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广州先一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 诉 人:广州先一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古磊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890号自编1401室
  被投诉人1: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被投诉人2:河北省医保局
  单位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康乐街35号
  相关供应商名称: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青园街220号
  本机关2020年12月21日收到广州先一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先一公司)关于“河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网络设备采购项目”的投诉,并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投诉人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一: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给予的质疑函回复函回复完全未给予我们相关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未对我方提出的要求给予事实依据。完全属于招标机构的主观判断,有维护中标人嫌疑,同时也未告知我们有依法投诉的权利。
  投诉事项二:质疑回复中第一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的商务、技术条款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诉事项三:我方在质疑函中所提的备份一体机1&备份一体机2招标参数中,加*的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中标人所投品牌和型号完全不满足。
  二、调查情况
  “河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网络设备采购项目”于2020年11月20日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并于2020年12月2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日,广州先一公司向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2020年12月10日,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做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2020年12月21日,广州先一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正,本机关于2020年12月28日受理,通知该项目暂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规定,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本机关于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5日和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24日向四川精容数安科技有限公司去函调查,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4月19日和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26日向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去函调查,2021年3月5日向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去函调查,2021年3月19日向上海爱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网强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去函调查。另受疫情影响,本机关投诉处理期限相应延长。
  (一)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接入交换机:
  SDN/OPENFLOW 支持OPENFLOW 1.3标准支持普通模式和Openflow 模式切换;
  多业务扩展 支持扩容专用的下一代防火墙插卡。
  汇聚交换机:
  空间架构 业务扩展槽位≥2个;
  SDN/OPENFLOW支持OPENFLOW 1.3标准支持普通模式和Openflow 模式切换;
  多业务扩展 支持专用的下一代防火墙插卡。
  网络运维管理平台:
  自定义模板指标 产品需要支持自定义取值,包括自定义OID节点,自定义SQL语句,自定义命令,自定义脚本,自定义TCP、IP端口等监控,本次产品禁止使用agent。用户可以通过模板设置通断指标、性能指标、扩展指标、安全指标、自定义指标、复合指标和配置指标等等。也可以直接启动或停止不同类型的指标,可以批量将模板适配到不同设备。
  链路流量管理 能够自动化发现设备,并且自动计算设备之间建立连接的的链路两端的接口,并计算该链路上下行速率和利用率,链路容量需要支持自定义修改,并且批量修改,满足现场不同情况下各个链路实际容量和速率计算要求。链路流量需要在拓扑图上进行显示,并且进行滚动显示。
