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四局薛国文旅综合体项目需租赁25T汽车起重机一辆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四局薛国文旅综合体项目需租赁25T汽车起重机一辆
询价标的1
采购要求
对供应商要求
询价书名称 | 中铁四局薛国文旅综合体项目需租赁25T汽车起重机一辆 |
询价书编号 | ZTSJSGS-SBZL-XGWL-2023-001 |
联系人 | 张雪亮 |
联系电话 | 18356015130 |
电子信箱 | |
采购单位 | 中铁四局集团四公司西小社区四期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
纪检监察联系人 | 李先鹏 |
纪检监察联系电话 | 18715165376 |
其他说明 |
物资名称 | 液压汽车起重机租赁 |
规格型号 | 25t |
定货要求 | |
采购数量 | 55 |
计量单位 | 台班 |
交货地址 |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薛城区永兴路516号薛国文旅综合体施工现场 |
交货日期 | |
备注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3-08-10 18:00:00 |
标的类型 | 设备租赁 |
收货人 | 胡学浩 |
收货电话 | 18715102161 |
交货方式 | 货运 |
保证金金额 | 0 |
缴费账号 | 11014561071009 |
开户行 | 平安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收款人 | 鲁班(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
结算方式 | 每月的15日为当月的结算截止日期,双方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实际收货数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
发票种类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支付条件 | 货款分期支付。银行转账或供应链金融产品,甲方不承担贴现费用。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次月支付货款结算金额的70%,剩余25%自次月起18个月内分期支付,供货结束后,总货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12个月内无息支付,质保金的支付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交付物品质量的保证责任。 |
要求资质名称 | 无资质要求 |
要求资质说明 | 无资质要求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