164633800000230

2、缴纳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指定的账户(款项交齐后,由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支付至法院指定账户)。

 

十、标的权属转移登记由买受人凭本院执行裁定书自行办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权属转移登记条件,请竞买人提前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标的若有原户口未迁出的情况,以及水、电、气等户名变更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名称等身份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本院联系人:孙洋

联系电话:0435-4369279

联系地址:吉林省梅河口市滨河南街732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202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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