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重庆市沙坪坝实验中学校食堂食材配送物资配送采购公告
食材配送物资奶制品猪肉类冻品半成品类牛肉类鲜鸡鲜鸭鱼类禽蛋类果蔬类干副调料类生活服务部商品预包装食品一次性餐盒环境标志产品食堂用餐餐饮物资配送方食堂配送蔬菜类保鲜库冷藏库冷链车制冰机保鲜箱冷链设备食堂食材大米面粉小麦粉食用油大豆油牛奶鲜奶鲜肉冷冻类水产类虾类贝类水果类食材滴滴涕磷杀虫剂六六六倍硫磷甲拌磷杀螟硫磷敌敌畏乐果马拉硫磷辛硫磷百菌清杀菌剂多菌灵二氯苯醚菊酯乙酰甲胺甲胺磷地亚农抗蚜威溴氰菊酯氰戊菊酯呋喃丹水胺硫磷喹硫磷草甘磷除草剂克线丹西维因干货调料生粉豆制品调味品食盐味精酱油散装的料品一次性餐饮具聚苯乙烯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一次性餐具鲜活食品食品原料苹果配送货物禽类生鲜食材保鲜条件食材采购配送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食用植物油散装产品预包装产品散装货品各类台账记录食堂临时需要少量货品配送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2/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重庆市沙坪坝实验中学校食堂食材配送物资配送采购公告
重庆市沙坪坝实验中学校食堂食材配送物资配送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3年2月21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执行编号:SH-ZB-2023020
二、预算金额:
1,500,000.00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2月21日 至 2023年2月27日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行采家”( https://www.gec123.com/)网上自行下载。
方式或事项:
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款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备注:项目简称);并将汇款截图、《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1253137247@qq.com(邮箱)。(“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2;原件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递交)。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3年3月3日 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3年3月3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实验中学校高中楼5楼会议室
七、评审信息
磋商时间: 2023年3月3日 10:00
磋商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实验中学校高中楼5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市沙坪坝实验中学校
采购经办人:李老师
采购人电话:13996168654
采购人地址:沙坪坝区土湾大公村22号
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代润巧
代理机构电话:18983842223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55号万象里28-19-11
九、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重庆市沙坪坝实验学校.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重庆市沙坪坝实验学校.doc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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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gec123.com/notices/detail/1204066306123534336
竞争性磋商
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SH-ZB-2023020
项目名称:重庆市沙坪坝实验中学校
食堂食材配送物资配送
采购人:重庆市沙坪坝实验中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二月
目录
第一篇采购邀请书-4-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4-
二、资金来源-4-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4-
四、磋商有关说明-4-
五、磋商保证金-5-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
七、投标有关规定-6-
八、联系方式-6-
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8-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8-
※二、服务需求-8-
※三、物资质量要求-8-
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3-
※<一>、供货期、地点及验收方式-13-
※<二>、报价要求-13-
※<三>、结算价确定标准和流程-14-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4-
※<五>、付款方式-15-
※<六>、权利与义务-15-
※<七>、其他-15-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7-
二、评审标准(包1、包2评审标准一致)-20-
三、无效响应-22-
四、采购终止-22-
第五篇供应商须知-23-
一、磋商费用-23-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23-
