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云南滇中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关于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2021—2022年度耕地流出排查整改恢复工作及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廊道绿化问题排查整改恢复工作项目的采购计划
金额
36.5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云南滇中新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云南滇中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2021—2022年度耕地流出排查整改恢复工作及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廊道绿化问题排查整改恢复工作,并制定如下计划:
一、 项目名称
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2021—2022年度耕地流出排查整改恢复工作及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廊道绿化问题排查整改恢复工作
二、 购买主体
云南滇中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局
三、 主要内容
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2021—2022年度耕地流出排查整改恢复工作及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廊道绿化问题排查整改恢复工作。
(一)服务内容
1. 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2021—2022年度耕地流出排查整改恢复工作
根据《关于昆明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函〔2021〕8号)、《关于应发昆明市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政办函〔2021〕12号)、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和国办发〔2020〕44号文,以及自然资发〔2021〕166号文要求,结合新区工作实际,新区组织工作流程如下:
(1)对下发的309个耕地流出问题图斑逐一排查,梳理经依法批准的耕地流出图斑;
(2)扣除经依法批准的耕地流出图斑后,剩余任务中梳理属于永久基本农田流出:非农化问题、非粮化问题以及其他问题情况;梳理一般耕地流出:非农化问题、非粮化问题以及其他问题情况;
(3)梳理完善后将逐个图斑情况上报至“云南省耕地保护动态监管系统”实时监督。
2. 云南滇中新区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廊道绿化问题专项排查整改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廊道绿化问题专项排查整改通知》相关要求,对省级下发的42个图斑进行逐一排查,准确填写问题图斑现场核实的规模、分布、类型等情况,针对不在排查核实范围内的图斑,做好相关举证。分地块、分时段建立工作台账,全面摸滇中新区直管区范围内超标准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廊道绿化的情况。
(二)工作范围
省级下发至滇中新区的309个耕地流出问题图斑1159.15亩及42个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廊道绿化图斑146.45亩,共计351个矢量图斑1305.60亩。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36.50万元
(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五、 承接标准
(一)依法设立,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法律权利、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二)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公司或专业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 服务时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天。
七、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依照法律规定认真组织工作,签订协议后4个月内完成项目并出具项目成果。相关工作成果需获得业主方认可。
八、 购买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的相关要求,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局结合项目实际,拟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开展采购,选择符合本次服务条件的服务单位。
九、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一、 项目名称
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2021—2022年度耕地流出排查整改恢复工作及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廊道绿化问题排查整改恢复工作
二、 购买主体
云南滇中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局
三、 主要内容
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2021—2022年度耕地流出排查整改恢复工作及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廊道绿化问题排查整改恢复工作。
(一)服务内容
1. 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2021—2022年度耕地流出排查整改恢复工作
根据《关于昆明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函〔2021〕8号)、《关于应发昆明市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政办函〔2021〕12号)、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和国办发〔2020〕44号文,以及自然资发〔2021〕166号文要求,结合新区工作实际,新区组织工作流程如下:
(1)对下发的309个耕地流出问题图斑逐一排查,梳理经依法批准的耕地流出图斑;
(2)扣除经依法批准的耕地流出图斑后,剩余任务中梳理属于永久基本农田流出:非农化问题、非粮化问题以及其他问题情况;梳理一般耕地流出:非农化问题、非粮化问题以及其他问题情况;
(3)梳理完善后将逐个图斑情况上报至“云南省耕地保护动态监管系统”实时监督。
2. 云南滇中新区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廊道绿化问题专项排查整改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廊道绿化问题专项排查整改通知》相关要求,对省级下发的42个图斑进行逐一排查,准确填写问题图斑现场核实的规模、分布、类型等情况,针对不在排查核实范围内的图斑,做好相关举证。分地块、分时段建立工作台账,全面摸滇中新区直管区范围内超标准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廊道绿化的情况。
(二)工作范围
省级下发至滇中新区的309个耕地流出问题图斑1159.15亩及42个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廊道绿化图斑146.45亩,共计351个矢量图斑1305.60亩。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36.50万元
(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五、 承接标准
(一)依法设立,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法律权利、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二)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公司或专业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 服务时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天。
七、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依照法律规定认真组织工作,签订协议后4个月内完成项目并出具项目成果。相关工作成果需获得业主方认可。
八、 购买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的相关要求,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局结合项目实际,拟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开展采购,选择符合本次服务条件的服务单位。
九、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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