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李家乡18℃冷泉小镇源头环境及基础设施综合提升建设项目 ——冷泉源头产业路提升改造项目投标邀请书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亿达招标【2024】016号
预算金额161.06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先生1895090830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范先生0598-8257660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李家乡18℃冷泉小镇源头环境及基础设施综合提升建设项目

——冷泉源头产业路提升改造项目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亿达招标【2024】016号

致:1、福建金鼎建筑发展有限公司2、福建省清流县长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福建上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福建晟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福建士维建设有限公司6、三明鑫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金光道(福建)建设有限公司8、福建盛博建设有限公司9、福建畅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川源(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1、福建畅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福建巴洛伐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3、福建津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4、福建盛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5、福建诚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6、福建鑫润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7、福建新朗建设有限公司18、福建展运建设有限公司19、福建浩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20、福建江璐建设有限公司21、福建恒宏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2、福建晟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3、福建省威贺建设有限公司24、福建省威扬建设有限公司25、福建燕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6、福建九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7、福建昌海建设有限公司28、福建三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9、福建博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0、福建优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1、中闽启越(福建)建设有限公司32、福建省峻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3、福建德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4、福建润达鑫建设有限公司35、福建巧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6、福建兴峰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7、福建泰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8、福建安城鑫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9、福建优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0、福建卓安城建设有限公司41、中闽知建(福建)建设有限公司42、福建高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3、福建嘉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4、福建鼎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5、福建传骅建设有限公司46、福建省松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7、福建鑫金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8、福建省诚亨建设有限公司49、中连鼎中(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0、福建星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1、福建晟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2、轩卓(福建)建设有限公司53、清流县城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4、福建祥燊建设有限公司55、福建九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6、福建鼎燊建设有限公司57、星岚海(福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8、福建陆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9、三明市雅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0、信辰至业(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1、福建世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2、福建展梦建设有限公司63、福建一路建设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李家乡18℃冷泉小镇源头环境及基础设施综合提升建设项目——冷泉源头产业路提升改造项目已由 李委纪要【2024】34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 上级补助及自筹 ,招标人为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李家乡鲜水村

2.2项目的规模:总投资为1610614元;

2.3招标控制价: 1610614其中暂列金 46911元下浮率K值6%,发包价为1516791元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次项目改造主要内容包括冷泉源头产业路改造提升,铺设沥青路面,同时配套雨水管网、边沟、盖板沟等基础设施工程具体以预算清单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由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9工程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与工期相同(若工期延长,履约担保金期限也相应延长)。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提交,并保证其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前一直有效。招标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个工作日内将全额履约保证金(无息)一次性退还给中标人。

4.  确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看到本招标公告后,请于2024 11 17 17:00前以邮箱方式(邮箱181361361@qq.com)或提交到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5.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4年11月 18 日下午15:0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邀请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11 19 日至 11  21 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

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协商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投标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4   11   21  17时30 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逾期视为放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

 话:清流县李家乡珠山路88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895090830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8层

联系人:范先生      电话0598-8257660/13605962411

    

监督单位: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话:0598-870067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联系电话:0598-5322079

 

 

 

20241115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 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的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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