三、磋商要求-23-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24-
五、成交通知-25-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25-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26-
八、签订合同-27-
第六篇采购合同-28-
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9-
一、经济部分-30-
二、服务部分-31-
三、商务部分-33-
四、资格条件-36-
五、其他资料-41-
(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41-
第一篇采购邀请书
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沙坪坝实验中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沙坪坝实验中学校食堂食材配送物资配送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竞争性磋商内容
包号 | 品目名称 | 折扣限价 | 供应商数量(名) | 磋商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包1 | 米、面、油、奶制品、猪肉类、冻品半成品类、牛肉类、鲜鸡、鲜鸭、鱼类、禽蛋类。 | 供应商报价折扣须为9折及以下 | 1 | 1 | 1.服务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2.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
包2 | 果蔬、干副调料类、生活服务部商品(预包装食品)、一次性餐盒 | 供应商报价折扣须为9折及以下 | 1 | 1 | 1.服务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2.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
注:1.采购人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实际配送数量以采购人出具的采购订单数量为准。
2.成交供应商均须具备配送范围内的配送供货履约能力。合同执行期内,若成交供应商违约并解除合同,采购人有权先择备选供应商替补,替补供应商配送价格按中选供应商价格执行。
3.包1、包2应为不同成交供应商。
4.评审时,首先确定包1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其次确定包2的第一成交候选人。若包1、包2第一成交候选人为同一供应商则包2中标供应商顺延至第二成交候选人。
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约为150万/年。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2月21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
1.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2023年2月21日-2023年2月27日17:00(工作时间)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款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备注:项目简称);并将汇款截图、《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1253137247@qq.com(邮箱)。(“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2;原件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递交)。
采购代理机构账号:
户名: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象城支行
账号:346130100100401265
备注:各供应商须在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内报名才具备竞标资格。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实验中学校高中楼5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3月3日北京时间09:30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3日北京时间10:00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3月3日北京时间10:00
五、磋商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2、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现场缴纳现金,供应商自备信封密封完好,封面上写明金额和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核验各供应商磋商保证金额,未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单位将被取消资格。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中标候选人以外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在磋商结束后,现场退还。
2.中标候选人的磋商保证金,在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沙坪坝实验中学校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996168654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公村22号新生村桃花里东侧
(二)采购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代润巧
电话:18983842223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55号万象里28栋1911
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
