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p370000202308005917
预算金额8万元
中标联系人鲁希
公告正文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山东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山东教育印务中心)法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000202308005917
计划编号Z37000020230404052465是否拆包
包号A1预算总金额(元)80000.00
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
服务方式按项目
交付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53号
付款条款 乙方提供服务后,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
采购方式 定点议价

需求信息
序号 品目 服务事项 是否驻场 人数
1 法律服务 非诉讼日常法律服务
服务要求:第一条 供应商的服务范围
(一)协助采购人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接受贵中心的法律咨询,及时提供咨询意见
2、协助贵中心对各种合同文本进行起草、修改与审查
3、参与起草、审核、制订贵中心内部各项重要规章制度
4、发布律师函等法律文件
5、根据贵中心的要求协助贵中心参加各类商事谈判
6、根据贵中心的要求就贵中心的日常管理提供法律意见
7、协助贵中心完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8、协助贵中心进行法制教育培训活动
9、根据贵中心的需要提供其他日常法律服务
(二)诉讼和仲裁
接受贵中心委托,代表贵中心以诉讼及/或仲裁以及其他方式处理民事、商事、行政等各类纠纷,外聘法律服务机构出具法律分析意见书、诉状、代理词、答辩状、证据目录等法律文书,按照要求参与诉讼程序,以及协助执行生效判决和仲裁裁决,相关费用不包括在法律顾问年费中,双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支付代理费。
(三)重大非诉法律业务
协助贵中心对拟开展的各类新型业务进行法律分析和论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对贵中心的投资项目或合作项目进行事前法律调查,并出具专项法律调查报告及/或法律意见书;改制、重组;进行重大收购、兼并、控股等重大非诉法律业务,需要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专项法律顾问合同并支付专项法律顾问费。
第二条 供应商的义务
(一)供应商委派三名律师作为采购人常年法律顾问,采购人同意首席顾问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供应商更换律师担任采购人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采购人认可;
(二)供应商律师应当勤勉、尽责的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三)供应商律师应对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采购人利益;
(四)供应商律师应当在取得采购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采购人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五)供应商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采购人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采购人的咨询意见;
(六)供应商律师在涉及采购人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担任与采购人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七)供应商律师对其咨询业务中获知的采购人机密负有保密责任,对采购人提供的各类合同、协议、报告、谈判纪要、战略规划等文件应妥善保管,非由法律规定或者采购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非法使用;
(八)供应商对采购人业务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形成的法律意见书等成果文件应建立文件编号单独建档,并根据采购人要求不定期提交签字盖章的文件原件,对涉及采购人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等应当妥善保管。

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内交付
联系人鲁希联系电话
最终报价(元)80000.00

供应商报价详情
序号供应商报价(元)
1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8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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