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山东昌投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批商砼采购项目包D合同公示
金额
324.5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6/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gc-cl-2021-0014
预算金额324.5万元
招标公司山东昌投贸易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恒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36-5202277
中标公司出山东昌搜易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潍坊昌砾混凝土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潍坊昌砾涫凝非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潍坊昌砾混凝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潍坊得利混凝土有限公司324.5万元
中标联系人闫经理17853607161
中标公司东量投贸易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山东昌投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批商砼采购项目包D合同公示
一、招标项目名称:山东昌投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批商砼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JSGC-CL-2021-0014
三、标段:四标段
中标单位:潍坊得利混凝土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经理 联系电话:17853607161
四、合同金额:3245040.7元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山东昌投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潍坊市昌乐县新昌路1357号城投大厦18楼
联系方式:0536-6272710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恒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寿光市公路局大厦4楼
联系方式:0536-5202277
合同(四标段).rar合同(四标段).rar
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在货款未结清前甲方不得另选取其它供应商,否则,应
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必须保证按甲方要求及时供货,每出现一次未能按甲
方要求及时供货罚款5000元,从货款中扣除。
3.甲方接受乙方供货后,未经乙方签字同意,在混凝土中掺入水、外加剂或掺合料而
发生混凝土质量问题的,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乙方提供的混凝土未达到合同规定的强度标准,混凝土未履行合同规定的质量责任,
造成混凝土出现质量问题,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5.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预拌混凝土未达到双方约定的要求,或乙方未按合同将原材料和外
加剂、掺合料复试合格报告提供给甲方验査,甲方有权利拒绝签收乙方所提供的预拌混凝土,
并有权退货,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未履行合同职责造成混凝土供应或质量等方面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
止合同,另选其他混凝土供应商。
7.除不可抗力外,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
九、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依法向
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乙方有责任监督及阻止施工人员向商砼内加水,劝阻无效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现场监督人
员
十一、本合同一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
年月日签订,二式一一份正本叁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
县公共资派装易中心备案壹份副本份,有等读律力
甲方:(公单)
贝的少
阳伦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登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853079
开户银行
贸参
开户银行:
51001569
帐号
帐号:
行号
行号
式
彐
式三份,甲方、乙方及监理单位各执一份。施工过程中甲方若调整浇筑计划,应于浇注前
24小时以书面形式(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通知乙方。甲方应保证混凝土使用数量计划准
确,如因计划错误导致混凝土的浪费由甲方承担。如有变更,提前4个小时通知乙方。
2.指定专人负责对混凝土数量、质量进行监督与检查,负责验收签字,协调解决施工
现场的有关事宜。
3.要求乙方提供混凝土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交接验收后混凝土
工程的浇筑及养护质量负责,若自备混凝土输送泵,则对混凝土泵送过程的质量负责。
4.不得在施工现场向混凝土内加水、外加剂等,否则,应承担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5.负责施工现场混凝土施工组织、协调、指挥,提供现场需用的道路、调车场、布管、
水、电及照明等,满足乙方施工作业条件,确保施工过程安全。保证施工时间准确、现场道
路畅通、卸料及时。如现场道路不通、现场组织不力等原因造成卸料不及时,车辆等待超岀
45分钟应办理书面签证,甲方承担损失。
6.负责提供混凝土运输车辆出场时需要的清洗设施,确保混凝土运输车辆清洁。
7.按合同约定及时与乙方进行混凝土供应数量核对。
