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水利局洪雅县2019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管材和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94.9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19/11/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14232019000353
预算金额94.95万元
招标公司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028-37403816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28-38077977
中标公司成都辉腾塑胶有限公司94.9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审核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水利局洪雅县2019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管材和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4232019000353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 |
代理机构 | 四川中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眉山市东坡区兴园名宅二期写字楼第15层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先生,028-38077977 |
采 购 人 |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水利局 |
采购人地址 | 洪雅县修文路111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28-37403816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15528296117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11-25 15:23 |
项目包个数 | 1 |
开标时间 | 2019-11-22 10:30 |
中标日期 | 2019-11-25 11:30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10-31 17:44 |
总中标金额(元) | 949516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洪雅县2019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管材和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规格型号:/;数量:1;单价:949516元;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成都辉腾塑胶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成都—阿坝工业集中发展区广东路3号;中标金额:949516.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计取。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4300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姚远恒(组长),江振川,张文全,王建,杜小波(业主代表)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一、项目工作内容: 维修养护农村集中饮水工程29处,覆盖服务人口3.49万。全面推进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管护制度、收费机制、工程运行管护经费保障机制以及制定合理的水价,安排落实专人管护,配合协助水源地保护管理,确保工程长久有效运行。 二、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三、质量要求: 1、材质要求:满足PE管材执行国家相关质量要求. 2、工程质量要求: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测与评定规程》(SL176-2007)、达到合格标准。 3、乙方应对所供设备和材料的质量负责,保证所供设备和材料是全新、未经使用过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报价文件和国家相关质量要求,同类产品未处于相关质量监督机构处罚期内。 4、乙方将设备和材料运至指定地点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运费等一切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设备和材料的价款中,相关风险亦由乙方承担。 四、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货物本身及货物运输装卸、安装(除管材及管件,其余设备包安装)、保险、检测以及由物价波动产生的费用等,均为含税价。投标人报价时请自行综合考虑后报价。 2、以最终实际用量进行价款结算。乙方应确保合同设备和材料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地点。设备和材料在运输过程中所引起的受损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商务要求: 1、履约地点:洪雅县。 2、履约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 3、履约保证金:签约合同价的10%,在合同签订前交付给采购人。 4、履约保证金退还:在项目验收合格满 10 日后,采购人接到供应商申请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采购人确认本合同服务质量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10 日内,递交质量验收合格证明通知书给收款单位,并由其向供应商退付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付款方式:进度款按县级财政资金拨付情况支付,乙方完成采购货物清单全部供货任务且甲方在采购货物移交清单上签字盖章后,支付合同总价的80%货款,剩余的20%作为货物保留金。设备安装完毕并经审计部门审计后,在保留金中扣除经审计的货物总价款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其余货物价款经审计部门审计完成后 1个月内付清(不计利息)。 6、质量保修期:质保期为1年。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8、验收方式:项目完工后,由采购人组织县级相关部门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文件相关规定组织进行履约验收;如有短缺、规格、质量不符、资料不全、设备不能正常、安全使用等,由中标供应商在10日内无偿给予更换、补齐、整改完善达到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要求,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六、其他要求: 1、产品在县级验收中如出现质量问题的,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在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必须在60天内免费更换,并承担更换货物的运输、安装费用。如货物大面积出现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3、在验收合格后的保修期内的非人为损坏实行免费维修、更换。 4、供应商在保修期内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进行维护,不收取任何费用。 5、供应商在保修期后,对产品进行维修、更换,只收取材料费。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2c9240c76e1e6a81016e20859e4c0302.html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行业划分 | N762 |
评审情况 | 附件 |
备注 | 本次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PPP项目标识 | 否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