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省福州屏东中学理化生通用技术实验耗材及体育器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5/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kzb202305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福建省福州屏东中学
招标联系人黄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水连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福建省福州屏东中学理化生通用技术实验耗材及体育器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ZB2023051
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屏东中学理化生通用技术实验耗材及体育器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约定的事项履约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 (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四、其他事项”中“2.1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本谈判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1.凡购买了谈判文件并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或制造商,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供应商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4)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须提供)。2.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提供企业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格承诺函;(2)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或资格承诺函;(3)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或资格承诺函;(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供应商不得与本次采购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5.供应商代表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应是清晰的,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1日 至 2023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
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若有异地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jzkzb@vip.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竞争性谈判文件发送事宜。潜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与质疑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州屏东中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屏东路39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0591-837662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
联系方式:李水连、张惠平0591--280266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水连、张惠平
电 话: 0591--28026610
福建省福州屏东中学理化生通用技术实验耗材及体育器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ZB2023051
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屏东中学理化生通用技术实验耗材及体育器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预算单价 (最高限价) | 合同包 预算 | 谈判 保证金 |
1 | 1-1 | 理化生通用技术实验耗材及体育器材 | 1批 | 195000 | 195000 | 195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约定的事项履约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 (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四、其他事项”中“2.1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本谈判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1.凡购买了谈判文件并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或制造商,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供应商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4)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须提供)。2.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提供企业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格承诺函;(2)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或资格承诺函;(3)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或资格承诺函;(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供应商不得与本次采购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5.供应商代表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应是清晰的,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1日 至 2023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
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若有异地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jzkzb@vip.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竞争性谈判文件发送事宜。潜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与质疑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费、服务费 缴纳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
账 号:8111 3010 1280 0279 308 | |
谈判保证金 缴纳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 | |
账 号:3505 0161 0007 0000 7106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州屏东中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屏东路39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0591-837662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
联系方式:李水连、张惠平0591--280266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水连、张惠平
电 话: 0591--2802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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