8.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供货款。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及有关标准、规范组织预拌混凝土加工,产品质量符合相
关标准要求,对交接验收前的混凝土质量负责。
2、为确保工程质量,为同一工程的同一部位所提供的混凝土应使用同厂家、同品种、
同规格的原材料。
3、负责将混凝土及时运送到工程地点,承担供货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交通安全、
路面环境污染等问题的责任。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运输车辆在施工现场等待或影响施工连
续性引发的质量与经济责任。
4、按合同条款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预拌混凝土运输单》及
其它技术质量保证资料。
5、在施工现场内,乙方车辆要听从甲方指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若乙方在施工现
场发生安全事故,分清责任后,由责任方承担损失。
八、违约责任及争议
1.甲方因未能向乙方提供浇注条件和保障条件而造成混凝土初凝期内未浇筑完毕,而
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购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每日按拖欠货款数额
混凝土合同价格
基本价格
单位:元/m3
防冻
抗渗
混凝土标混凝土价细石膨胀剂
格
早强剂
-5℃
10℃
15℃C
P8
360
10
15
20
15
10
C20
370
20
15
380
10
10
C30
10
10
15
405
10
10
C40
10
20
10
10
C45
445
10
10
15
20
10
10
C50
475
10
10
15
20
10
注以上单价为含税(3%增值税专用发票)落地价格
①以上泵送非泵送价均不含膨胀剂、防冻剂、抗渗剂,细石、早强剂费用,泵送价不包
括泵送费。
②如需泵车,甲方需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
③输送泵管道润滑砂浆由乙方提时,价格执行同批次混凝土价格
④如果原材料价格岀现地区性较大变化,混凝土单价应做相应调整,由双方协商确定。
2.以上价格含15公里之内运费,15公里以外每公里加元
3.如需乙方负责泵送,则汽车泵(48米),泵送费:元/m3;车载泵泵送费元/m
;地泵泵送费元/m3
四、混凝土质量与技术要求
1.乙方所供混凝土的质量及检验符合国标《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03)和《混凝
2.乙方应保证混凝土正常供应,满足甲方工程需求
3.甲方不得对现场混凝土二次加水,如坍落度等工艺性能不满足要求时,由乙方处理
解决。
4,.甲乙双方以混凝土单作为验收和结算凭证,运输单内容应符合《预拌混凝土》标准
要求,甲方指定的代表应在每车运输单上签名,运输单一份由甲方留存,其余由乙方留存。
双方不定期随时抽检供货数量,按配合比容重采取过磅检斤,取平均值作为当批每车运输的
发货数量。
六、结算付款
采用预付款方式结算,合同签订后,按工地计划使用量预付每阶段商砼价款的50%;正
负零完成,无质量问题,三方对账签字后,付至该阶段价款的90%;主体每完成6层,无质
量问题,三方对账签字后,付至该阶段价款的90%,留10%作为质保金;工程主体完成,验
收合格及提供相关资料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无息付清。(支款用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方应按以上约定向乙方支付价款,以确保混凝土供应的顺利进行。甲方若逾期付款,
乙方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甲方向乙方付清价款前,乙方提供《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及
全部技术资料。
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连续停工30日(甲方最后一次签收混凝土之日视为停工日),甲方
应于停工日起45日内与乙方办理结算,并于停工日起50日内向乙方支付已供混凝土的全部
价款,全部价款付清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其他约定:
1、水泥:标准山水水泥且应符合GB175、GB200和GB13693等的规定。水泥进场应提供
出厂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并应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及检验批量应符合GB50164的规定。
2、砂子须为河沙:严禁使用麻钢沙、机制砂
3、石子:石灰岩石子,严禁使用花岗岩石子。
4、掺合料:须符合现行GB1590的相关规定。
5、根据工程要求对设计配合比进行施工适应性调整后确定施工配合比。
以上主要材料市场价格上下浮动超过5%时,对其超出部分据实调整,如以上主要材料
达不到标准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责任义务、权利
(一)甲方责任
1.于混凝土浇筑前3日内向乙方提供较为详细的浇筑计划及技术交底书。浇筑计划
合同编号:NO.20(21)-WFCL-007
潍坊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
荩限
工程名称:最乐县宝通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3#住宅楼
买受人:4东量投贸易有限公司
出卖人:潍坊昌砾混凝有限公司
同专用章
年玉月日
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和《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的要
求,乙方负责混凝土的出厂检验。
2.甲方负责现场试块留置(取样在运输车罐体1/4~3/4处)。预拌混凝土运输至交货地
点后,应在监理人员的主持下,会同建设方、甲方代表乙方代表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进
行见证取样、制样、留样,进行坍落度和工艺性能检验并共同在纪录单上签字。试块检验由
甲方交当地法定检测机构试验,检验结果以当地法定检测机构试验结果为准。
3.当甲方发现混凝土有质量问题时,以电话通知、并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
在接到电话通知2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双方就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协商解决,
