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科技信息中心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信息报送及监管系统数据处理及运维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软件运维服务农民工运维农民工信息报送及监管系统数据处理及运维服务原材料燃料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两型产品进口产品电话邮件网络远程服务常驻现场服务日常数据共享问题处理系统数据处理技术支持服务系统使用培训支持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信息化技术支撑系统功能小型优化升级系统日常运维网络安全运维运维文档管理复杂技术问题长期驻场服务数据运维农民工监管系统系统运维系统操作指导远程指导电子资料远程协助用户实名制认证设备异常系统访问受限用户错报数据被锁定小型功能修改优化完善欠薪预警平台督办欠薪案件交通建设半年度年度考核交通系统迎国检资料整理汇编及报告编写技术服务农民工工资支付日常管理数据统计分析诊断异常排除系统检查数据接口的正常运行系统问题修复因系统缺陷导致的各种BUG的修复数据错误维护数据库性能应用情况定期监测系统服务器定期编制等保测评系统所使用的软件中间件安全升级系统漏洞系统是否有病毒或木马入侵系统文件是否被破坏或侵入功能模块优化升级需求确认单功能开发过程资料新增功能确认文档信息系统技术资料软件系统源代码执行代码配置文件业务核心数据业务流程各业务系统各类用户信息公文数据技术秘密技术方案技术指标技术报告技术文档研究开发记录检测报告实验数据图纸样品数据模型操作手册研发计划故障预测策略财务事项业务上的信息财务资料管理决策农民工实名制采集审核流程多系统综合治理系统小型升级监管数据质量数据指标技术服务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系统信息安全可测可控系统支撑软件多系统业务数据的有效互联共享定期巡查功能完善根据用户要求进行细节调整与完善功能工资预警平台协助处理用户使用指导数据回滚劳务队数据专管员数据实名制数据工资考勤数据数据处理服务日常使用支撑农民工系统技术指导用户分配权限用工台账考勤表工资发放表退场表公路水运建设排查表短信接收使用不便存在缺陷业务优化调整设计界面和流程需求对接接口优化调整系统测试部署上线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监测使用情况系统应用服务是否正常运行恢复操作监控并发锁等级保护测评备案网络安全攻防演练运行维护现场维护远程维护远程技术系统功能优化升级开发系统始终满足业务管理使用需求系统设计升级改造线上培训问题解答文件整理问题追踪系统优化
金额
24.7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9/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003-20220927-1613
预算金额25万元
招标公司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科技信息中心
招标联系人彭敏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凌敏18908477526
中标公司长沙高新开发区喻邺科技有限公司24.75万元
中标联系人曾灵通0731-88770281
公告正文
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信息报送及监管系统数据处理及运维中标(成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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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年9月29日 |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科技信息中心的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信息报送及监管系统数据处理及运维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于2022年09月27日结束,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 |||||||||||||||||||||||||||
采购项目名称: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信息报送及监管系统数据处理及运维 | |||||||||||||||||||||||||||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2]002956号 | |||||||||||||||||||||||||||
代理机构名称: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编号:3003-20220927-1613 | |||||||||||||||||||||||||||
预算金额:250,000.00元 | |||||||||||||||||||||||||||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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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来源 | |||||||||||||||||||||||||||
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 |||||||||||||||||||||||||||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 )供应商库抽取 (√ )采购人、专家推荐 | |||||||||||||||||||||||||||
2、采取采购人、评审专家推荐方式的推荐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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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 |||||||||||||||||||||||||||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 |||||||||||||||||||||||||||
()政策功能执行。 | |||||||||||||||||||||||||||
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及主要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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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 |||||||||||||||||||||||||||
收费标准:1.5% | |||||||||||||||||||||||||||
代理服务费总金额:3750 元 | |||||||||||||||||||||||||||
五、单一来源采购协商小组成员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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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产生方式注明是随机抽取或自行选定;参与过程注明是确定供应商、谈判或全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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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质疑 | |||||||||||||||||||||||||||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
1、采购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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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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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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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农民工运维--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发售定稿).zip农民工运维--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发售定稿).zip
