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工程管理中心2019年浦东新区新开办学校检测设备(室内空气检测)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19/06/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f201920547
预算金额1063.00元
招标联系人周老师50193609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工程管理中心的委托,就“2019年浦东新区新开办学校检测设备(室内空气检测)项目”项目(项目编号:SF201920547)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SF201920547

项目名称:2019年浦东新区新开办学校检测设备(室内空气检测)项目

项目联系人:王元

联系方式:58300777-802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工程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柳埠路1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周老师 50193609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潍坊路357号3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元 58300777-8020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SF201920547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6月19日

成交日期:2019年06月26日

总成交金额:0.1063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成交金额(万元)
1 上海中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浦东新区名风路351号 0.053000
2 上海沪东医院检测有限公司 浦东新区牛顿路421号 0.05330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6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相关标准及采购文件的约定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谢晶、瞿春芳、刘志勇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序号

检测内容

检测方法

备注

1

甲醛

GB/T 16129-1995 居住区大气中甲醛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分光光度法

任一检测方法均可

GB/T 18204.2-2014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

GB/T 15516-1995空气质量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2

GB/T 18883-2002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附录B

任一检测方法均可

GB 11737-1989居住区大气中苯、甲苯和二甲苯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气相色谱法

3

TVOC

GB/T 18883-2002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附录C

/

4

GB/T 18204.2-2014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

任一检测方法均可

GB/T 14669-1993空气质量 氨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HJ 533-2009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4-2009环境空气 氨的测定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成交供应商须对具体负责的每所学校实施空气检测,并对检测未达标的参数进行复检。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明确现场采样后出具检测报告的交付时限。具体检测时间由采购人提前通知。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2019年浦东新区新开办学校检测设备(室内空气检测)项目

(1)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现场情况以及自身经验,在响应文件中详细阐述工作计划、工作依据及标准、实施方案、质量保证措施以及达到的目标、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机制等内容,并提出针对采购人的服务设想及建议。各项内容应当详细、具体,有较高的可操作性。

(2)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进度要求,合理安排人员及仪器设备,及时开展检测工作,按时提交检测报告并定期报送项目进度情况,确保准时完成服务任务。

(3)现场检测人员应确保检测现场秩序正常和安全,不得遗失、损坏相关资料,如有违规行为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4)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须严格按照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完善的培训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以保证整个项目安全、高效、有序和有计划地运转。

(5)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内列出最近三年类似项目的业绩和相关证明(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

(6)供应商需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需有固定的营业和服务网点,并有技术服务人员及固定的售后服务电话等技术服务信息。(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出示)。

(7)成交供应商中标后一律不得将服务内容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

(8)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领导下开展服务工作,并接受其指导与监督,同时需遵守采购人各项内部规章制度。

(9)在服务期限内,项目组成员应保持稳定,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供应商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和业务需要对成员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技能的人员替换,同时须经采购人备案同意后方可更换。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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