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云和县城东公共停车场工程(人防停车场)监理
招标序号:YZT-24GE-015号
招标单位:云和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4年9月18日
招标代理机构:云和县云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江小波-15988023227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投 标 人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监理服务期 | 项目总监 |
1 | 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1241688 | 合格 |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 470个日历天(施工期)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等监理服务 | 陈慧玲 |
2 | 浙江大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236000 | 合格 |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 470个日历天(施工期)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等监理服务 | 褚蓓燕 |
3 | 浙江双圆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1241000 | 合格 |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 470个日历天(施工期)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等监理服务 | 谢会华 |
4 |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221688 | 合格 |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 470个日历天(施工期)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等监理服务 | 王世龙 |
5 | 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229800 | 合格 |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 470个日历天(施工期)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等监理服务 | 潘祖林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方式: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78-5122772;传真:0578-5133654;通讯地址:云和县浮云街道梨园路25号)。
公示单位(盖章):
2024年9月19日
云和县城东公共停车场工程(人防停车场)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