委托代理编号:HNZJC2022-FW(C1)-672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2]002956号采购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科技信息中心采购项目名称: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信息报送及监管系统数据处理及运维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政府采购
协商须知前附表2第二章协商须知2第一章协商通知1目录二〇二二年九月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二、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29一、协商响应声明26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24第四章采购需求19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11协商须知正文5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37七、成本测算表36六、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34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33四、服务方案32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30
2、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8层)。1、请你单位于2022年9月20日起至2022年9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7:00(北京时间),持协商通知、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详细地址)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科技信息中心的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信息报送及监管系统数据处理及运维服务(2022-2023年度)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你单位参加协商。长沙高新开发区喻邺科技有限公司:第一章协商通知九、最后报价38
电话:0731-88770281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西路199号采购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科技信息中心5、联系方式:4、你单位收到协商通知后,请于2022年9月26日17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参加单一来源采购。3、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向本项目采购人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超3750元。
传真:0731-84169656电话:0731-84169660联系人:王建会、凌敏、刘浩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彭敏
协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协商须知银行帐号:431625000018010063723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湘府路支行户名: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协商须知前附表。2.定义1.1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仅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二章“协商须知前附表”(简称协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一、说明协商须知正文
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4“采购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3“供应商”是指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参加单一来源协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协商须知前附表。
(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1供应商应符合协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
5.采购进口产品4.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授权委托(2)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l)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第一章协商通知6.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组成:6.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5.2本章第5.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单一来源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协商。5.1除协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单一来源采购活动。
7.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作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7.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二章协商须知
9.响应文件的组成8.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8.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小组就有关协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响应内容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8.一般要求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4)服务方案(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2)保证金(1)协商响应声明9.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0.报价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9)最后报价(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7)产品成本测算表(6)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11.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11.供应商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0.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协商须知前附表。10.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0.2供应商应按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10.1供应商应当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和范围报价。报价货币为人民币,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供应商在本章第1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2.4发生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2.3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合同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2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2.1协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应按协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协商须知前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3.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2.保证金