“※”标注的内容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重庆市沙坪坝实验中学校食堂用餐人数状况:工作日:早餐约120人、午餐约1050人、晚餐约220人;周末:早餐约30人、午餐约140人;供应商为学校提供米、面、油、奶制品、猪肉类、冻品半成品类、牛肉类、鲜鸡、鲜鸭、鱼类、禽蛋类、果蔬、干副调料类、生活服务部商品(预包装食品)、一次性餐盒等餐饮物资,餐饮物资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分类存放。
※二、服务需求
(一)配送方须按采购文件相关要求拟订《物资配送质量标准书》,并按照统分结合、分级管理的原则,优化配送模式,针对本项目,成立专项的服务小组,保障本项目的配送。
(二)集中配送,专车专人,随货提供送货小票,按指定时间送达指定地点,配送费用由配送方承担。配送方必须合理装卸货物,进行区分运送及搬运,搬运人员必须着干净卫生工作服、戴卫生帽操作。保持配送车辆清洁,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
(三)配送方接到食堂配送定单后,由配送方采购员工分类采买,将组织的物资由分拣人员按《物资配送质量标准书》分拣包装并分类入库贮藏。
(四)由于蔬菜生产的季节性、地域性和多样性,蔬菜是鲜活产品,组织柔嫩,含水量高,易腐烂变质,采后极易失鲜,故鲜活蔬菜分拣入筐后,须迅速将其拉入保鲜冷藏仓库贮藏。
(五)配送方必须制定食品进销货台账制度,保证所有食品的可追溯性,保证食堂管理人员可随时查阅货物各环节相关记录(包含原料采购记录、原辅料的合格证明及验收记录、原辅料进出仓记录、生产过程记录、成品进出仓记录、成品检验报告<自检、送检>、销售记录、须冷链运输的货物提供冷链运输记录)。所有货品必须经由食堂厨师人员和食堂管理人员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确认。
(六)配送方必须配备符合规范的保鲜库、冷藏库、冷链车、制冰机、保鲜箱等冷链设备,保证食堂食材的新鲜度,保障食堂食材的安全。
※三、物资质量要求
包1:米、面、油、奶制品、猪肉类、冻品半成品类、牛肉类、鲜鸡、鲜鸭、鱼类、禽蛋类。
(一)米、面、油、奶制品规格及质量要求
(1)大米包装上必须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最佳食用期、规格、生产地等相关内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供货时,提供重金属未超标检测报告,相关大米检验报告,必须符合GB/T1354-2018相关国家标准。
(2)面粉包装上必须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规格、生产地等相关内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供货时提供面粉检验报告,必须符合GB1355-2005《小麦粉》的相关检测标准。
(3)食用油包装上必须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规格、生产地址等相关内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产品必须符合GB1535-2017(大豆油)相关检测标准,供货时提供食用油检验报告。
(4)奶制品必须是质量检验无公害产品,禁止提供违法违禁违规商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5)奶制品需为天友、蒙牛、伊利等一线品牌当中一个。
(6)牛奶为巴氏低温灭菌,常温奶制品保质期不超过180天,鲜奶等低温奶制品的保质期不超过7天。低温奶制品生产日期距送货日期不超过3日。
(二)猪肉类
(1)成交供应商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需提供合法屠宰加工检验证明、检验检疫证明。
(2)肉质有弹性,手指轻按,凹陷地方马上恢复,脂肪为白色或乳白色,整体色泽光润,切面红色、微微湿润但不粘手;具有猪肉固有气味,无异味;无淤血、无注水,无寄生虫。配送的鲜肉必须在定点屠宰场(或宰杀店)宰杀加工,并提供“两证两章”,包括《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四者缺一不可;同时供货时按采购人要求,须提供非洲猪瘟检测报告。
(三)冻品半成品类、牛肉类
(1)冷冻类食材应选购标有厂名、地址、电话、保存期且包装完好的产品。供货时提供的冻品不能有以下情况:变软、食品表面或包装袋内附有许多霜、复冻食品、已过保质期限无杂质、异味。冻品物资包装完整,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和sc标识齐全明晰,符合国家相关检查标准。
(2)须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包装规格、口味、种类齐全。保质期在3天以内的,必须是送货当天生产的货品;保质期在7天以内的,送货日不超过生产日两日;保质期在6个月以内的,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三分之二;保质期在6个月以上的,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二分之一。
(3)新鲜、肌肉有弹性、内脏干净无积血、含水量适中。当天杀当天送,并附有《动物产品(B)检疫合格证明》,且符合国家相关检查标准。
(四)鲜鸡、鲜鸭、鱼类、禽蛋类
(1)鲜鸡肉类:眼球饱满,皮肤有光泽,淡黄或灰白色,肌肉切而发亮。外表微干或微湿,不粘手,弹性良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正常气味。无长毛及毛、毛根、口腔及宰杀刀口无血污杂质,无紫斑瘀血净腔禽腹内无过多脂肪,腹下刀口,不过长刀口整齐,重量≥0.85KG鲜鸡当天杀当天送。供货时如采购人要求,提供检疫证明。
(2)鹅/鸭类:眼球平坦,皮肤有光泽,乳白或淡红色,肌肉切而有光泽。外表稍湿润,不粘手,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鸭固有的正常气味,无长毛及绒毛,毛根口腔及宰杀刀口失血污、无紫斑瘀血、净膛、腹内无过多脂肪、腹下刀口,不过长,刀口齐整,土番鸭重5-6斤左右,供货时如采购人要求,提供检疫证明。
(3)禽蛋类:外壳完整、洁净,将鲜蛋打开之后,蛋壳内部应为纯白蛋,不能有斑点或污浊,卵白透明,卵黄膜不破裂,卵黄卵白分明,不能有血管形成,不能有腐败等异臭味。光照试验:右手持蛋,左手遮盖光线透视,新鲜蛋整个呈微红色,陈蛋有暗影,腐蛋暗影更多或不透明。振荡试验:将蛋握在手中,使其摇动,新鲜蛋无哑板声,内容物无流动感,无活动声;陈旧蛋由于水分蒸发,内容物缩小,有振荡声。
(4)水产类