同时书面上报当地工程质监机构。
4.乙方生产的混凝土交由甲方后,因甲方浇注不及时、振捣养护不当等原因造成质量
问题或不按规程制作试块,导致试块不合格等,责任由甲方承担;混凝土交由甲方前,因产
品本身质量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5.资料要求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质量监督机构资质备案证有效复印
件。每次向甲方提供混凝土时,应随车提供预拌混运输单、配合比通知单。乙方应保证以下
资料齐全、完整和可追溯性,以供随时查询、调用:
a,混凝土配合比及试配记录(监督站存留,属原始记录类型)
b,水泥复试报告
C,砂子试验报告
d,碎(卵)石试验报告
e,外加剂产品合格证
f,外加剂材料试验报告
g,混凝土开盘鉴定(搅拌单位使用)
h,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含抗渗试验)
i,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纪录
混凝土坍落度测试纪录
五、混凝土供应与服务、数量确认
1.甲方指定运输单签收人,混凝土运输单内容要填写准确、齐全。运输单签收
人对乙方提供的混凝土进行外观质量验收,检查混凝土的和易性、坍落度,发现运输单有关
记载的内容与混凝土订货单中要求的内容不一致时,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买受人:山东昌投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潍坊昌砾混凝土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
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预拌混凝土事宜,经协商,签定本合同,双方共同遵
守履行。
甲乙双方的主体资格
(一)甲方应出示有效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程施工合法手续等)的原件,复印
件加盖印章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25MA3P0XFT8B
开户行: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330262942050000110
(二)乙方应出示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等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印章并作
为本合同的附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25683227721B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号:D337099049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昌乐县宝通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3#住宅楼
工程地址:昌乐县故城路以东,站前街以南
建设单位:昌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金键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潍坊誉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昌乐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
建筑面积:约9596,43平方米
混凝土方量:约4000立方米
总高度
约53米
运距:
8公里
混凝土供货是否含该工程项目的地面工程(是不是)
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在货款未结清前甲方不得另选取其它供应商,否则,应
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必须保证按甲方要求及时供货,每出现一次未能按甲
方要求及时供货罚款5000元,从货款中扣除。
3.甲方接受乙方供货后,未经乙方签字同意,在混凝土中掺入水、外加剂或掺合料而
发生混凝土质量问题的,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4.乙方提供的混凝土未达到合同规定的强度标准,混凝土未履行合同规定的质量责任,
造成混凝土出现质量问题,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5.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预拌混凝土未达到双方约定的要求,或乙方未按合同将原材料和外
加剂、掺合料复试合格报告提供给甲方验査,甲方有权利拒绝签收乙方所提供的预拌混凝土,
并有权退货,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未履行合同职责造成混凝土供应或质量等方面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
止合同,另选其他混凝土供应商。
7.除不可抗力外,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
九、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依法向
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乙方有责任监督及阻止施工人员向商砼内加水,劝阻无效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现场监督人
贝
十一、本合同一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一式份,正本叁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
县公共资交电《备案查份;副本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系易有金
乙方
地址:
S7
地址:智张
法定代表阻
法建代表人国4/
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1785377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行号
行号:
式三份,甲方、乙方及监理单位各执一份。施工过程中甲方若调整浇筑计划,应于浇注前
24小时以书面形式(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通知乙方。甲方应保证混凝土使用数量计划准
