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忻高铁河北段站前四标项目经理部询价公告
采购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八局/雄忻铁路 采购编号:CRCC-18XJ-XXGTHBD-2024-47 发布时间:2024-10-01
一、项目概况:
雄忻高铁XX-4标位于保定市阜平县,项目管段范围内线路起迄里程DK124+653.55~DK140+715.19,全长16.06km。包含:路基3.57km/13段、桥梁9.31km/11座(其中桩基2894根,承台294个,桥台23个,墩身271个,连续梁9联,预制24m箱梁49孔,32m箱梁465孔,合计514孔(其中:一公司249孔,四公司226孔,5标39孔),隧道3.182km/3座(其中Ⅲ级围岩825m,Ⅳ级围岩1265m,Ⅴ级围岩938m,明洞29m,洞门125m),阜平站全长1680m,工期4.5年,预计总投资16.53亿元;本项目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忻高铁站前四标项目经理部施工,建设资金已落实。
采购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忻高铁站前四标项目经理部,对已具备采购条件的聚氨酯硬泡复合保温板进行询价,特邀各潜在响应人参加。
二、本次询价物资及询价编号
1、询价物资
见附件1物资需求表
2、询价编号:CRCC-18XJ-XXGTHBD-2024-47
三.报价要求:
1.报价资料应包括:报价函、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
(1)报价函:必须按照采购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见报价资料。若报价单位未按附表编制报价,视为报价函无效。
(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若为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工厂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报价函、报价清单均需盖章,报价前如有疑问请报价单位联系采购方,确认报价物品详细要求,避免出现报价偏差,影响报价结果。
(4)报价资料在签字盖章后,扫描整合成pdf文件上报至铁建云链报价大厅,pdf报价文件按照“供应商名称-报价函”命名。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买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额在报价表中单列。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物资实际数量以卖方运输到现场经买方验收合格为准。
5.质量要求:供货方提供的合同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
6.交货期限:供货方需在采购方下达计划后15内天分批次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7.交货地点: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阜平镇。
8.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1)结算方式:结算采用“一票制”,结算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采用固定价结算,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风险自担。
(2)货款支付比例:办理结算手续之后,待乙方按照甲方财务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开具之日起10日内交予甲方合同经办人,甲乙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后60日之内,甲方支付该批次货物总价款的 70%, 120 日之内付至该批货款的95%,剩余5%货款180日内付清。
(3)货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或其他金融产品(贴息费用双方友好协商承担)。
9. 履约担保:中标人签订合同须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履约保证金。担保额度:占合同暂定含税总额的5%。履约担保的交纳时间和方式:自结算周期内供货并办理对账手续之后,甲方一次性扣除货款作为履约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足额扣留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担保期间:至合同履行结束。
