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WHQS-FW-2022-230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J22081872-1394
三、项目名称
索河街道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鉴定)服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德高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蔡甸区后官湖生态宜居新城夏家咀村
中标(成交)金额:160.917(万元)
服务类
名称:索河街道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鉴定)服务
服务范围:索河街道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鉴定)服务
服务要求:服务标准应满足但不限于磋商文件规定,还应满足有关国家、行业规范的标准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服务标准:不限于磋商文件规定,还应满足有关国家、行业规范的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新,李满来,过烨新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09-02
2、评审地点: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221号(区政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价格
2、收费金额:1.9873(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索河街道办事处或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27-84751513。3、公对公转账信息:(转账需备注清楚项目编号项目名称)①单位全称: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蔡甸分公司②银行账号:4205 0118 6189 0000 0531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武汉鹏飞支行。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索河街街道办事处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索河路52号
联系方式:027-84961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166号融创融汇广场5楼505室
联系方式:027-856013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壮、梁晓玉
电话:027-85601367
相关下载- (230)磋商文件.pdf(230)磋商文件.pdf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项目服务需求.pdf项目服务需求.pdf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 |
1 | 采购人 |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索河街道办事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索河路52号联系人:向彬电话:027-84961021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166号融创融汇广场5楼505室联系人:陈壮电话:027-85601367邮箱:1499250784@qq.com |
3 | 监督管理部门 | 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
4 | 项目名称 | 索河街道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鉴定)服务 |
5 | 项目地点 | 武汉市蔡甸区甲方指定地点 |
6 | 项目内容 | 1、拟对索河街道约6543栋自建房屋进行房屋安全隐患排查。2、拟对部分存在安全隐患的约111栋房屋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
7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8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9 | 采购范围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10 | 竞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条“竞标人资格要求” |
11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
12 | 竞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实质性要求)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
13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竞标人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14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5 | 成交后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分包人资质要求: |
16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接受√不接受 |
17 |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网址(http://xwqy.gsxt.gov.cn/mirco/micro_lib)等其他与本项目相关行业等查询信用信息的网址。 |
17 |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 | 竞标截止时间 |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 网上截图加盖竞标单位公章 | |
索河街道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鉴定)服务 |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 投标单位信用信息有效性为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内,在投标有效期内信用信息发生变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竞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已产生成交结果的应撤消其成交单位资格,已与采购人签定合同的应当终止合同,所发生的损失由失信竞标人承担。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竞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18 | 政府采购相关扶持政策(★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扶持政策如下:①中小企业发展评审政策: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②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评审政策优惠扣除比例: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评审时无价格扣除。注意: |
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19 | 竞标人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
20 | 采购预算价格 | 本项目采购预算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2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期后60日历日 |
22 | 提疑截止时间 |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23 | 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24 | 非★指标允许偏离的范围及项数 | ★指标不允许负偏离 |
25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26 | 竞标文件形式(★实质性要求) | 竞标文件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胶装成册竞标文件电子版:□不要求√要求,竞标文件电子版内容:与正本保持一致竞标文件电子版格式:签字盖章齐全的PDF格式竞标文件电子版份数:1份竞标文件电子版形式:U盘或光盘 |
27 | 竞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 竞标文件送达地点: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221号(区政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
项目 | 内容 |
项目名称 | 索河街道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鉴定)服务 |
企业名称 | |
投标报价(万元) | 万元 |
排查、鉴定单价 | 安全排查元/栋、农村房屋安全鉴定元/栋、集镇房屋安全鉴定元/栋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
服务时间承诺及处罚措施 | 承诺: |
服务时间承诺及处罚措施 | 处罚措施: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职称:身份证号: |
付款方式 | 按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执行。 |
验收标准 | 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
其它优惠条款 | |
备注 |
索河街道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鉴定)服务报价清单 | 索河街道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鉴定)服务报价清单 | 索河街道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鉴定)服务报价清单 | 索河街道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鉴定)服务报价清单 | 索河街道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鉴定)服务报价清单 | 索河街道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鉴定)服务报价清单 |
序号 | 项目 | 暂定工程量 | 单价(元) | 小计(元) | 备注 |
1 |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 | 6543 | |||
2 | 房屋安全鉴定(农村) | 66 | |||
3 | 房屋安全鉴定(集镇) | 45 | |||
4 | 合计 |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投标说明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 |
序号 | 资格要求 | 资格要求 | 须提供的资料 |
2.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 |||
3.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
4.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
5.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 |||
6.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 |||
7.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是法人的,应具有上一年度(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具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备注:如果供应商同时提供了1)书面承诺及声明、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2.供应商需提供保证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应满足以上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具有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备注:如果供应商同时提供了1)书面承诺及声明、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竞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和签字的承诺函。 | |
3 |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 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和签字的承诺函。 |
2.“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结果截图(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人和采购机构查询并打印存档。查询内容: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行贿”无行贿犯罪记录。 | |||
4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1.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和签字的承诺函。 | |
4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索河街道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鉴定)服务 |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人和采购机构查询并打印存档。查询内容:1.“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2.“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5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提供声明函。 |
6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 | 提供证书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
符合性审查要求 | 审查情况 | 备注 |
竞标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胶装装订、加盖公司红章 | ||
竞标文件中的内容未出现重大偏离的、无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货物、服务需求的、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60日历日 |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盖章,授权与到场人员相一致,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无有重大授权瑕疵 | ||
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 ||
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 ||
竞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
服务期、付款方式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
竞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未使用不真实材料的 | ||
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报价的 | ||
★指标不允许负偏离 | ||
审查结论(合格/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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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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