  整体轮换管理 支持系统指定页面轮换功能,主要资源和拓扑图轮训,支持多张界面滚动显示。
  *可视化管理 提供各种动态化组件进行数据展示,灵活部署和多屏展示,支持不同分辨率,可根据多屏或单屏自定义配置多个界面,灵活部署在各类拼接屏或单屏轮换,进行自定义轮播展示。
  *微信告警 系统需支持对接微信企业移动端,实现客户端与移动端一体化展示方案,通过移动端接收监控网管系统中发出的各类统计数据、异常数据、设备、告警、报表、工单、任务、知识等核心移动端运维数据。
  备份一体机:
  备份系统架构
  备份系统支持集群架构,三个及以上数量的备份节点(设备)可以组成一个高可用的集群系统,避免因软硬件故障、人为误操作等造成备份系统不可用的问题的发生。
  支持备份任务负载均衡,高并发的数据备份任务在调用存储系统和重删服务分配存储节点和重删节点时,实现负载均衡,确保海量数据备份、高并发备份的性能。
  备份系统用户及权限管理
  支持系统管理员,审计管理员、安全管理员、租户,操作员和巡检员六类角色,通过分权管理,提升备份系统的管理安全性。
  备份系统兼容性
  具有Windows、Linux和Unix平台的保护能力,满足IT系统复杂性和兼容性需求
  投标产品兼容华为FusionSphere
  所投标产品兼容华三云平台
  所投标产品兼容深信服aCloud云平台
  备份网络环境兼容性
  支持IPv4和IPv6环境下的管理、备份和恢复。
  备份网络
  无须改造客户生产环境和灾备环境, 直接使用现有网络、同时支持多种网络数据备份,无须专用链路支持。
  定时备份
  文件、数据库及应用保护
  支持常见文件系统下数据备份,支持但不限于以下文件系统:FAT32、ntfs、ext3、ext4、xfs等。
  支持对相当于SQL Server、Oracle、DB2、GBase、MySQL和达梦等主流数据库进行在线备份保护,备份任务配置过程全部图形化向导指引完成,无需编写脚本。
  支持对Hadoop文件系统进行在线备份保护,支持文件、目录、格式和日期过滤,支持永久增量备份。支持备份数据恢复至原环境和其他Hadoop集群,支持恢复至其他文件系统。
  操作系统备份
  支持对Windows、Linux进行在线备份和裸机还原。
  卷级备份
  支持Windows和Linux平台下的文件系统的卷级备份功能,以整卷为单位进行数据备份,提升海量小文件环境下的备份效率。支持整卷恢复和单文件目录级别的细粒度恢复。
  虚拟化及云平台备份
  支持对相当于VMware vSphere、Hyper-V、XenServer、FusionComputer、CAS、FusionCloud、OpenStack、aCloud等主流虚拟化应用和云平台的备份,支持单机和集群部署环境。以上虚拟化应用均支持以虚拟机、资源池和整个集群为单位进行备份保护,无需在虚拟机内部安装任何代理软件。
  所有虚拟化备份环境均支持以虚拟机、资源池和整个集群为单位进行备份保护,支持自动发现备份功能,能够智能的识别资源池和集群中虚拟机的新增和变更,无需人工干预,可自动将新增和变更的虚拟机纳入到备份作业中,按照既有保护策略进行保护,无需人工干预。
  支持虚拟机并发备份和恢复功能,支持在WEB页面中设置单个备份和恢复任务中的虚拟机并发备份和恢复数量,可大幅提高备份恢复效率。
  *源端重复数据删除技术
  支持基于源端的可变长度切片的重复数据删除技术,多个备份任务可以共享同一个重复数据删除指纹池。采用内存进行重复数据删除加速,重复数据删除的计算和对比均在内存中进行。
  支持并行重复数据删除,通过在多个不同的节点上构建指纹池,并将指纹并行分布于多个节点,有效解决单点性能和存储空间压力问题。
  永久增量备份
  支持永久增量备份技术,初次备份对所有数据进行完全备份,之后只对新增加或改动过的数据做增量备份。每个增量备份的数据副本将自动合成为完全副本,能够大幅度减少备份时间,节省备份数据所需的存储空间,且提升了恢复效率。
  恢复确认
  所有数据恢复任务最后一步,均需要操作者在提示界面输入“YES”确认,避免误操作导致生产数据被覆盖。
  云备份
  支持文件系统的D2C云备份,将数据直接备份到对象存储中保存。
  支持备份任务的线程数配置,通过线程数调节备份速度。
  备份系统管理
  管理方式
  支持主流浏览器,相当于IE、FireFox,Chrome等。
  采用B/S架构的管理方式,备份系统的所有功能均通过更安全的https协议进行管理。为避免管理安全风险,不得开放和使用http协议。
  资源管理
  客户端资源,图形化展示所有安装了备份代理软件的客户端系统,包括客户端名称、机器名、IP地址、代理软件版本、在线状态和所属操作员等。
  重删资源,建立重删指纹池,用于存储重删指纹信息,重删指纹池可跨集群备份系统的节点。
  节点管理
  拥有底层存储控制技术,可对整个存储平台进行统一管理
  支持图形化展示一体机的硬盘布局信息,与实际的硬盘物理位置一一对应。可通过每块硬盘的图标状态了解到硬盘的健康状态。
  支持查看每一块硬盘的槽位、型号、容量、使用状态、所属RAID和热备状态等信息。
  支持通过图形化界面配置RAID,包括创建、配置、删除、重建、设置热备盘和取消热备盘等操作。支持根据实际需要单独控制RAID的读写缓存开关。
  备份任务监控
  备份任务执行过程中,可实时显示执行情况并能实时输出的执行过程信息。
  备份任务执行完成,可显示备份任务的执行结果以及在备份任务执行过程中输出的相关信息。
  *产品授权
  配置无容量限制备份介质端授权,不限数量的x86平台客户端定时备份许可,不限数量的相当于SQL Server、Oracle、DB2、GBase、MySQL和达梦等主流数据库备份许可,该平台下不限制保护的数据类型和数量。可实现物理环境的操作系统、文件、基于数据库自身备份接口的数据保护,可实现相当于VMwarevSphere、XenServer、华为FusionComputer、华为FusionCloud、华三CAS、华三UIS、OpenStack、深信服aCloud等主流虚拟化、云平台环境下应用的无代理方式备份保护。可实现卷级定时备份保护,减小对业务服务器资源和带宽占用,同时有效提升海量小文件环境下的备份效率。配置无容量限制的永久增量备份高级功能及源端重复数据删除高级功能授权;配备大数据Hadoop平台备份、远程复制、云备份等高级特性功能
  (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中标供应商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中接入交换机、汇聚交换机、网络运维管理平台和备份一体机1&2关于投诉事项的相应技术参数要求。