10..报价有效期:60日。
四.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铁建云链”(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进行供应商注册,登录后通过查询询价编号找到本次询价页面,报名后方可查看询价文件,请各供应商详细阅读询价文件后,后参与本次询价,并按流程要求在“铁建云链”报价并上传询价资料(具体请参考网站首页下方“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忻高铁河北段站前四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方式:
刘晓建
电话:15097735941
邮箱:553454444@qq.com
附件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 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地点 | 备注 |
1 | 聚氨酯保温板 | 1.3m宽 5cm厚 | / | ㎡ | 12000 | 保定市阜平县阜平镇 | |
2 | 弧形聚氨酯保温板 | 厚度5cm,半径72cm | / | m | 3500 | ||
3 | 弧形聚氨酯保温板 | 厚度5cm,半径82cm | / | m | 3500 |
技术规格书:
聚氨酯硬泡复合保温板技术规格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聚氨酯硬泡复合保温板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在工业与民用建筑中使用的聚氨酯硬泡复合保温板。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口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一部分:按接受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6343 泡沫塑料及橡胶 表观密度的测定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8624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
GB/T 8626 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方法
GB/T 8810 硬质泡沫塑料吸水率的测定
GB/T 8811 硬质泡沫塑料尺寸 稳定性试验方法
GB/T 8813 硬质泡沐塑料 压缩性能的测定
GB/T 9641 硬质泡沫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T 10294 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 防护热板法
GB/T 10295 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 热流计法
GB/T 15104 装饰单板贴面人造板
GB/T 17748 铝塑复合板
GB/T 18601 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
GB/T 19766 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
GB/T 22865 牛皮纸
GB/T 23450 建筑隔墙用保温条板
GB/T 23452 天然砂岩建筑板材
GB/T 23932 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
JC/T 564 纤维增强硅酸钙板
JC/T 626 纤维增强低碱度水泥建筑平板
JC/T 671 维纶纤维增强水泥平板
JC/T997 装饰纸面石膏板
JC/T 1061 铝箔面硬质聚氨酯泡沫夹芯板
JG 149 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
JG/T 169 建筑隔墙用轻质条板
JGJ144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聚氨酯硬泡复合保温板 polyurethane rigid foam composite insulation panels
以硬泡聚氨酯为保温材料,具有单面或双面面层的预制保温板材。
3.2
硬质面层 rigid face
复合于硬泡聚氨酯板表面的硬质材料。如钢板、铝板、石材板、纸面石膏板、纤维增强硅酸钙板、纤维增强低碱度水泥建筑平板、维纶纤维增强水泥平板等。
3.3
软质面层 flexible face
复合于硬泡聚氨酯板表面的软质材料。如铝箔、牛皮纸等。
3.4
自承重聚氨酯硬泡复合保温板 self-bearing polyurethane rigid foam composite insulation panels