鱼类:游水生猛,对外界刺激敏感,无翻肚;无嘴烂及其它外表损伤。鱼鳞完整有光泽,不易脱落,眼隔膜有光泽、透明,眼球突出;腹部坚实不膨胀,肛门内部洁净无异常红尾。大小均匀。
虾类:游水快,对外界刺激敏感;头尾完整,有一定弯曲度;虾眼突起,虾身较挺,肉质坚实;虾壳发亮、发硬,呈青绿色或青白色。
贝类:肉质新鲜,无臭味,两贝壳相碰发出实响,且响声均匀,在静水中会伸出触角;表面清洁完整,无寄生物,外观完美,有光泽。
包2:果蔬、干副调料类、生活服务部商品(预包装食品)、一次性餐盒
(一)果蔬类
(1)蔬菜水果类:蔬菜类食材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黄叶、腐烂和泥沙等现象;农药残留限量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农药残留不得超标。水果类食材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破损、腐烂等现象;农药残留限量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农药残留不得超标。
(2)农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如下:
名 称 | 种 类 | 限量(mg/kg) | 标准号 |
滴滴涕 | 杀虫剂 | 0.1 | GB2763-81 |
六六六 | 杀虫剂 | 0.2 | GB2763-81 |
倍硫磷 | 杀虫剂 | 0.05 | GB4788-94 |
甲拌磷 | 杀虫剂 | 不得检出 | GB4788-94 |
杀螟硫磷 | 杀虫剂 | 0.5 | GB4788-94 |
敌敌畏 | 杀虫剂 | 0.2 | GB5127-1998 |
硫磷 | 杀虫剂 | 不得检出 | GB5127-1998 |
乐果 | 杀虫剂 | 1.0 | GB5127-1998 |
马拉硫磷 | 杀虫剂 | 不得检出 | GB5127-1998 |
辛硫磷 | 杀虫剂 | 0.05 | GB14868-94 |
百菌清 | 杀菌剂 | 1.0 | GB14869-94 |
多菌灵 | 杀菌剂 | 0.5 | GB14870-94 |
二氯苯醚菊酯 | 杀虫剂 | 2.0 | GB14871-94 |
乙酰甲胺 | 磷杀虫剂 | 0.5 | GB14872-94 |
甲胺磷 | 杀虫剂 | 不得检出 | GB14873-94 |
地亚农 | 杀虫剂 | 0.5 | GB14928.1-94 |
抗蚜威 | 杀虫剂 | 0.5 | GB14928.2-94 |
溴氰菊酯 | 杀虫剂 | 0.052 | GB14928.4-94 |
氰戊菊酯 | 杀虫剂 | 0.2 | GB14928.5-9 |
呋喃丹 | 杀虫剂 | 不得检出 | GB14928.7-94 |
水胺硫磷 | 杀虫剂 | 0.023 | GB14928.8-94 |
喹硫磷 | 杀虫剂 | 0.052 | GB14928.10-9 |
草甘磷 | 除草剂 | 0.1 | GB14968-94 |
克线丹 | 杀虫剂 | 0.0052 | GB14969-9 |
西维因 | 杀虫剂 | 2.5 | GB14971-94 |
(二)干副调料类
(1)干货调料、生粉豆制品、半成品、调味品(食盐、味精、酱油、醋、糖等)等必须有QS标志,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在保质期内。散装的料品在验收时注意检查里面是否含有杂质,有无烂的、碎的、小石子、干燥度、色泽,是否有异味等。
(2)须保证配送种类、品牌、规格,质量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三分之二,包装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
(三)生活服务部商品(预包装食品)
(1)预包装食品包装上必须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规格、生产地址、产品标准代号、规格、成分或者配料表、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相关内容。外包装密封完好、无破损、无变形、表面干净无污点;必须具有QS标志及商品条形码,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在保质期内。
(2)须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包装规格、口味、种类齐全。保质期在3天以内的,必须是送货当天生产的货品;保质期在7天以内的,送货日不超过生产日两日;保质期在6个月以内的,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三分之二;保质期在6个月以上的,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二分之一。
(四)一次性餐盒
(1)外观应保证正常色泽、不能有裂缝口及填装缺陷;表面无油污、尘土、霉变及其他异物;表面平整洁净、质地均匀、无划痕、无皱折、无剥离、无破裂、无穿孔;有颜色的餐饮具不能有明显的变色、退色、颜色深浅不匀(有装饰要求除外)、污点等;餐饮具表面如有涂装,涂装面应无流挂、起皮、裂开、起泡等;不能有明显的异物、起泡、模型缺陷、毛刺、膨胀及其他缺陷;边缘光滑、规整:对带盖的产品,其盖合应方便平整,且容器与盖应匹配;对反弹性盖的产品,其盖应可别扣;对具有容器功能的一次性餐饮具,应能放置稳定。
(2)一次性餐饮具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9685规定。聚乙烯材质的一次性餐饮具应符合GB/9687规定。聚丙烯材质的一次性餐饮具应符合GB/9688规定。聚氯乙烯材质的一次性餐饮具应符合GB/9681规定。聚苯乙烯材质的一次性餐饮具应符合GB/9689规定。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材质的一次性餐饮具应符合GB/13113规定。其他复合塑料的一次性餐具其塑料层应符合各自塑料材质成型品卫生标准的规定。一次性植物纤维材质热塑成型制得的一次性餐具应符合GB/19305的规定。其他材质一次性餐饮具应符合相应材质成型品卫生标准规定,对多层材质复合制得的一次性餐饮具应符合其接触食品层材质的成型品卫生标准规定。
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