  (三)向生产厂家调查取证情况:
  经向生产厂家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和四川精容数安科技有限公司去函调查,其均回函称中标供应商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所投其公司产品满足招标文件相应技术参数要求。
  (四)专家论证意见:
  关于投诉事项二:
  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接入交换机”满足招标文件“SDN/OPENFLOW”和“多业务扩展”相关技术参数要求。另根据生产厂家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回函,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上述技术参数要求。
  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汇聚交换机”满足招标文件“空间架构”、“SDN/OPENFLOW”和“多业务扩展”相关技术参数要求。另根据生产厂家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回函,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上述技术参数要求。
  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网络运维管理平台”满足招标文件“自定义模板指标”、“链路流量管理”、“整体轮换管理”、“可视化管理”和“微信告警”相关技术参数要求。另根据生产厂家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回函,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上述技术参数要求。
  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备份一体机1&2”满足招标文件中“备份系统架构”、“备份系统用户及权限管理”、“备份系统兼容性”、“备份网络环境兼容性”、“文件、数据库及应用保护”中“支持对Hadoop文件系统进行在线备份保护,支持文件、目录、格式和日期过滤,支持永久增量备份。支持备份数据恢复至原环境和其他Hadoop集群,支持恢复至其他文件系统”、“操作系统备份”、“卷级备份”、“虚拟化及云平台备份”、“*源端重复数据删除技术”、“永久增量备份”“恢复确认”、“云备份”、“资源管理”、“节点管理”中“支持图形化展示一体机的硬盘布局信息,与实际的硬盘物理位置一一对应。可通过每块硬盘的图标状态了解到硬盘的健康状态”“支持查看每一块硬盘的槽位、型号、容量、使用状态、所属RAID和热备状态等信息”、“*产品授权”相关技术参数要求。另根据生产厂家四川精容数安科技有限公司回函,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所投产品“精容数安(FlexStor5250)”满足招标文件上述技术参数要求。
  关于投诉事项三:
  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备份一体机1&2满足招标文件“*产品授权”、“*源端重复数据删除技术”、“备份系统架构”中“*备份系统支持集群架构,三个及以上数量的备份节点(设备)可以组成一个高可用的集群系统,避免因软硬件故障、人为误操作等造成备份系统不可用的问题的发生”、“备份系统兼容性”中“所投标产品兼容深信服aCloud云平台”的相关技术参数要求。另根据生产厂家四川精容数安科技有限公司回函,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所投产品“精容数安(FlexStor5250)”满足招标文件上述技术参数要求。
  本机关认为:关于投诉事项一,超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五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第十七条规定的供应商可针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提起投诉范围。
  关于投诉事项二和三:经向生产厂家调查取证和组织专家论证,均证明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接入交换机、汇聚交换机、网络运维管理平台和备份一体机1&2的相应技术参数要求。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投诉事项成立。
  上述事实有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投诉书、质疑函、质疑回函、调查取证函、生产厂家回复函、专家论证意见等证据证明。
  三、投诉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一不属于投诉范围,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二和三,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另外,对于质疑答复函未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五条答复的问题,责令采购代理机构限期改正。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或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河北省财政厅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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