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60622202408150101
招标编号:赣建余招字[2024]第019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鹰潭市余江区总医院 | |||||
招标工程项目 | 鹰潭市余江区医疗机构整体能力提升工程—余江区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提升改造项目(一期)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鹰潭市余江区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鹰潭市余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余发改字〔2022〕22号 | |||||
建筑面积 | 3680.0平方米 | 层次 | 层 | 结构 | 砖混 | |
项目总投资 | 21362.0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411.22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0%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标段划分 | 标段一 | 鹰潭市余江区医疗机构整体能力提升工程—余江区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提升改造项目(一期) | ||||
标段二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 (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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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的注册证书、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实行了电子证书的,可以提供电子证书打印件)、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提供2024年03月至2024年09月中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 |||||
技术负责人 |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拟派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实行了电子证书的,可以提供电子证书彩色打印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提供2024年03月至2024年09月中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证书原件扫描件(实行了电子证书的,可以提供电子证书彩色打印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电子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详见资审文件 | |||||
其他要求 | 各投标人注意:原招标公告“本项目投资金额实际为411529.61元”现变更为“本项目投资金额实际为4111529.61元”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具体以招标文件和资审文件为准。(1)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单位缴纳社保人员。缴纳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提供2024年03月至2024年09月中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2)根据《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使用电子证照(书)相关事项的通知》(赣建招〔2019〕10 号),本项目所涉及的证书、证件实行电子政策的, 投标单位提供“可识别”二维码的彩色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视同原件。(3)外省进赣企业不需要提供进赣备案通知。但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 号)和《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共享江西住建云平台信息数据的通知》(赣建城镇〔2021〕19 号)的规定,省外投标人应当在江西省住建厅网站“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进赣企业信息登记,没有办理的,不得参加投标。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上企业备案截图及拟派本项目所有人员备案截图。投标时提供的人员应该在网上公示人员信息内,如未办理进赣登记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查询地址:江西住建云“进赣信息公示”。(4)信用中国查询需提供材料详见资审文件(5)根据鹰建字【2021】17 号文规定,自 2021年3月1日起我市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实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签署不参与串通投标、挂靠等行为承诺书制度。相关文件及承诺书格式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附件查看, 未提供承诺书的, 其投标无效(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程序,以上材料的原件均指原件的扫描件,委托代理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也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由投标企业自行将参与本项目资格审查所需的资格审查材料(含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全部放入资格标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7)本项目执行赣公管办【2020】2号文件(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规程》),采用远程异地评标。(8)各投标单位严格落实赣建建[2022]4号文《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纪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打击违法分包、出租资质参与投标、围标、串标等问题,如有违反行为,按相关文件进行查处,一经查处严肃处理。举报电话:0791-86225759、0791-88317162。(9)本项目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招标人:鹰潭市余江区总医院,地址:鹰潭市余江区沿河社区站前中路19号,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13970164603;2)招标代理:江西凯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紫阳路6号(滨江学苑)5栋商住楼106室,联系人:曲女士,电话: 178 7981 0882;3)监管机构:鹰潭市余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联系电话:0701-5881333,邮箱:yjjsj.5881333@163.com。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09月24日 至 2024年10月14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25日 | |||||
获取方式 | 线上获取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25日 | |||||
获取地址 | 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jxsggzy.cn/dzjy/memberLogin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 |||||
联系人 | 曲女士 | 联系电话 | 17879810882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4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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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4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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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2024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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