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公开征集翠辉路(楼辉路-光侨路)市政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森林采伐设计书编制单位的公告
金额
8922.1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项目名称:翠辉路(楼辉路-光侨路)市政工程
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新湖、光明街道,全长约1882米,为城市支路,红线宽24米,双向4车道,项目建议书批复总投资为8922.15万元。依据《翠辉路(楼辉路-光侨路)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要求》,该项目占用林地21.91平方米,需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手续。
3.本次发包工作内容:包括项目资料收集、现场调查、审批报建、技术分析、编制永久和临时(若有)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森林采伐设计书。最终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森林采伐设计书要取得林业主管部门批复。
4.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2日
5.截止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18:00
6.报价方式:固定报价(按控制价下浮20%计,暂定价为5.83万元)。
7.结算方式:根据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关于印发<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林建协〔2018〕15号),并按林业主管部门批复实际工作量及合同约定单价以中标下浮率计算,最高限价9.8万元,最终结算价以相关机构审核结果为准。
8.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9.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
10.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11.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否
12.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
3)报价单。
所提供的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并将报名文件的盖章扫描件刻录光盘一份一并递交。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商会大厦13楼1302室。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0755-88212505
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新湖、光明街道,全长约1882米,为城市支路,红线宽24米,双向4车道,项目建议书批复总投资为8922.15万元。依据《翠辉路(楼辉路-光侨路)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要求》,该项目占用林地21.91平方米,需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手续。
3.本次发包工作内容:包括项目资料收集、现场调查、审批报建、技术分析、编制永久和临时(若有)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森林采伐设计书。最终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森林采伐设计书要取得林业主管部门批复。
4.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2日
5.截止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18:00
6.报价方式:固定报价(按控制价下浮20%计,暂定价为5.83万元)。
7.结算方式:根据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关于印发<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林建协〔2018〕15号),并按林业主管部门批复实际工作量及合同约定单价以中标下浮率计算,最高限价9.8万元,最终结算价以相关机构审核结果为准。
8.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9.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
10.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11.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否
12.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
3)报价单。
所提供的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并将报名文件的盖章扫描件刻录光盘一份一并递交。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商会大厦13楼1302室。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0755-8821250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