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小林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网上竞价邀请
1.投标人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6日16时00分
2.投标人竞价时间:2023年07月07日9时30分-2023年07月07日11时00分
3.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6日16时00分
4.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6日16时00分
5.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07月06日16时00分-2023年07月07日9时30分
6.投标人资质要求:
6.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签发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且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手续合法有效,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6.2人防设备安装项目经理1人:须持有二级建造师或中级以上职称(建筑或机电专业);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须带证上岗;
6.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需准备材料用于上传:
7.1资审资料及保证金:
7.1.1在“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
7.1.2在“身份证扫描件”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1.3在“其他”上传“第3章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资料及保证金)”所有资料;
7.1.4所有文件上传前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7.2竞价:
7.2.1在竞价“附件”上传“第3章 投标文件格式(竞价)”所有资料,所有文件上传前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为无效竞价。
7.2.2投标报价表须加盖单位公章在竞价时间内与竞价文件一起上传,投标人需另附上excel版《投标报价表》。若上传的两份文件内容不一致,则以加盖单位公章的文件为准,excel版《投标报价表》不作为评标依据。如未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报价表》,视为竞价报价无效。
8.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723726.00元(含税)。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及单项控制价(若有),否则为无效竞价。
二、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暂定工程量
1
城建·乐居安达小区人防分项工程
1项