不需要依附于已有墙体或屋面等基层,可单独使用的具有双面面层的聚氨酯硬泡复合保温板。简称自承重板。
3.5
非承重聚氨酯硬泡复合保温板 non-load-bearing polyurethane rigid foam composite insnlation panels
需要依附于已有墙体或屋面等基层使用的聚氨酯硬泡复合保温板。简称非承重板。
4 分类与标记
4.1分类
产品按面层状况分为双面层聚氨酯硬泡复合保温板和单面层聚氨酯硬泡复合保温板两类。
4.2标记
4.2.1标记方法
标记方法如下:
其中:
a) 面层材质分为金属面层和非金属面层两种,金属面层标记为M,非金属面层标记为NM;
b) 面层质地分为硬质面层和软质面层两种,硬质面层标记为R,软质面层标记为F;
c) 无背面面层时,背面面层材质和背面面层质地均标记为0;
d) 燃烧性能等能为A、B1、Bz;
e) 长度、宽度和厚度以毫米为单位,厚度以最薄处为准;
f) 厚度应表示为(正面面层厚度+硬泡聚氨酯厚度+背面面层厚度),其中金属面层厚度精确到0.001 mm,硬泡聚氨酯厚度和非金属面层厚度精确至0.1mm;
g) 长度和宽度精确至1mm。
4.2.2标记示例
示例1:
长度为1200 mm、宽度为300mm、正面为0.525mm厚的金属硬质面层、背面无面层、硬泡聚氨酯厚度为40.0mm的单面层聚氨酯硬泡复合保温板可标记为:
PU-M-R-0-0-[1200*300*(0.525+40.0+0)]-[JG/T 314-2012]
示例2:
长度为2 000 mm、宽度为600mm、正面为6.0mm厚的非金属硬质面层、背面为0.080mm厚的金属软质面层、硬泡聚氨酯厚度为50.0mm的双面层聚氨酯硬泡复合保温板可标记为:
PU-NM-R-M-F-[2000*600*(6.0+50.0+0.080)]-[JG/T 314-2012]
5 材料
5.1金属面层
5.1.1钢板
应符合GB/T 23932 的要求。
5.1.2铝板
应符合GB/T 17748的要求。
5.1.3铝箔
应符合JC/T 1061 的要求。
5.2 非金属面层
5.2.1石材板
应分别符合GB/T 18601、GB/T 19766、GB/T23452的要求,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GB6566的要求。
5.2.2纸面石膏板
应符合JC/T 997的要求。
5.2.3纤维增强硅酸钙板
应符合JC/T 564的要求,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GB6566的要求。
5.2.4纤维增强低碱度水泥建筑平板
应符合JC/T626的要求,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GB6566的要求。
5.2.5维纶纤维增强水泥平板
应符合JC/T 671的要求,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GB6566的要求。
5.2.6牛皮纸
应符合GB/T 22865的要求。
5.3其他面层材料
如采用其他面层材料,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要求。
5.4硬泡聚氨酯材料
硬泡聚氨酯材料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硬泡聚氨酯材料性能指标
项目 | 性能指标 | |
表观密度/(kg/m³) | ≥45 | |
导热系数(平均温度23℃)/[W/(m·K)] | ≤0.027 | |
尺寸稳定性 | 80℃,48h | ≤1.0 |
-40℃,48h | ≤1.0 | |
拉伸强度/Kpa | ≥170 | |
压缩强度/Kpa | ≥170 | |
吸水率/% | ≤4 | |
燃烧性能 | 不低于B1级 |
6 要求
6.1外观质量
聚氨酯硬泡复合保温板外观质量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聚氨酯硬泡复合保温板外观质量
金属表层 | 产品边部应整齐,无毛刺、裂边。板材不应有开焊。外观应整洁,图案清晰、色泽基本一致,无明显擦伤和毛刺;正面不得有明显压痘、印痘和凹凸等痕迹;目视无明显色差 |
非金属表层 | 产品的正面不应有影响装饰效果的污痕、色彩不匀、图案不完整的缺陷。产品不得有裂纹、翘曲、扭曲,不得有妨碍使用的缺棱、缺角 |
6.2尺寸允许偏差
6.2.1 聚氨酯硬泡复合保温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聚氨酯硬泡复合保温板尺寸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项目 | 允许偏差 | |
厚度 | ≥50 | ±1.5 |
<50 | ±1.5 | |
长度 | ≥1200 | ±1.5 |
<1200 | ±1.5 | |
宽度 | ≥600 | ±1.5 |
<600 | ±1.5 | |
对角线差 | ≥1200 | ≤2.0 |
<1200 | ≤1.5 | |
注:其他规格的尺寸允许偏差,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