“※”标注的内容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供货期、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供货期: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一年期满后采购人对供应商考核合格,采购人可与供应商续签服务合同。采购人每学期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考核标准参照磋商文件“附件1《重庆市沙坪坝实验中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规范及考核标准》”执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补偿。
具体起止时间按采购人要求为准,每天实时配送时间一般在每天早上06:30前到达学校食堂、紧急情况下具备1小时内配送指定食材到学校食堂的能力。蔬菜、肉类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采购人食堂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采购人食堂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二)服务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实验中学校及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采购人员和质量监督员在场情况下当面进行感官检验、外观检验或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质量不能达到收货标准,采购人拒收配送物资,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迅速补充合格产品,不得影响正常需求。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当场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提供货物未达到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损失。
3、采购人组织定期或不定期货品抽检和送检。对检验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换货外,需按双方约定予以处理。
4、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供应商应作退货处理。
※<二>、报价要求
供应商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各供应商结合本项目产品单价定价参考说明及企业自身实力综合考虑,报价为单价折扣比例报价。(说明:折扣比例最多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结算方式为当月实际发生量×指导价格×成交供应商填报的单价折扣比例,例如:成交供应商填报的单价折扣比例为75%,当月定价配送的苹果为5元/斤,用量为500斤,则苹果的结算价格为5×500×75%=1875元。
产品单价定价参考说明:
所有配送货物定价:
定价周期:每月市场考察定价一次。
定价原则:采购人所在区域农贸市场价格与所属区域2-3家大型超市(永辉超市或重百超市或新世纪超市)当日挂牌价的平均值作为配送货物的定价。
※<三>、结算价确定标准和流程
(一)采价方式和人员:
采价成员:每次采价人员至少3人,其中采购方人员至少2名,供应商人员1名,并在询价表上签字确认。
采价方式:采购人根据需求提出采价清单,采购人、供货商安排人员到市场进行实地询价。采价时严格遵循《合同》中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对符合验收质量的货物进行调价,做好相关记录,并签字确认。
(二)采价周期及定价原则:当月询定价为下月结算价;采购人所在区域农贸市场价格与所属区域2-3家大型超市(永辉超市或重百超市或新世纪超市)当日挂牌价的平均值作为配送货物的基准价。
(三)定价:采价结束,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采集价格的基准价进行确定,乘以成交供应商填报的单价折扣比例作为结算价。
说明:个别无法询价的品种,由双方协商,酌情定价。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所有商品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采购人作退货处理。
2、因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全部法律责任。
(二)售后服务内容
1、因市场特殊原因,个别货物品种不能及时提供,成交供应商应主动与采购人沟通协调,更换品种,满足采购人需要。
2、物资验收中不合格产品,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规定时间内调换,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3、因成交供应商的问题造成了不能满足正常需求,应由成交供应商妥善处置。
4、因配送物资质量导致出现食品安全事情,成交供应商无条件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五>、付款方式
根据市场定价和采购量由采购人据实结算,以每月最后一天为结算时间点,结算及付款方式如下:
(一)本项目由采购人付款;成交供应商按时按量将货品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基本结算形式为先送货后付款,所有订购原料的配送清单,经双方核对无误后,按每月结算一次。
(二)成交供应商于合同履行次月开始,根据双方核定的上月合同金额于每月10日前开具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三)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十天内,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上月采购货款;
(四)货款结算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六>、权利与义务
(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
(二)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
※<七>、其他
(一)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的项目分包、转让给其他单位。否则,采购人可随时取消其成交资格。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全部承担。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三)考核要求
