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滁州市卫校巷19号(明悦园)办公用房招租项目竞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lycq202411-00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学茹1735626159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庆永0550-302309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公示信息

滁州市卫校巷19号(明悦园)办公用房招租项目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czlycq202411-004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琅琊街道凤凰社区居民委员会定于2024112110时至20241122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上对滁州市卫校巷19号(明悦园)办公用房进行公开竞价注意:请使用IE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竞价异常!操作手册见附件。),现公告如下:

注:2024112110时至20241122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通过其他竞价平台竞价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租标的物:

滁州市卫校巷19号(明悦园)办公用房,本次招租共有1个标的物位于滁州市卫校巷19号明悦园小区内,拟出租建筑面积约合计70平方米,年租金18480.00元,租赁期为3年。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本次招租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承租人需按现有房屋用途经营滁州市卫校巷19号(明悦园)办公用房,承租方应按招租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根据《滁州市城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机制》(滁行执字(2024)2号)相关的内容,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禁止经营卡拉OK、铝合金门窗加工、汽车机械修理等噪音较大的扰民业务和对环境有污染的业务等,店面装修须服从市容局的相关规定,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租赁期限:三年, 租赁合同三年一次性签订。租金一年一付,第一年租金为成交价,第二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3%【即第二年租金=第一年租金×(1+3%)】,第三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3%【即第三年租金=第二年租金×(1+3%)】。第一年租金在签订合同前缴纳,第二年租金在合同第一年度满前一个月缴纳,以此类推。具体承租起止日期、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4、在租赁期间,因城市规划调整、城市公益事业建设、征收、改造等原因,确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负责赔偿承租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房租已交未到期部分(自承租人向出租人交回房屋之日起算),经出租人审核审批后退还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标的物不得转租。承租人转租标的物内容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还原房屋原本面貌,撤走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设备,出租人不支付承租人任何补偿费用。

5、履约保证金:承租人须在《租赁合同》签订前向出租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竞得年租金的10%,履约保证金在承租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承租人无违约情形下并将房屋恢复原样且无承租人责任后规定时间内退还。

6、竞得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书》前必须完成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两项费用的交纳,交纳齐全方可签订合同,租赁起止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标的物以实际交付为准。

7、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在房屋装修过程中不能破坏原始房屋状态,不得私搭乱建,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房屋恢复原状,并归还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

8、竞租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琅琊街道凤凰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的竞租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竞价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9、其他相关要求: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琅琊街道凤凰社区居民委员会不承担任何方面维修、改造等工作,一切维修(含消防、水电管道、线路仪表灯设备、门窗等设施)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担负,同时标的物产生的治安费、卫生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担负,经营的标的物外墙、招牌、装饰等必须符合滁州市文明创建的要求。请有意向的竞租人现场勘查,充分考虑。

备注:如因竞得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三、租金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滁州市卫校巷19号(明悦园)办公用房,本次招租共有1个标的物位于滁州市卫校巷19号明悦园小区,拟出租建筑面积约合计70平方米,年租金18480.00元,租赁期为3年

起始价为:18480.00/年,保证金为5000.00元,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年租金=竞得人的成交价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竞价保证金:5000.00元。竞价保证金须在20241121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交易中心账户如下: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030;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滁州市卫校巷19号(明悦园)办公用房招租项目”保证金。

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竞得人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

注意:①如竞价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竞价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价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由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③放弃竞得资格的竞价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价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五、代理服务

本次竞价项目由安徽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代理费3000元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公司。

、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上述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

2、竞价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价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琅琊区琅琊街道办事处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1120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安徽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或招租方联系。

、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当标的物的竞拍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琅琊街道凤凰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安徽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3、被滁州市县区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竞价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竞价,否则其成交结果无效、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竞价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5、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价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同时,招租人有权重新组织竞价。

6、竞得人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经营使用,不得转租第三方,否则,产权人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竞得人承担。

7、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产权人通知为准。

8、出租房屋提供的现场照片仅供参考,对现状标的物的利用价值由竞价人自行勘察现场,自行测算综合考虑竞价价格。

9、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

、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安徽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庆永、彭蕾、戈静

电话:0550-3023099、13345501337

联系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1999号长江财富广场C座16楼

招租单位: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琅琊街道凤凰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张学茹

电话:17356261590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凰西路61号

 

 

2024年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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