6.2.2聚氨酯硬泡复合保温板翘曲度应小于或等于1.0%。
6.3技术性能
6.3.1 聚氨酯硬泡复合保温板技术性能应符合表4、表5和表6 的要求。
表4硬质金属面层聚氨酯硬泡复合保温板技术性能
项目 | 自承重板 | 非承重板 | |
硬泡聚氨酯 | 应符合表1的规定 | ||
面层与保温材料拉伸粘结强度/kPa | ≥100 | ||
抗弯承载力a/(kN/m2) | ≥0.5 | - | |
挠度/mm | 屋面板 | ≤L0/200 | - |
墙板 | ≤L0/150 | - | |
剥离性能 | 粘结在金属面材上的芯材应均匀分布,并且每个剥离面的粘结面积应不小于85% | ||
耐冻融性能b | 10次冻融循环后硬质金属面层表面无损伤,金属面层与保温层之间无空鼓、脱落。冻融循环后面层与保温层的拉伸粘结强度不小于100 kPa | ||
燃烧性能 | 不低于B1级 | ||
a L0≤3 500 mm(L0为支座间的距离)。 当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时,应符合GB/T 23932规定: 1) L0大于3 500 mm;2)屋面坡度小于1/20;3)复合板作为承重结构构件时。 b当用于室内环境使用时,耐冻融性能可不测。 |
表5 硬质非金属面层聚氨酯硬泡复合保温板技术性能
项目 | 自承重板 | 非承重板 |
硬泡聚氨酯 | 应符合表1的规定 | |
面层与保温材料拉伸粘结强度/kPa | ≥100 | |
抗冲击载力a | 建筑物首层墙面以及门窗口等易受碰撞部位:10J | |
建筑物二层以上墙面等不易受碰撞的部位:3J | ||
抗弯承载力,板自重倍数 | ≥1.5 | - |
吊挂力b/N | ≥1000 | |
耐冻融性能C | 10次冻融循环后硬质金属面层表面无损伤,金属面层与保温层之间无空鼓、脱落。冻融循环后面层与保温层的拉伸粘结强度不小于100 kPa | |
燃烧性能 | 不低于B1级 | |
a用于外墙外表面时要求测试抗冲击能力;用于其他部位时,可根据供需双方商定测试与否。 b用于内隔墙时要求测试吊挂力;用于其他部位时,可根据供需双方商定测试与否。 C当用于室内环境使用时,耐冻融性能可不测。 |
表6软质面层聚氨酯硬泡复合保温板技术性能
项目 | 性能指标 | |
硬泡聚氨酯 | 应符合表1的规定 | |
面层与保温材料拉伸粘结强度/kPa | ≥100 | |
尺寸翁定性 | 80℃,48h | ≤1.0 |
-40℃,48h | ≤1.0 | |
耐冻融性能 | 10次冻融循环后硬质金属面层表面无损伤,金属面层与保温层之间无空鼓、脱落。冻融循环后面层与保温层的拉伸粘结强度不小于100 kPa | |
燃烧性能 | 不低于B1级 |
6.3.2 一个面层为软质面层、另一个面层为硬质面层的双面层聚氨酯硬泡复合保温板,应以硬质面层聚氨酯硬泡复合保温板的性能指标为准,根据硬质面层材质应分别符合表4或表5的要求。
7试验方法
7.1外观质量
在光线明亮的情况下,距试件1.0m处对其进行目测检查,记录观察到的缺陷。
7.2尺寸允许偏差
尺寸允许偏差按JG/T169中的规定进行,翘曲度按GB/T 15104中的规定进行。
7.3表观密度
按GB/T 6343的规定进行。
7.4导热系数
按GB/T 10294、GB/T 10295的规定进行。
7.5尺寸稳定性
按GB/T 8811的规定进行。
7.6拉伸强度
按GB/T 9641的规定进行。
7.7压缩强度
按GB/T 8813的规定进行。
7.8吸水率
按GB/T 8810的规定进行。
7.9面层与保温材料拉伸粘结强度
按JGJ144中的规定进行。
7.10 抗冲击能力
按JG149中的规定进行。
7.11抗弯承载力
金属面层按GB/T23932中的规定进行;非金属面层按GB/T 23450中的规定进行。
7.12吊挂力
按GB/T23450中的规定进行。
7.13剥离性能
按GB/T 23932中的规定进行。
7.14 耐冻融性能
按JG149中的规定进行。
7.15燃烧性能
按GB8624中的分级方法进行分级。按GB/T8626进行测试,其燃烧性能应达到GB/T 8626所规定的指标,且不允许有燃烧滴落物引燃滤纸的现象。、
8检验规则
8.1检验分类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8.2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时必须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包括外观和尺寸偏差。
8.3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试制的产品进行投产鉴定时;
b)产品的材料、配方、工艺有重大改变时;
c)产品停产半年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d)连续生产产品满两年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f)用户有特殊要求时;
g)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时。
8.4组批与抽样
8.4.1组批