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3.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收。供应商同意该要求,将要求其相应延长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保证金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3.1除本章第12.1项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为六十天,从本章第1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文件截止之日起算。13.响应文件有效期(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定合同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
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4在协商过程中,应采购小组要求而递交的补充或修改响应文件,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14.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14.2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14.1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协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副本数目。
17.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1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协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协商地址。17.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16.2在本章第1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6.1供应商在本章第1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通知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该通知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1响应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保证金形式或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19.1采购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无效响应,供应商应进行补充或修改,使之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19.响应文件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18.1协商程序:对响应文件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的澄清;协商;推荐成交供应商。18.协商程序五、协商采购
20.2错误修正的原则: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大、小写有出入,以大写为准;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按上述原则修正的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20.1采购小组在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响应文件的澄清(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2)未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1.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高于同业同期平均价格(市场平均价)的,采购小组可视情况接受或不接受。供应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且未超过采购预算,则应确认成交,但采购小组应出具相关书面材料说明接受该报价的理由,并报财政部门备案;采购小组不接受的,采购小组应出具相关书面材料说明的理由,采购终止。21.3商定价格,供应商可以多轮报价。对于能准确掌握同类项目同业同期平均价格(市场平均价)的,采购小组可要求供应商报出不超过市场平均价的合理价格;不能准确掌握市场价格的,双方可按供应商价格清单及说明协商价格,并以供应商近期其他中标或成交项目合同作为价格协商参考依据。21.2协商采购需求,采购小组可以组织多轮协商。在每一轮协商中,采购小组可以根据协商情况,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补充资料。21.1在协商过程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若有实质性变动,采购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协商的供应商。21.协商20.3供应商应按采购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3.1协商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次协商终止:23.协商终止22.1采购小组与供应商进行价格协商,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基础上,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22.推荐成交供应商21.5采购终止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24.1采购小组成员以及与协商工作有关的人员对协商情况以及协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保密。24.保密要求23.2采购小组应将协商终止理由通知供应商。(3)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7.成交通知26.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26.询问25.1协商结束后,成交结果信息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指定的媒体名称见协商须知前附表。25.成交信息的公布
28.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28.签订合同27.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27.3项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保证金不予退还。27.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十日内,应按照协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27.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0.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企业信用查询见协商须知前附表。30.其他规定29.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协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29.采购代理服务费七、其他规定28.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分包成交项目。