确,如因计划错误导致混凝土的浪费由甲方承担。如有变更,提前4个小时通知乙方。
2.指定专人负责对混凝土数量、质量进行监督与检查,负责验收签字,协调解决施工
现场的有关事宜。
3.要求乙方提供混凝土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交接验收后混凝土
工程的浇筑及养护质量负责,若自备混凝土输送泵,则对混凝士泵送过程的质量负责。
4.不得在施工现场向混凝土内加水、外加剂等,否则,应承担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负施工现场混凝土施工组织、协调、指挥,提供现场需用的道路、调车场、布管、
水、啦及明等,满足乙方施工作业条件,确保施工过程安全。保证施工时间准确、现场道
葺通、料及时。如现场道路不通、现场组织不力等原因造成卸料不及时,车辆等待超出
分钟应办理书面签证,甲方承担损失。
6.负责提供混凝土运输车辆岀场时需要的清洗设施,确保混凝土运输车辆清洁。
7.按合同约定及时与乙方进行混凝土供应数量核对。
8.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供货款。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及有关标准、规范组织预拌混凝土加工,产品质量符合相
关标准要求,对交接验收前的混凝土质量负责。
2、为确保工程质量,为同一工程的同一部位所提供的混凝土应使用同厂家、同品种、
同规格的原材料。
3、负责将混凝土及时运送到工程地点,承担供货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交通安全、
路面环境污染等问题的责任。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运输车辆在施工现场等待或影响施工连
续性引发的质量与经济责任。
4、按合同条款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预拌混凝土运输单》及
其它技术质量保证资料。
5、在施工现场内,乙方车辆要听从甲方指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若乙方在施工现
场发生安全事故,分清责任后,由责任方承担损失
八、违约责任及争议
1.甲方因未能向乙方提供浇注条件和保障条件而造成混凝土初凝期内未浇筑完毕,而
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购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每日按拖欠货款数额
、混凝土合同价格
基本价格
单位:元/m3
防冻
抗渗
混凝土标混凝土价
细石膨胀剂
格
早强剂
5℃-10℃-15℃P6
C15
360
10
10
15
10
5
10
C20
370
10
10
10
15
10
C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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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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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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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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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C35
405
10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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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0
425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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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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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C45
445
10
10
15
0
10
C50
475
10
10
15
20
注以上单价为含税(3%增值税专用发票)落地价格
①以上泵送非泵送价均不含膨胀剂、防冻剂、抗渗剂,细石、早强剂费用,泵送价不包
括泵送费。
②如需泵车,甲方需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
③输送泵管道润滑砂浆由乙方提时,价格执行同批次混凝土价格。
④如果原材料价格岀现地区性较大变化,混凝土单价应做相应调整,由双方协商确定
2.以上价格含15公里之内运费,15公里以外每公里加/元
3.如需乙方负责泵送,则汽车泵(48米),泵送费:元/m3;车载泵泵送费元/m
3;地泵泵送费元/m3
四、混凝土质量与技术要求
1.乙方所供混凝土的质量及检验符合国标《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03)和《混凝
2.乙方应保证混凝土正常供应,满足甲方工程需求。
3.甲方不得对现场混凝土二次加水,如坍落度等工艺性能不满足要求时,由乙方处理
解决。
4.甲乙双方以混凝土单作为验收和结算凭证,运输单内容应符合《预拌混凝土》标准
要求,甲方指定的代表应在每车运输单上签名,运输单一份由甲方留存,其余由乙方留存。
双方不定期随时抽检供货数量,按配合比容重采取过磅检斤,取平均值作为当批每车运输的
发货数量。
六、结算付款
采用预付款方式结算,合同签订后,按工地计划使用量预付每阶段商砼价款的50%;正
负零完成,无质量问题,三方对账签字后,付至该阶段价款的90%;主体每完成6层,无质
量问题,三方对账签字后,付至该阶段价款的90%,留10%作为质保金;工程主体完成,验
收合格及提供相关资料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无息付清。(支款用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方应按以上约定向乙方支付价款,以确保混凝土供应的顺利进行。甲方若逾期付款,
乙方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甲方向乙方付清价款前,乙方提供《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及