以同一原材料、同一生产工艺生产的同一厚度、稳定连续生产的产品为一个检验批。
8.4.2抽样
8.4.2.1表观密度应在检验批中随机抽取。
8.4.2.2抗弯承载力的试件应从同一原材料、同一生产工艺、不同规格的产品中抽取其厚度最小的产
品进行检验。
8.4.2.3外观质量与尺寸偏差按表7抽样。
表7 外观与尺寸偏差抽样方案
批量 N(块) | 样本 (次) | 样本大小 | 合规判定数 | 不合规判定数 | |||
第一次 | 第二次 | Ac1 | Ac2 | Re1 | Re2 | ||
≤25 | 1 | 2 | 0 | 2 | |||
2 | 2 | 1 | 2 | ||||
26-90 | 1 | 3 | 0 | 2 | |||
2 | 3 | 1 | 2 | ||||
91-150 | 1 | 5 | 0 | 2 | |||
2 | 5 | 1 | 2 | ||||
151-280 | 1 | 8 | 0 | 2 | |||
2 | 8 | 1 | 2 | ||||
281-500 | 1 | 13 | 0 | 3 | |||
2 | 13 | 3 | 4 | ||||
501-1200 | 1 | 20 | 1 | 3 | |||
2 | 20 | 4 | 5 | ||||
1201-3200 | 1 | 32 | 2 | 5 | |||
2 | 32 | 6 | 7 | ||||
3201-10000 | 1 | 50 | 3 | 6 | |||
2 | 50 | 9 | 10 |
8.4.2.4技术性能从外观与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试件中分别抽取。
8.5判定规则
8.5.1表观密度应符合表1的要求,则判该批产品表观密度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8.5.2抗弯承载力应符合6.5的要求,则判该批产品抗弯承载力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8.5.3同一类型的板材中,抗弯承载力的试验结果适用于大于或等于所测厚度的产品。
8.5.4外观质量与尺寸偏差
若检验结果外观质量与尺寸偏差均符合6.1和6.2的要求,则判定该试件合格;若有一项不符合标准,则判定该试件不合格。
若一个检验批的样本中,不合格试件数不超过Ac1,则判该批产品外观质量与尺寸偏差合格;如不合格试件数大于或等于Re1,则判该批产品外观质量与尺寸偏差不合格。
若样本中不合格试件数大于Ac1,小于Re1,则抽取第二样本再检验。若检验结果累计不合格试件数小于或等于Ac2,则判该批产品外观质量与尺寸偏差合格;若大于或等于Re2,则判该批产品外观质量与尺寸偏差不合格。
8.5.5技术性能
8.5.5.1试验结果均符合6.5的要求,则判该批产品技术性能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8.5.5.2同一类型的板材中,抗弯承载力的试验结果适用于大于或等于所测厚度的产品。
8.5.6总判定
若要求的试验结果均符合第6章的相关要求,则应判该批产品合格。
9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9.1标志
出厂产品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产品包装上的明显部位应有如下标志;
a)产品名称、商标、类别、规格和生产厂信息(厂名、地址和电话等);
b)批量编号及供货数量;
c)检验结果、日期、执行标准;
d)合格证编号及发放日期;
e)检验部门及检验人员签章;
f)注意事项等。
9.2 包装
9.2.1散装应按板长分类,应护角护边,且应用绳固定。
9.2.2箱装应采用型钢及金属薄板或木板等材料作包装箱。
9.2.3包装箱高度不宜超过2.0m。
9.2.4产品之间宜衬垫聚乙烯膜或牛皮纸隔离,外表面宜覆保护膜。
9.3运输
9.3.1产品可用汽车、火车、船舶或集装箱运输,汽车可以散装运输,其他运输工具应箱装或捆装运输。
9.3.2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水,避免受压或机械损伤,严禁烟火。
9.4贮存
9.4.1应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贮存。露天贮存时,避免阳光直晒并采取防雨措施。
9.4.2贮存场地应坚实、平整,散装堆放高度不宜超过2.0m。堆底应用垫木或泡沫板铺垫,垫木间距不大于2.0m。
9.4.3贮存时应远离热源、火源,不应与化学药品接触。
重要说明:如上述招标物资所述技术指标、规格与工程设计图纸要求有不符之处,以设计图纸要求为准,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最新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符之处以最新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准;招标物资应满足相关技术指标而设计未明确的按最新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