供应商(乙方):采购人(甲方):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科技信息中心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信息报送及监管系统数据处理及运维服务(2022-2023年度)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0.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其他规定见协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人(委拖方,甲方):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科技信息中心合同双方基本信息签订地点:湖南省长沙市签订日期:2022年月日采购人合同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号:湘财采计[2021]002956
项目联系人电子信箱:1043014556@qq.com项目联系人电话:0731-88770281项目联系人:彭敏传真:0731-88770456法定代表人:颜志欣通讯地址:长沙市湘府西路199号(湖南省交通运输厅11楼)
项目联系人:传真:电话: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开发区麓谷大道662号供应商(承包人,乙方):长沙高新开发区喻邺科技有限公司
2.采购方式:单一来源1.采购组织形式:委托采购一、项目基本信息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采购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项目联系人电子信箱:联系人电话:
(1)提供5×8小时电话响应(紧急情况下无论周末或节假日保证7×12小时响应)。对于必须派人到现场解决的问题,保证在收到现场服务通知后,3小时内到达服务现场。3.服务要求:2.服务方式:包括包括电话、QQ、邮件、网络远程服务、常驻现场服务等。1.服务内容:日常数据共享问题处理、日常系统数据处理与技术支持服务、系统使用培训支持、省厅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技术支撑、系统功能小型优化升级、系统日常运维、网络安全运维、运维文档管理等工作。二、乙方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要求及人员安排3.标的名称: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信息报送及监管系统数据处理及运维服务(2022-2023年度)
服务期限:2022年9月日~2023年8月31日。三、服务期限、地点4.服务人员安排:(3)安排2名技术人员主要负责支持驻场人员解决复杂技术问题,同时根据用户需求进行系统功能小型优化升级开发工作等。(2)安排2名驻场人员,1名长期驻场服务,1名根据需要不定期驻场服务,主要承担数据运维并协助审批数据处理。要求:熟悉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信息报送及监管系统,熟悉各相关业务流程,熟悉各系统数据共享流程,熟悉系统运维工作,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及沟通分析能力。负责处理数据处理工作、日常运维工作、现场的技术支持、线上培训及问题解答、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相关文件整理。
1.对信用系统提供的共享数据中存在项目信息重复、数据指标缺项等问题进行人工调整修正,同时将问题反馈给信用系统。(一)日常数据共享问题处理五、具体服务内容本合同总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元(¥)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上述总服务费用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四、服务费用服务地点: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3.指导行业管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用户配置各级单位、各标段、各工区/劳务队的用户和角色。2.指导各在建项目用户录入劳务队数据、专管员数据、实名制数据、工资考勤数据等。1.向各级行业管理单位用户反馈存在的数据问题,并及时协助用户处理,确保系统数据实时可用。(二)日常系统数据处理与技术支持服务3.及时向厅业务主管处室汇报系统数据对接情况、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分析、评估和处理情况。2.分析并解决与省人社厅“欠薪预警平台”对接过程中存在的数据同步失败问题(需每日查看数据同步日志并及时处理)。
(四)省厅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技术支撑安排人员向各级行业管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供系统线上使用操作培训和远程指导,并提供培训相关电子资料。(三)系统使用培训支持6.通过QQ、微信、电话等方式为各级用户提供日常在线技术支持和远程协助。5.协助施工单位处理用户实名制认证设备异常、系统访问受限等情况。4.协助施工单位处理用户错报、操作失误导致数据被锁定等情况。
(六)系统日常运维满足厅业务主管处室需求,对系统功能进行小型优化升级,包括对因用户需求变动引起的小型功能修改、优化完善。(五)系统功能的小型优化升级3.配合省人社厅“欠薪预警平台”数据对接,为省厅督办欠薪案件提供技术及数据支撑。2.为交通建设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日常、半年度、年度考核、交通系统项目迎国检等提供技术及数据支撑,并配合相关资料及报告编写。1.向省厅农民工工资支付日常管理提供数据统计和分析。
6.甲方或厅业务主管处室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5.系统突发事件的诊断、排除。4.定期对系统检查、运行、使用情况等编制月报和年报,并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3.系统问题修复:包括系统操作指导、因系统缺陷导致的各种BUG的修复、因误操作导致的数据错误维护等。2.数据库性能及应用情况定期监测。1.系统服务器进行定期检查。
1.定期编制和发布系统运维报告(月报、年报等);(八)运维文档管理(3)配合甲方完成等保测评等相关工作。(2)按省厅要求对系统所使用的软件、中间件等进行安全升级,修补系统漏洞。(1)服务器定期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检查系统是否有病毒或木马入侵,检查系统文件是否被破坏或侵入。(七)网络安全运维
3.乙方随意更换运维服务人员,或不能有效地履行运维职责,甲方将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换不称职或严重失职的驻场工作人员。1.甲方应为乙方开展运维服务提供必要的协调与联络。甲方确定项目负责及联系人为:彭敏,电话0731-88770281。(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2.功能模块优化升级文档,包括:需求确认单、功能开发过程资料、新增功能确认文档等。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服务人员不得对运维过程中获悉的数据及资料进行增删、修改、复制传送、记录等。3.乙方服务人员服务完毕后,必须得到甲方对服务情况的检查和认可。2.乙方在甲方现场工作期间须遵守甲方的工作规章制度。1.乙方应在合同授权范围内开展审批数据处理及系统运维服务工作,履行相应的职责,接受甲方的指导,并承担因乙方过失而造成经济损失。乙方确定项目负责及联系人为:,电话。(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4.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用。
10.乙方应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科技信息中心信息化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按时向甲方提交月报、年报,并做好各种报告的记录。9.按合同约定向甲方申请支付服务酬金。8.乙方不承担因系统各用户非法操作、感染病毒、硬件出现故障等导致的系统数据混乱、丢失等责任,但应为系统及数据的恢复提供相关协助。7.乙方不得与第三方串通损害系统各用户及甲方利益。6.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若需要更换时,必须事前提出同等或资质更高的人员报甲方批准;接受甲方提出的人员更换要求,并在接到通知的3日内选派资格和经验为甲方接受的人员替换。5.乙方除向甲方提供本协议中规定的服务外,有义务对系统各用户在使用本系统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提供培训及指导。
开户银行:户名:3.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2.支付单位: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科技信息中心(国库集中支付)。1.支付条件及支付额度:合同生效且相应财政预算资金到位后,甲方凭乙方出具的正规发票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至合同总额的100%。七、费用支付