全部技术资料。
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连续停工30日(甲方最后一次签收混凝土之日视为停工日),甲方
应于停工日起45日内与乙方办理结算,并于停工日起50日内向乙方支付已供混凝土的全部
价款,全部价款付清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其他约定:
1、水泥:标准山水水泥且应符合GB175、GB200和GB13693等的规定。水泥进场应提供
出厂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并应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及检验批量应符合GB50164的规定。
2、砂子须为河沙;严禁使用麻钢沙、机制砂
3、石子;石灰岩石子,严禁使用花岗岩石子。
4、掺合料:须符合现行GB1590的相关规定。
5、根据工程要求对设计配合比进行施工适应性调整后确定施工配合比。
以上主要材料市场价格上下浮动超过5%时,对其超出部分据实调整,如以上主要材料
达不到标准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责任义务、权利
)甲方责任
1.于混凝土浇筑前3日内向乙方提供较为详细的浇筑计划及技术交底书。浇筑计划
合同编号:NO.20(21)-WFCL-_006
潍坊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
SMMA
易
工程名称:最县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住宅楼
买受人:出山东昌搜易有限公司
、
出卖人:潍坊昌砾涫凝非有限公司
二0二一年五月日
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和《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的要
求,乙方负责混凝土的出厂检验。
2.甲方负责现场试块留置(取样在运输车罐体1/4~3/4处)。预拌混凝土运输至交货地
点后,应在监理人员的主持下,会同建设方、甲方代表乙方代表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进
行见证取样、制样、留样,进行坍落度和工艺性能检验并共同在纪录单上签字。试块检验由
甲方交当地法定检测机构试验,检验结果以当地法定检测机构试验结果为准。
3.当甲方发现混凝土有质量问题时,以电话通知、并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
在接到电话通知2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双方就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协商解决,
同时书面上报当地工程质监机构
4.乙方生产的混凝土交由甲方后,因甲方浇注不及时、振捣养护不当等原因造成质量
问题或不按规程制作试块,导致试块不合格等,责任由甲方承担;混凝土交由甲方前,因产
品本身质量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5.资料要求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质量监督机构资质备案证有效复印
件。每次向甲方提供混凝土时,应随车提供预拌混运输单、配合比通知单。乙方应保证以下
资料齐全、完整和可追溯性,以供随时查询、调用
a,混凝土配合比及试配记录(监督站存留,属原始记录类型)
b,水泥复试报告
C,砂子试验报告
d,碎(卵)石试验报告
外加剂产品合格证
f,外加剂材料试验报告
g,混凝土开盘鉴定(搅拌单位使用)
h,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含抗渗试验
i,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纪录
j,混凝土坍落度测试纪录
五、混凝土供应与服务、数量确认
1.甲方指定
运输单签收人,混凝土运输单内容要填写准确、齐全。运输单签收
人对乙方提供的混凝土进行外观质量验收,检查混凝土的和易性、坍落度,发现运输单有关
记载的内容与混凝土订货单中要求的内容不一致时,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买受人:山东昌投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潍坊昌砾混凝土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
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预拌混凝土事宜,经协商,签定本合同,双方共同遵
守履行。
、甲乙双方的主体资格
(一)甲方应出示有效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程施工合法手续等)的原件,复印
件加盖印章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25MA3P0XFT8B
开户行: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330026294205000011110
(二)乙方应出示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等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印章并作
为本合同的附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25683227721B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号:D337099049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昌乐县宝通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2#住宅楼
工程地址:昌乐县故城路以东,站前街以南
建设单位:昌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潍坊誉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昌乐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
建筑面积:
约9966.82平方米
混凝土方量:约4100立方米
总高度:
约53米
距:
8公里
混凝土供货是否含该工程项目的地面工程(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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