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街道、西至安达路、北至大江盛世A区、南至规划路、东至规划路;
2.工程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30769m2,项目建设内容为住宅、商业及相关配套等,由8栋高层住宅、商业、小区大堂、小区配套及地下停车库等部分组成,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34147.29m2,地下建筑面积约29742.75m2。 
3.招标范围和内容:
3.1人防专业项目设计图纸中的所有内容(除人防主管部门明确不需施工部分外),包括所需的各种防护密闭门、人防专用门、密闭门、战时封堵(含安装用的工艺吊环)的提供与安装;防爆波活门、自动排气活门、RFP-1000型过滤吸收器、油网除尘器、通风口消波设备、防护通风设备、电动手动密闭阀(不含战时安装设备)的提供与安装;滤毒室、除尘室内的风管,风管穿越进、排风口部和人防单元密闭墙处的预埋套管的制作与安装;油网滤尘器前后的压差测量管、滤毒室内进入风机的总进风管和过波吸收器的总出风口的尾气检测取样管、滤尘器进风管道上的空气放射性监测取样管、三防值班室的测压管的提供及安装;人防三防值班室、滤毒室、除尘室所需电气控制箱及电气捡测设备的提供及安装(详见人防区施工图);战时通风系统工程(包括风机设备、风管、阀门等)的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人防电气(除线管预埋、强电除外);人防专用配件(防爆地漏、防爆波阀、通风方式信号箱、电铃等),人防指示标识牌制作安装。其他与本人防工程相关的内容(除土建及人防强电、人防给水、人防排水外),本招标文件未提及但与本人防工程相关的其他内容(除土建及人防强电、人防给水、人防排水外)。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依据。
3.2中标人应负责人防工程报建、验收等建设手续办理,包括但不仅限于人防验收报告及其他所需内业资料、相关资料收集汇总及报送跟踪验收等手续,直至组织人防工程专项验收达到人防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并通过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取得备案证书。
3.3工程验收合格后,分包人应负责与物业管理单位办理人防工程移交手续。
4.工期要求:暂定90天,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应满足工程施工进度要求,应与土建、装修等各专业配合单位进度同步,确保工程如期竣工,并于工程竣工验收后30天内取得人防专项竣工验收认可文件。
5.质量要求:
(一)防护设备产品的制作与安装必须符合:
1、国家现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加工图集、设计图集和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2、国家现行《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等技术规定。
3、国家、省及项目所在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关于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防护设备产品的质量检验等级应达到一等品。
(三)防护设备安装的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应达到优良及以上。
三、投标人报价须知
1.报名:有意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本公告页面点击“我要投标”进行报名,竞标人获得竞标码即表示系统报名成功。
2.资质:竞价开始前,竞标人必须提前上传营业执照及相关的资质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17000.00)(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账户名称: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1350 0101 0400 4413 4000 0000 00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
3.报价:投标人应根据竞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竞价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平台内嵌的报价格式进行总报价,有详细报价函的,需加盖公司公章,并在报价页面统一上传。电子报价具法律效力,投标人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4.投标人在“资审资料及保证金”上传与报价有关的资料,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竞价报价无效:
5.1投标人提交报价的项目必须符合“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的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网上竞价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5.2在竞价“附件”上传的投标报价表中总报价(投标总价)与平台内嵌的总报价不一致;投标报价表中单价与相对应的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的;投标报价表中各单项的合计金额与投标报价表中总报价(投标总价)不一致的;因“四舍五入”引起的计算误差除外。
5.3投标人上传的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
5.4投标人应依据“第3章投标文件格式(竞价)”的要求进行报价,不得更改或漏项报价;不得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第3章投标文件格式(竞价)”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否则为无效报价。
6.本次采购项目竞价所要求的报价为含税价,中标人应开具合法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中标人方提供的税务发票不真实、不合法引起税务问题的,中标人应承担向招标方赔偿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等损失及法律责任。
7.踏勘现场
7.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项目施工场地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潜在投标人没有对现场进行踏勘的,视同对招标项目现场已经了解。
7.2.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并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疑问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事项、竞价文件有疑问的,应在“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资格资料及保证金”中“其他”内发送给招标人,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接收疑问、答复或者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9.签订合同
9.1.中标人须于竞价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15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竞价文件”“第2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0.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
(3)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
(4)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
(5)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提供虚假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本项目中标人应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收费标准》“一、工程类”规定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全额由中标人支付(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银行账号:
户名: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13500101040044662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
12.履约保证金金额和形式
12.1履约担保金额:人民币捌万陆仟元整(¥86000.00);
12.2履约担保形式:以银行转账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中标人须于竞价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10日历天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签订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工程施工过程中,若中标人中途无故停止施工或未能按进度完成或不能按协议约定承包范围等履行,招标人将没收履约保证金。
12.3履约担保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完工。人防项目全部施工完成且经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移交产品合格证书及相关完整内业资料,并取得备案证书后无息退还。
12.4履约保证金银行账号:
户  名: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5959 0247 7710 601
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汇款时请备注:“中泉施招字[2023]243号履约保证金”。
13.工程安全质量风险金(简称风险金)
13.1为了使招标评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不设置最低报价,鼓励投标人充分竞争。但为了保证工程进度及安全质量,故设工程安全质量等风险金(低于招标控制价的85%):若中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85%,在合同签订前还需缴纳“中标人投标报价与招标控制价的85%之间的差额(四舍五入到人民币千位)”至发包人指定银行账户,未按规定缴纳工程风险金的,不予签订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如已缴纳)。工程施工过程中,若承包方中途无故停止施工或不能按协议约定承包范围等履行,招标人将没收工程风险金。工程安全质量风险金缴交账户:
户  名: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5959 0247 7710 601
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汇款时请备注:“中泉施招字[2023]243号工程风险金”
13.2工程安全质量风险金退还: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承包范围全部作业完成后无息退还。
四、网上竞价规则
(一)竞价时间规定。网上竞价招标公告时间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在竞价公告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竞价系统对竞价项目进行报价。
(二)报价规则。参与竞价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报价,该报价为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参与竞价的投标人都仅有一次报价并上传报价单的机会,请确保报价资料上传完整。
(三)竞价成交规则。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投标人。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1.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2.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
3.在确定成交人前,招标人对成交候选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对:
①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拟推荐为中标人的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 构)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应当否决其投标。
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4.如排序第一的投标人报价无效,确定排序第二的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五、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竞价成交的,由招标人在3个工作日内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发布竞价成交公告。竞价失败的,由招标人在3个工作日内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网上竞价系统发布竞价失败公告。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价公告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www.qzgzcg.com)上发布。
七、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答疑、补充通知、更正公告、延期公告、竞价结果公示等将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上发布。竞价结果公示视为已经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东辅路毓才花苑2号楼2层西侧
联系电话:小林0595-22162830(公司)、王经理(项目部)1396045887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东辅路毓才花苑2号楼西侧三层
联系人:小王0595-68273537(24小时)
 
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
网址: http://www.qzgzcg.com/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南路48号泉州汽车站内船型楼
客户服务热线:0595-968856
 
九、附件
附件一、图纸
附件二 、《二、投标报价表》
招标人: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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