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漳浦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浦自然资告字[2024]182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g00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出让公告
漳浦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浦自然资告字[2024]182号)
浦自然资告字[2024]182号      2024年09月20日
       经漳浦县人民政府批准,漳浦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4G009 宗地总面积:  11328平方米 宗地坐落:  绥安工业区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320≤ 并且 ≤3.000 建筑密度(%):  20.000≤ 并且 ≤60.000
绿化率(%):  10.000≤ 并且 ≤20.000 建筑限高(米):   ≤50.000
主要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11328
投资强度:  1605万元/公顷 保证金:  51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515324BA0003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起始价:  340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16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宗地编号:  2024G008 宗地总面积:  19964平方米 宗地坐落:  绥安工业园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320≤ 并且 ≤3.000 建筑密度(%):  20.000≤ 并且 ≤60.000
绿化率(%):  10.000≤ 并且 ≤20.000 建筑限高(米):   ≤50.000
主要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19964
投资强度:  1605万元/公顷 保证金:  9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515324BA0002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起始价:  599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16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或被自然资源部门列为失信行为“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均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25日2024年10月15日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网址:https://220.160.52.204/publicweb/PublicWeb_fjzpg/Main/Index)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25日2024年10月23日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0月23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4G009 号地块:2024年10月16日 09时00分2024年10月28日 09时00分;
          2024G008 号地块:2024年10月16日 00时00分2024年10月28日 0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二)挂牌方式及竞价方法: 1、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 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识别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申请。(三)其他事项说明 :1.竞得人投资建设的企业项目必须符合工业项目类型、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环境保护、投资强度等要求。2.竞得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不得办理抵押登记。3.竞得人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总平面布置图、环境影响评价、规划许可等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4.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见网上挂牌交易须知及相关文件。5.漳浦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漳浦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漳浦县自然资源局四楼)
  联 系 人:许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0596-6310916
  开户单位:漳浦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漳浦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漳浦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漳浦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漳浦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漳浦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漳浦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浦支行,兴业银行漳浦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漳浦县支行,中国银行漳浦绥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浦支行
  开户账号:9080510010010000017102,35050166730709006666,162060100100001502,935002010009988889,413075058204,1409026129600285448

漳浦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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