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基础设施(一期)监理
发布时间:2022-12-28 16:3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内江市东兴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基础设施(一期)项目(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内江市东兴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基础设施(一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内江市东兴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2020-511011-78-03-521468】FGQB-018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东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东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内江市东兴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2020-511011-78-03-521468】FGQB-018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荣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内江市东兴区。
2.2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包括改建内(江)吴(家)路高桥镇至石子镇段、改建石赤路设计为三级公路、田家镇、石子镇2个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示范点。
2.3监理服务期限: 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工程施工监理和其他相关服务全过程监理。
2.5标段划分: 监理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甲级及以上和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2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4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和总投资不低于3亿元的公路工程监理业绩各1个(2个类似业绩是指上述1个房屋建筑监理业绩、1个公路监理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能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各项任务的分工),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的单位,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3)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 12 月 29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内江 市(州))(网址: http://ggzy.neijiang.gov.cn/ )—“登录”—“ 内江市工程建设交易系统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 月 30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东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新观街135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0832-612151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荣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金府星座9栋1单元26楼2608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吴女士
电 话: 028-6035259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2 年 12 月 28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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