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文博路南段839号聚龙苑小区A座,1单元24层A1281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18/0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scq(jc)201802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文博路南段839号聚龙苑小区A座,1单元24层A1281号
项目编号 SSCQ(JC)2018021
委托法院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标的名称 文博路南段839号聚龙苑小区A座,1单元24层A1281号
标的类型 房产
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城 区
交易方式 竞价转让
公告发布日期 2018-01-31
起拍价(保留价) 137.6(万元)
加价幅度 5000元
竞价会日期 2018.2.21,10:00-2018.2.22,10:00 项目保证金(万元) 13
公示媒介

2018.1.31淘宝网

标的物介绍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参照晋智房估字第17-4055号评估报告

拍品名称

晋城市文博路南段839号聚龙苑小区A1单元A1281

权利来源

(2014)晋市法执字第00010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民事判决书;3、评估报告;4、房产证和土地证

拍品所有人

山西九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1、被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

2、拍品归拍品所有人所有

3、土地为出让

4、房产证和土地证

5、标的物面积为:292.61㎡

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晋城市文博路南段839号聚龙苑小区A1单元A1281

2、详情:拍卖标的物位于晋城市文博路南段839号聚龙苑小区A1单元,附近有凤鸣小学、凤鸣中学,晋城市人民医院,地理位置较好;该楼室内采光及通风状况良好;共24层,配备有电梯,标的物位于24层,楼层一般;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3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拍卖财产产权转移、移交可能产生的税费及承担方式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4、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竞买公告

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2月2110时至2018年2月2210止(延时的除外)在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晋城市文博路南段839号聚龙苑小区A座1单元A1281号(详见拍品介绍

特别瑕疵情况:具体咨询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人员。

起拍价:1376000元,保证金:13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2月2010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和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时间。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出价延时功能,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的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拍卖财产产权转移、移交可能产生的税费及承担方式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2018年3月1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晋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50210301030000005075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晋智房估字第17-4055号评估报告。

监督单位:

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356-3015077 联系人:田法官

咨询单位:

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8603565345 联系人:马先生

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法院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竞买须知

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2月2110时至2018年2月2210止(延时的除外)在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的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不少于13万元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18年3月1日前缴纳尾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在2018年3月1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晋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502103010300000050758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单位:

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356-3015077 联系人:田法官

咨询单位:

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8603565345 联系人:马先生

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预展地点 标的物所在地
所属部门 晋城办事处
联系电话 18603565345 联系人
地址 晋城市文昌东街中煤财险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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