1、每月按照考核结果支付采购费用,具体计算公式为:每月实际支付金额=每月实际采购额-考核扣除金额。
2、成交供应商对扣款项目应立即着手整改,整改完毕由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不予扣款;验收不合格的,当月按照该扣款金额进行扣减采购费用;屡次整改不合格,采购人处以双倍罚款,并有权解除合同。
3、成交供应商工作不负责或达不到合同约定内容和要求,月扣款金额合计超过5000元,当月采购费用暂不支付,次月扣款合计未超过5000元,与次月采购费用一并支付;两月扣款金额均超过5000元,两月采购费用暂不支付,第三月扣款金额未超过5000元的,与第三月采购费用一并支付;连续三个月扣款金额均超过5000元,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支付相应月份的采购费用,并要求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损失。
3.1、食堂当日急需的肉、鱼、蛋、禽类和蔬菜类食材供货,在双方约定的送货时间未美达的,以迟到500元/30分钟为一个单位计算,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算,以此累计。
3.2、供货商配送的生鲜食材出现质量问题,如食材腐烂、变质、有异味、虫蛀、发现1起,扣500元。
3.3、动物肉类无合法屠宰加工检验证明、检验检疫证明的,除无条件退换食材外,发现1起扣500元。
3.4、外包装不完整、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和QS标识不齐全清晰的,发现1起扣500元。
3.5、采购人对供货商食材不定期进行送检,产品不合格的,发现1起扣1000元。
3.6、发生经第三方具备国家资质机构确认的因食材质量导致的人员中毒事件,除必须承担其相应的医疗费用外,同时解除双方合约关系。
本服务考核细则,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可进一步协商调整,但调整后的考核项目、考核标准、考核分值原则上不得低于考核细则(特殊情形除外)。
备注:考核评分细则详见磋商文件“附件1:《重庆市沙坪坝实验中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规范及考核标准》”。
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三) | 磋商保证金 | 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 |
注:
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
1 | 有效性审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带规定的磋商内容作出响应。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磋商有效期 |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
(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
(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
(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供应商的服务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
二、评审标准(包1、包2评审标准一致)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响应报价(30分) | 供应商填报的单价折扣比例(30分) | 供应商填报单价折扣比例,有效的单价折扣比例中的最低折扣比例为评标基准价,即以最低折扣比例为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综合折扣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单价折扣比例) ×30%×100 | 参照基准价进行报价单价折扣比例最多保留小数点后2位 |
2 | 服务部分(55分) | 保鲜条件 | 5分 | 供应商自有或租赁保鲜储藏库或冷藏保鲜场地得5分;无保鲜储藏库或冷藏保鲜场地得0分。 | 提供安装合同或有效租赁协议复印件及设备清单,正门及内景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服务部分(55分) | 经营场所 | 5分 | 供应商有配送服务点(例如:办公场地、库房、分拣场经营场地等)。该配送服务点面积不足300㎡的,得0分;面积300㎡(含)-500㎡不含)的得3分;面积500㎡以上得5分。 | 提供经营场所有效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服务部分(55分) | 配送能力 | 20分 | 供应商自有运输车辆的3辆及以上得10分; 2辆得6分、1辆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供应商租赁配送车辆,每1台得1分,最多得4分。3.供应商自有种养殖基地或与种养殖基地签署合作协议提供1个得2分,最多得6分。 | 提供配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自有基地的提供相关证照,非自有的需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服务部分(55分) | 服务及质量安全保障方案、售后方案(25分) | 25分 |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措施、食品安全培训计划、食材来源、食材质量等有关内容进行横向比较评分,优秀得7分,良好得4,一般得2分,差或无方案不得分。2.日常物资保障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从物资储备能力、协调能力、物资保障等方面进行评审,优秀得6分,良好得4,一般得2分,差或无方案不得分。3.应急采购保障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从应急联动应急保障方案、特殊情况保障方案等方面进行评审,优秀得6分, 良好得4分, 一般得2分,差或不提供不得分。4.本项目承诺由专人负责配送并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有承诺的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 | |
