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巡逻道修建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71.5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4/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hp-jds-2023001
预算金额71.52万元
招标公司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
招标联系人竺丽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女士1876707206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巡逻道修建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1日 08: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HP-JDS-2023001
项目名称: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巡逻道修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15200
最高限价(元):7152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152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功能区区域环境整治及新建巡逻道约626米,成品青石拱桥一座,沿路草坪灯56套,庭院灯12套及配套电缆管线,水塘边砼排水沟约150米,麦冬约1830平米等配套工程,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工期 60 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其中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需提供任职文件;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磋商截止日时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在磋商截止日时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且符合浙政发〔2021〕5号文件规定;
(4)拟派现场的安全专职管理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5)参加本项目磋商的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须为响应供应商正式员工并提供在职社保缴纳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1日 08: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4月21日 08: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衢州市龙游县湖镇十里坪
项目联系人(询问):竺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7066097
质疑联系人:王国文
质疑联系方式:0570-70660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龙游县人民南路东方广场A703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767072068
质疑联系人:林中一
质疑联系方式:0570-7075902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巡逻道修建工程4.10定稿.doc
437.8K
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巡逻道修建工程编制说明.docx
5.5K
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巡逻道修建工程-华浦清单.xlsx
27.7K
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巡逻道修建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1日 08: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HP-JDS-2023001
项目名称: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巡逻道修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15200
最高限价(元):7152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152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功能区区域环境整治及新建巡逻道约626米,成品青石拱桥一座,沿路草坪灯56套,庭院灯12套及配套电缆管线,水塘边砼排水沟约150米,麦冬约1830平米等配套工程,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工期 60 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其中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需提供任职文件;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磋商截止日时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在磋商截止日时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且符合浙政发〔2021〕5号文件规定;
(4)拟派现场的安全专职管理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5)参加本项目磋商的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须为响应供应商正式员工并提供在职社保缴纳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1日 08: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4月21日 08: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衢州市龙游县湖镇十里坪
项目联系人(询问):竺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7066097
质疑联系人:王国文
质疑联系方式:0570-70660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龙游县人民南路东方广场A703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767072068
质疑联系人:林中一
质疑联系方式:0570-7075902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巡逻道修建工程4.10定稿.doc
437.8K
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巡逻道修建工程编制说明.docx
5.5K
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巡逻道修建工程-华浦清单.xlsx
27.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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