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后航道片区合流渠箱清污分流工程(上西关主渠箱、上西关上支渠箱、上西关下支渠箱、荔枝湾涌截污渠箱)燃气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4/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后航道片区合流渠箱清污分流工程(上西关主渠箱、上西关上支渠箱、上西关下支渠箱、荔枝湾涌截污渠箱)燃气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资格后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 | 资格审查结果 | 资审不通过原因 |
1 | (主)广东珠成燃气工程有限公司(成)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主)广东荣兴燃气工程有限公司(成)长春燃气热力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
3 | (主)茂名建筑集团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成)成都华润燃气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主)广东珠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四川西联集慧油气技术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企业资质不符合不符合招标公告3.1款.GB1证明文件不在有效期内 |
5 | (主)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6 | (主)广东越盛建设有限公司(成)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1年04月10日00时00分至2021年04月12日23时59分止。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水务设施管理中心 | |
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81500538 | |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教大墩120号 | |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荔湾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
联系电话:020-81403299 | |
联系地址:荔湾区芳村大道中上市路太和街2号 |
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水务设施管理中心2021年04月10日
附件: |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pdf1.资格后审结果公示.pdf 资格审查报告(隐去专家信息).pdf2.资格审查报告(隐去专家信息).pdf 投标申请人资格能力条件.pdf3.投标申请人资格能力条件.pdf |
落款发布人:王永添
落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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