3 | 商务部分(15分) | 配送业绩(15分) | 15分 | 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有为1000人以上的公司或单位食堂提供过食材采购配送服务的(含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的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5分,最多得15分。 | 1、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章。3、须提供合同或对方盖章的结算单据、对账单、询证函等证明材料。 |
三、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
(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十)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
(十一)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的;
(十二)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五篇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费用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
(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磋商要求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七)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五、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按照以下货物采购标准计算收取。
采购类型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采购 | 服务采购 | 工程采购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
户名: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象城支行
账号:346130100100401265
八、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采购合同
具体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方案
(二)服务响应偏离表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服务期及地点、报价要求等。
(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三)其它优惠服务承诺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五、其他资料
(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一、经济部分
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收到(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综合折扣比例为:折。(折扣比例填写示例:8.95折);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
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
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地址:
电话:传真:
网址:邮编:
联系人:
年月日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二)服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编号:
磋商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响应情况”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数值或内容的表述,视为不满足对应条款;
2.本表可扩展。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服务期及地点、报价要求等(格式自定)
(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编号:
磋商项目名称:
序号 | 磋商项目商务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响应情况”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数值或内容的表述,视为不满足对应条款;
2.本表可扩展。
(三)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磋商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磋商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
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其他资料
(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
(结束)
附件1:
重庆市沙坪坝实验中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规范及考核标准
项目 | 检查具体内容 | 考核评分标准 | 打分(说明扣分原因) |
从业人员 | 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置项目负责人、配送司机、配送人员执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将人员配置的基本信息、身份证复印件、相关岗位资格证书送达重庆市沙坪坝实验中学校备案,人员变更的,应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将新资料送达备案。重庆市沙坪坝实验中学校不定期抽查人员配置情况。 | 人员配置不符合要求,每缺少1人次,扣5分。未按规定送达人员资料,每出现1次,扣2分。 | |
