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rmbm2022-tp24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郑圆010-51898994
标书截止时间2022/10/26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03
公告正文

方式: 谈判 分类: 货物

发布时间: 2022-10-21 10:32:25

北京局集团公司客车蓄电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CRMBM2022-TP248

本采购项目北京局集团公司客车蓄电池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详见谈判公告附表

本次谈判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谈判物资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授权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授权及被授权主体,授权产品(品类),授权期限,授权范围,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责任,须加盖公章,授权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4)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谈判物资资质要求的证书或文件。供应商为代理(销售)商时,其代理(销售)产品应提供制造商的上述证书或文件。第8项谈判物资须提供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1.2 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 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谈判物资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国内铁路行业同类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1.4 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1.5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1.6 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2.1 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谈判物资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授权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授权及被授权主体,授权产品(品类),授权期限,授权范围,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责任,须加盖公章,授权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4)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谈判物资资质要求的证书或文件。供应商为代理(销售)商时,其代理(销售)产品应提供制造商的上述证书或文件。第2项和第4项谈判物资须提供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2.2 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2.3 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谈判物资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国内铁路行业同类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2.4 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2.5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2.6 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3.1 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谈判物资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授权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授权及被授权主体,授权产品(品类),授权期限,授权范围,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责任,须加盖公章,授权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4)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谈判物资资质要求的证书或文件。供应商为代理(销售)商时,其代理(销售)产品应提供制造商的上述证书或文件。第1项谈判物资须提供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5)供应商须提供普通客车镉镍超高倍率碱性蓄电池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或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3.3.2 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3 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谈判物资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国内铁路行业同类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3.4 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3.5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3.6 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4.1 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谈判物资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授权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授权及被授权主体,授权产品(品类),授权期限,授权范围,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责任,须加盖公章,授权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4)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谈判物资资质要求的证书或文件。供应商为代理(销售)商时,其代理(销售)产品应提供制造商的上述证书或文件。谈判物资须提供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5)供应商须提供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或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3.4.2 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3 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谈判物资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国内铁路行业同类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4.4 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4.5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4.6 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5.1 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谈判物资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授权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授权及被授权主体,授权产品(品类),授权期限,授权范围,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责任,须加盖公章,授权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3.5.2 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5.4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5.5 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4.1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和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https://www.bidding-crmsc.com.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和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2 1021 9 00 分至 2022 102617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和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以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中下载的采购文件为准)。

4.1.1登录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投标管理-购买采购文件-非招标项目-付款(不接受企业付款)-文件下载-下载采购文件。

4.1.2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招标(试)-购买采购文件-上传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支付成功的凭证-待审核通过后下载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购买过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报价者,若购买重新采购文件须系统中重新进行购买操作,但费用为0,且须在售卖截止前下载重新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未在以上两个系统购买相应包件采购文件的,递交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

4.3购买采购文件成功后,报价者如不能按时递交报价文件或放弃谈判的,请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出具放弃谈判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1911220791@qq.com,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否则将按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

4.4标书款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供应商自行核对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中的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账号、地址、电话),谈判前请自行在系统“投标管理-电票下载”中下载。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113 9 00 分,地点为国铁交易基地702会议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蜂窝路9-1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定于 2022113 9 00 分(北京时间)开始谈判,谈判地点为:国铁交易基地702会议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蜂窝路9-1号)。

届时邀请报价者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8.1供应商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将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期限为三年,限制参加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所有合同和协议。

(1)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串标、围标或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提供虚假资料从而骗取合同、干扰采购、扰乱供应的。

(2)供应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供应假冒伪劣产品,将返修品、残次品、报废品作为新品供应,性质严重的。

(3)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产品的溯源证据材料,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4)供应商存在其他重大不良行为的。

8.2为充分开放市场,扩大竞争,相关供应商如对本项目采购包件存在异议,或某一包件中部分物资可参与竞争的,请按照异议程序及时提出。采购人核实情况后将按有关程序重新划分包件组织采购。异议内容及相关材料请发送至1911220791@qq.com,并电话告知。

8.3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内容及相关材料请发送至bjjwzb_email@vip.163.com。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

邮 编: 100089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10-51820538

采购代理机构: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鼎兴大厦A座11层

邮 编: 100073

联 系 人: 张郑圆

电 话: 010-51898994、17601628852

电子邮件: 1911220791@qq.com

20221021

附件1

采购公告附表(项目编号:CRMBM2022-TP248)

序号

包件号

物资编码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图号/材质

计量单位

预计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1

JD03-2023JZ010

371110241010

蓄电池

6-GFM-120 12 120Ah

70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各段及分库

371110281000

蓄电池

6-GFM-65 12 65Ah

5

371110481000

固定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6-GFM-12 12 12Ah

5

371120000100

国定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6FM100 2 180Ah

30

371120001010

固定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6FM100 12 100Ah

10

371120031020

固定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6FM200 12 200Ah

200

371120041004

固定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6FM40 12 40Ah

180

371120061006

阀控式密封免维蓄铅酸蓄电池

6FM60 12 60Ah

250

371120181100

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

6FM120 12 120Ah

10

371120201200

阀控式密封免维蓄铅酸蓄电池

6FM20 12 20Ah

80

371120261700

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

6FM7 12 7Ah

1

371120301100

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

FNC172 12 172Ah

30

371120311100

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

FNC120 12 120Ah

10

371120321100

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

FNC150 12 150Ah

10

373900000114

应急电池接地带

DX-35-KC

1800

373900000115

应急电池接地带

DX-50-KC

1000

373900000258

蓄电池气塞

FNC172MR

20

2

JD03-2023JZ011

371310303060

蓄电池

GNZ-4 12 60Ah

270

372000103000

普通碱性蓄电池

GN300 1.2V 300Ah

311

372900000045

碱性蓄电池

GNZ400-(2)

16

372000204000

普通碱性蓄电池

GN400 1.2V 400Ah

390

373900000105

电池连接线

390型

300

373900000106

电池气塞

390型

1167

373900000338

蓄电池接地线

DXY-35/650

101

371120000300

电池防护盖

6FM100 2 300Ah

1000

373900000280

电池连接线

GN300

500

3

JD03-2023JZ012

372000601000

镉镍蓄电池

GNZ120 1.2V 120Ah

390

372100501000

普通客车镉镍超高倍率碱性蓄电池

GNC120-(12) 1.2 120Ah

216

373900000199

蓄电池连接板

175×30×5

2593

4

JD03-2023JZ013

372900000300

镍氢蓄电池

160Km动力集中电动车组使用

20

5

JD03-2023JZ014

371000391120

免维护启动蓄电池

N120 12 120Ah

5

371010010036

起动用干荷电系列蓄电池

6-QA-36S 12 36Ah

5

371110351005

固定阀控密封式铅蓄电池

DCF126 12 24Ah

5

371250751200

蓄电池

6-DZM-12 12V 200Ah

5

373900000021

蓄电池连接线

95×1.5

5

373900000065

蓄电池连接线

95mm×4m

5

373900000089

蓄电池连接线

95平方毫米×2.5米

5

373900000361

叉车电瓶

3t 6-QW-80

10

我要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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