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宾市翠屏区弘博路周边交通功能提升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
金额
29.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2/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tzcg20231202
预算金额29.6万元
招标联系人雷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天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先女士0831-232103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7
公告正文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天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宜宾市翠屏区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 宜宾市翠屏区弘博路周边交通功能提升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 宜宾市翠屏区弘博路周边交通功能提升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
二、采购项目编号:SCTZCG20231202
三、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实施地点:宜宾。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
3、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岷江新区,涉及弘博路、翠微路、数字文化中心、中央公园等区域。
本次交通功能提升内容包括弘博路交安设施及公交始末站提升、中央公园北侧场地利用、翠微路及弘博路增设人行天桥等。
    本项目共1个包,设置1名成交供应商。
    4、本项目资金情况:资金已落实;采购预算为29.6万元。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殊资质性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供应商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磋商适用)。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与磋商适用)。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若因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自然人等原因,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未查询到信息的,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记录名单。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邀请磋商的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E路阳光”公共服务平台相关公告栏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2月15日9:00至2023年12月21日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资料在四川天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市叙州区南岸三江口片区龙湾一号7幢16楼1、2、3号)获取磋商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
(2)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鲜章,现场报名时递交,若采用网络获取的将以上资料盖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764341525@qq.com,采购代理机构审核资料无误后向供应商提供的邮箱发送磋商文件,网络获取成功。
2、磋商文件售价0元/包,磋商文件提供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3、联系人:先女士,联系电话:0831-2321030。
八、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7日10: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7日10:30(北京时间)。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2月27日10:30(北京时间)。
十、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四川天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市叙州区南岸三江口片区龙湾一号7幢16楼1、2、3号)。
注:①本项目不接受邮寄递交,采用纸质版现场递交,线下开启方式,逾期送达或没有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②递交响应文件时,签到者按以下要求提交资料: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磋商适用);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与磋商适用);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十一、磋商地点:四川天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市叙州区南岸三江口片区龙湾一号7幢16楼1、2、3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宜宾市翠屏区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宜宾市岳武里14号
联 系 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0831-8736112
代理机构:四川天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三江口片区龙湾一号7幢16楼1、2、3号
联 系 人:先女士
联系电话:0831-232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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