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制作“辽烟雷锋”和党建与业务融合展板项目
金额
6.1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xf0101010720230030
预算金额6.15万元
招标公司辽宁省烟草公司阜新市公司
招标联系人季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曼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制作“辽烟雷锋”和党建与业务融合展板项目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FXF0101010720230030)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辽宁省烟草公司阜新市公司的委托,为制作“辽烟雷锋”和党建与业务融合展板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按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并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合格的投标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制作“辽烟雷锋”和党建与业务融合展板项目;
2、招 标 人:辽宁省烟草公司阜新市公司;
3、项目预算:人民币61500.00元;
4、项目地点:辽宁省烟草公司阜新市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5、服 务 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设计、制作及安装(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6、服务内容:制作“辽烟雷锋”和党建与业务融合展板项目。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2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7、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8、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9、投标人2017年10月15日以来未被裁判文书网载入行贿判决;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有本项目供应能力的;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要求:
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08日至2023年11月14日
2、获取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1楼)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4、获取要求: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要求原件的须提供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4.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照片)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照片)原件;
四、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下午13: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烟草公司阜新市公司
联系人:季女士
联系电话:0418-3360270
监督电话:0418-335423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邮 编:110032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和平支行
帐 号:75660188000133139
联系人:徐 曼
电 话:024-31918388-357
邮 箱:LN_XUANYU@163.com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北新闻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辽宁省烟草公司网站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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