十、验收的标准和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著作权、专利权、技术成果、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但合同签订前乙方已经拥有的知识产权和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使用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不属于甲方所有。九、知识产权成果归属乙方应按规定严格做好保密工作,未经甲方许可,在运维服务期间及运维结束后,乙方不得将运维过程中获悉的任何资料及数据擅自复印、修改,或向第三方透露、转让、提供版权或所有权,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本项目信息系统的源程序,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及经济赔偿责任。保密权利义务由双方另行签署《保密协议》。八、保密账号:
2.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1.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十二、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升级开发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造成的原因除外)。十一、风险责任的承担供应商按合同要求开展升级及运维服务,服务期结束后,采购人及厅农村处未对供应商的服务提出异议则视同验收通过。
1.本合同内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十三、争议的解决4.乙方出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在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违约金。违约金的承担方式不影响发票开具,乙方仍应以合同约定的金额开具发票。3.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或科技信息中心(盖章)甲方: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乙方:(盖章)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双方在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信息报送及监管系统数据处理及运维服务(2022-2023年度)(以下简称为“本项目”)进行合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关于稳步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的任务要求,以及部省对数据交换共享保障数据主权、安全方面的要求,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保密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乙方:甲方: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科技信息中心保密协议授权人(签字):授权人(签字):
3.本项目所有保密信息,乙方仅对保密信息在甲方书面许可情况下具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知识产权及解释权。2.保密信息仅用于本项目的合作,保密信息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批准,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以任何形式或任何方式把保密信息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披露、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公开,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协议的存在或本协议的任何内容。1.双方应严格遵守本保密协议。二、保密义务2.保密信息内容为合作过程中交予和产生的各种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软件系统的体系结构、源代码、执行代码、账号及口令、配置文件、数据库内容、业务核心数据及业务流程、各业务系统相关数据和信息、各类用户信息、公文数据、技术秘密、技术方案、技术指标、技术报告、技术文档、研究开发记录、检测报告、实验数据、图纸样品、数据模型、操作手册、研发计划、预测、策略、规范、实际或潜在业务活动的信息、财务事项等技术、业务上的信息;相关的函电、财务资料、管理决策、情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以及项目协议本身、本协议、双方拟签订的合作备忘录、合作意向书、合同等应被视为保密的信息。1.保密范围是指在本项目合作的范围内、由本协议甲方(以下或称“披露方”)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或以样品、范本、计算机程序或其它形式)向本协议乙方(以下或称“接受方”)披露的任何信息和资料,以及乙方在工作中接触到的一切本项目的信息和资料。
9.乙方及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保密人员禁止私自制作、复制、使用保密信息;禁止以任何手段或方式对外披露保密信息。8.乙方及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保密人员不得对外公布本项目下应用软件代码存在的安全漏洞。7.乙方及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保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合作过程中存在设置软件后门、恶意代码、病毒代码等影响甲方保密信息安全的行为。6.乙方参加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与乙方签有正式的保密协议或由本人签字的保密承诺书,并且该人员在知晓保密信息前应已充分了解本协议的内容。5.乙方应当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其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或顾问遵守本协议规定;乙方人员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或虽未直接披露保密信息,但依据保密信息的内容向第三方做出任何建议、提示,都被视为乙方违反本协议。4.乙方仅能向参与甲方相关项目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雇员或顾问)披露保密信息。
1.甲方所涉及的保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对本系统进行验收和直接维护的人员及因其他可以接触到乙方保密信息的相关人员。四、保密人员2.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权力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1.非由于一方的原因已经为公众所知的;三、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10.在项目完成后或甲方要求时,乙方应返还保密信息的所有原件、复印件、复制品、及所有其它载有保密信息的载体,或依甲方的要求,销毁了上述保密资料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处分任何书面的或其它有形保密信息。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不论是否造成甲方实际损失,每次应向甲方承担人民币50000元违约金。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的或被相关部门通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项目合同,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六、违约责任自甲方第一次向乙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之日后起直至该保密信息合法公开时止,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如果所涉及的保密信息依照国家主管机关或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相关规定。五、保密期限3.作为保密责任主体,双方均对本协议所列的各自所属的保密人员违反保密协议的行为承担责任,不论上述保密人员在违反保密协议时是否与保密责任主体存在人事或业务关系。2.乙方所涉及的保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过程中乙方研发人员、维护人员及其他可以接触到甲方保密信息的人员。