原材料来源及质量保证 | 1.供应商向重庆市沙坪坝实验中学校食堂提供符合品相及规格要求的优质、新鲜货物。必须从符合规定资质的单位或地点进货,有相关品牌合作协议及资质证明材料等文件。产品证件(合格证、检验检疫证、检验报告等原件或复印件)齐全。 | 原材料验收时质量不符合要求,配送公司无条件重新更换货物,更换后仍不符合要求,每出现一次,扣10分;影响重庆市沙坪坝实验中学校食堂正常开餐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每出现一次,扣20分,并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处罚。 | |
原材料来源及质量保证 | 2.各类货物包装符合国家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17374《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18406《农产品安全质量》的规定和卫生要求,有注册商标和QS标志等,散装产品有质量合格证明或检验检疫证明等。 | 预包装产品及散装货品验货时,如未达到要求的,视为不合格产品,每发现一次,扣10分,并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处罚。 | |
原材料来源及质量保证 | 3.供应商须按重庆市沙坪坝实验中学校要求,对其供应配送的货物和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重庆市沙坪坝实验中学校对货物提出质量和数量异议的,配送公司无条件退换货。 | 无法提供货物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等视货物为不合格产品,每出现一次,扣10分,并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处罚。 | |
原材料来源及质量保证 | 4.原材料验收时不得发生种类遗漏、斤两短缺,与实际清单送货数量不符的情况。 | 原材料验收时发生种类遗漏、斤两短缺,与实际清单送货数量不符的情况,视情节轻重,扣5-10分,并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处罚。 | |
原材料来源及质量保证 | 5.供应商要制订供货应急预案,明确各种因素造成不能按时送货的应对措施,确保食材供应。 | 未制定相应供货应急预案的,扣5分。 | |
各类台账记录 | 1.供应商有进出库、退换货记录台账(包括品牌、品种、生产日期、规格、数量、计量单位、拟结算单价等货物内容)。 | 重庆市沙坪坝实验中学校不定期抽查,台账记录不全,视情节轻重,扣5-10分。 | |
各类台账记录 | 2.供应商财会人员与采购方及时对账处理当月的配送清单(每月10日前,提交上月相应结算清单以及电子版汇总表等,送货单上价格、月底结算价格与询价表上价格一致)。 | 重庆市沙坪坝实验中学校不定期抽查,台账记录不全,视情节轻重,扣5-10分。 | |
各类台账记录 | 3.供应商有肉、蔬菜、水果的检测记录台账。 | 重庆市沙坪坝实验中学校不定期抽查,台账记录不全,视情节轻重,扣5-10分。 | |
配送要求 | 1.供应商接到重庆市沙坪坝实验中学校食堂的正式采购订单后及时备货,按时提供种类明细与价格,并于规定时间保质保量按时配送给重庆市沙坪坝实验中学校食堂,不得延误;重庆市沙坪坝实验中学校食堂临时需要少量货品配送,应在1小时内确保配送到位。 | 原材料没有按时配送到位,影响重庆市沙坪坝实验中学校食堂正常开餐,每出现一次,扣20分,并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处罚。 | |
配送要求 | 2.供应商应及时向重庆市沙坪坝实验中学校和食堂管理方沟通、反馈因特殊情况造成配送过程不畅或货品无法及时送达的原因。 | 因未及时沟通影响食堂正常开餐的,视情节轻重,扣5-10分。 | |
服务要求 | 遵守重庆市沙坪坝实验中学校和食堂管理方的管理制度,并接受重庆市沙坪坝实验中学校及食堂管理方的监督管理。 | 违反重庆市沙坪坝实验中学校和食堂管理方相关管理规定,视情节轻重,扣5-30分。不服从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坪坝实验中学校和食堂管理方监督管理,视情节轻重,扣5-30分。 | |
其他 | 本考核标准中未涉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合同条款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最后得分: | 总扣分: |
备注:1、根据配送费用结算周期实施日常考核工作,服务期满两月实施全面考核。
2、考评计分为总分倒扣制,即基础分为100分,根据以上评分内容,如有违反按对应分值扣分,最多扣至0分。
3、考核结果作为对配送公司日常工作的跟踪评估依据,并与支付结算费用挂钩。分值低于80分,即为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照配送合同条款进行处罚,且不支付任何补偿(赔偿);分值低于90分的,每少1分扣除结算费200元。
4、以上具体服务规范及考核标准,重庆市沙坪坝实验中学校有权根据食堂配送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增减、修订。
附件2:
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包 号: |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公章)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手机) | 座机 | ||
电子邮箱 | |||
单位地址 | |||
供应商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1253137247@qq.com(邮箱),未在报名截止期限前发送《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的,其报名和投标无效。 | |||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27日17:00 | |||
项目经办人:代润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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