科技信息中心(盖章)甲方: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乙方:(盖章)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1.即使本项目合同期满或被终止,或双方的合作关系被终止,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应持续有效,直至该等保密信息根据本议“五、保密期限”而不需保密为止。七、其他
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信息报送及监管系统(简称“农民工监管系统”)通过PC端与“湘交农支”APP相结合,主要实现对全省在建项目(高速公路项目、水运工程项目、国省道项目、农村公路项目)农民工实名制采集、考勤管理、工资管理、投诉管理等农民工管理相关工作,并实现了各类管理信息相关报表。省、市、县管理单位可以实时查看各项目农民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管。(一)应用系统概述一、项目概况第四章采购需求授权人(签字):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或
服务内容为日常数据共享问题处理、日常系统数据处理与技术支持服务、系统使用培训支持、省厅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技术支撑、系统功能小型优化升级、系统日常运维、网络安全运维、运维文档管理等工作。(二)服务内容该系统于2020年建成并投入使用,2021年又根据省厅相关要求从实名制采集、审核流程等方面进行了升级完善,并开发建设了“湘交农支”App。通过系统互联同享及手机APP功能,建立了全链条、全流程、多环节的多系统综合治理体系。系统与省人社厅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指挥平台互联共享,实现了推送项目信息、单位信息、用工信息、实名制信息、考勤信息等,并接收农民工工资流水信息等联动功能。系统与湖南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两套系统互联同享,实现了获取项目信息、标段信息、单位信息,避免各项目重复录入,并实现了信用管理数据推送。
3.运维服务目标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相关业务主管处室要求、业务管理实际需求或相关用户意见建议提出小型升级完善要求,及时完成相关升级开发,确保系统始终满足业务管理使用需求。2.系统小型升级目标通过日常的数据处理、技术支持服务等方式,监管数据质量,修正数据指标,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支撑,确保系统数据的真实、准确,保障提供给省人社厅“欠薪预警平台”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保障系统各业务流程环节畅通,并同时保障省厅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1.数据处理服务目标(三)服务目标
二、数据处理及运维服务技术要求(4)实现系统运维文档的规范管理;(3)确保系统信息安全可测可控;(2)确保系统部署环境(服务器、网络、系统支撑软件等)的安全稳定,以保证系统各项功能在实际应用环境中的正常使用;(1)确保数据接口的正常运行,实现多系统业务数据的有效互联共享;通过定期巡查、功能完善等方式,确保系统在稳定、安全的环境中正常运行,根据用户要求进行细节调整与完善功能。具体包括:
同时需向业务处室汇报系统数据对接情况,对人社厅工资预警平台的数据和信用系统数据反馈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估和处理,并开展对应的数据处理工作。当前农民工监管系统与省人社厅“欠薪预警平台”实现了数据互联共享,农民工监管系统推送项目信息、单位信息、用工信息、实名制信息、考勤信息等;省人社厅“欠薪预警平台”将农民工工资发放流水信息共享给农民工监管系统。共享过程中,会因为网络、数据指标格式等导致数据同步失败,为了确保系统能够正常使用,需要联合省人社厅“欠薪预警平台”的技术人员一起排查问题,检查系统的数据同步接口,处理完后,重新将未同步的数据开启同步操作。若因数据指标格式问题导致的数据共享失败,需要分析到具体问题后,联系系统用户将数据指标修正补齐。为保障数据共享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每日需要对于数据同步日志进行查看与分析处理。因农民工监管系统与湖南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项目信息、标段信息、单位信息等有共性,为避免农民工监管系统基层用户重复录入数据,每个新开工的交通建设项目初始化数据通过信用系统数据同步接口获取,但常因信用系统用户操作导致信用系统共享给农民工监管系统的数据存在项目信息重复、数据指标缺项等问题,需要人工干预进行调整修正,同时联系信用系统技术人员进行同步修正。1.日常数据共享问题处理数据处理及运维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日常数据共享问题处理、日常系统数据处理与技术支持服务、系统使用培训支持、省厅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技术支撑、系统功能小型优化升级、系统日常运维、网络安全运维等。(一)数据运维
(4)协助处理对施工单位用户错报、操作失误导致数据被锁定等情况进行数据回滚(农民工退场、工资考勤数据等)。(3)指导行业管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用户通过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信息报送及监管系统配置各级单位、各标段、各工区/劳务队的用户和角色。(2)指导在建项目(高速公路项目、水运工程项目、国省道项目、农村公路项目)的用户通过系统录入劳务队数据、专管员数据、实名制数据、工资考勤数据等。(1)向省、市、县三级行业管理单位用户反馈系统中项目数据问题,通过日常检查和分析,判断系统的数据是否正常,向行业管理单位用户反馈数据问题,及时协助项目用户处理,确保系统数据实时可用。日常对自身系统产生的业务数据进行维护,系统业务数据包括:基础数据,如项目信息数据(目前全省在建项目135个)、标段信息数据(目前全省在建标段259个)、单位信息数据、农民工实名制数据、农民工每月考勤、工资发放流水数据、薪资投诉数据等。具体数据处理与技术支持工作如下:2.日常系统数据处理与技术支持服务
(三)系统功能的小型优化升级省厅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技术支撑工作主要包含为省厅业务处室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日常工作提供数据统计和分析,为省厅对交通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日常、半年度、年度考核提供数据支持和人员支持、信息化技术支撑、资料整理汇编及报告编写技术服务,为交通系统项目迎国检提供技术支持和数据处理服务,安排技术参与于省人社厅“欠薪预警平台”数据对接需求分析会和技术交流会,为省厅督办欠薪案件提供技术信息化数据支持等。系统使用培训,因为交通项目的特殊性分散在各市州,开工时间不一,而农民工监管系统每年新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用户以及因项目管理需要人员调整变化的新用户都需要提供系统使用培训,故需要提供一对一的线上系统使用培训,并根据功能优化情况编制更新培训相关电子资料。(二)系统使用培训和省厅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技术支撑(6)日常使用支撑,受理QQ群、微信、电话咨询与解答,为省、市、县各级管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日常使用农民工系统过程中遇到的其他疑问提供在线的技术支持和远程协助工作。(5)协助对施工单位用户实名制认证设备异常、系统访问受限等情况进行技术指导和远程协助处理。
(四)系统日常运维(4)完善用户分配权限。(3)优化人员用工台账、考勤表、工资发放表、退场表格式;(2)开发年度公路水运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排查表报送功能;(1)优化调整系统短信接收功能;系统在运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使用不便、存在缺陷及业务优化调整需要进行小型优化升级的系统功能,需要重新收集客户需求,经客户确认同意后,设计界面和流程,在不影响系统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组织技术进行需求对接、接口优化调整、系统测试、部署上线等工作系统功能的优化升级。主要包括:
6.执行客户交办的其他系统相关的技术支持和运维工作。5.定期对系统检查情况、系统运行、使用情况等编制月报和年报,并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4.日常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包括系统应用服务是否正常运行,系统的负载情况、系统日志运行日志分析、系统登录是否存在异常用户等。3.对于系统数据库进行备份和恢复操作。2.定期对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信息报送及监管系统数据库应用的监控:监控数据库应用的运行性能,包括数据库并发用户、并发锁、共享内存的使用等;1.定期对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信息报送及监管系统所使用的服务器进行检查,包括系统运行是否正常、服务器CPU使用是否正常、服务器内存使用是否正常、服务器磁盘存量大小是否满足应用需求。
1.定期编制和发布系统运维报告(月报、年度等);(六)运维文档3.配合省厅组织的等级保护测评及备案、网络安全攻防演练等相关工作。2.根据发布的安全通知,对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信息报送及监管系统所使用的软件、中间件等进行安全升级,修补系统漏洞。1.定期对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信息报送及监管系统所使用的服务器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检查系统是否有病毒或木马入侵,检查系统文件是否被破坏或侵入。(五)网络安全运维
本项目的运行维护和技术服务的方式主要以现场维护为主,远程维护为辅。1.服务方式四、服务方式及要求三、项目清单2.功能模块优化升级文档,包括:需求确认单、功能开发过程资料、新增功能确认文档等。
运行维护组需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实际得需求,制定相应运维和技术服务支持计划,计划将具体指导整个运行维护阶段得工作实施及推进。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将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与完善。结合定期(每月月报、年报)提交的运行维护管理情况总结,对下一步计划实行有效得调整与改进。3.服务计划安排2名技术人员主要负责支持驻场人员解决复杂技术问题,同时,根据用户需求进行系统功能小型优化升级开发工作。根据运维内容及规模,安排2名驻场人员,其中1名人员常驻省交通运输厅现场,按照省厅工作时间开展数据处理及运维服务,1名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驻场(包括在国检、省检、年度督查等农民工工资检查的特殊时期,协助处理用户使用指导等工作)。要求:熟悉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信息报送及监管系统,熟悉各相关业务流程,熟悉各系统数据共享流程,熟悉系统运维工作,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及沟通分析能力。负责处理数据处理工作、日常运维工作、现场的技术支持、线上培训及问题解答、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相关文件整理。2.服务成员与分工委派专业的技术支持工程师到项日现场提供服务。工程师置身现场环境,能够更加细致入微的体验系统运行情况,与客户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探讨,能够更为可靠、有效地进行故障预测、问题追踪、异常排除、系统优化;并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提供及时业务技术支持服务。
见《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六、其他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五、付款运维服务单位应设立7×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受理客户系统故障申告、技术咨询。在收到客户系统故障通告后,运维服务单位必须按要求及时响应处理。4.服务要求
二、保证金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协商响应声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
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附件5:服务方案说明四、服务方案附件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3: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附件8:产品成本测算表(供应商为代理商填写)产品成本测算表附件7:分项价格表附件6:报价一览表六、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信息报送及监管系统数据处理及运维服务(2022-2023年度)封面正本/副本正本/副本九、最后报价
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2]002956号响应文件
一、协商响应声明二〇二二年月日供应商名称: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一、我方同意在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根据贵方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信息报送及监管系统数据处理及运维服务(项目名称)的协商邀请(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2]002956号;采购代理编号:HNZJC2022-FW(C1)-672,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六、我方承诺在参与协商过程中,若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第五十四条规定之情形,我方同意接受条款规定作出处罚。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四、我方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三、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包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承诺接受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2、受到2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1、受到刑事处罚;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附件1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主营:;兼营:。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注册地址:注册号:
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5)询问、质疑、投诉等相关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附件2
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附件4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2、根据供应商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上的账户信息,以转账或电汇方式退还至供应商的原缴纳账户。1、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二、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注: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协商不需要本授权书
致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盖供应商单位章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特此声明!(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一)我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2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服务方案说明附件5四、服务方案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章):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第四章规定编写服务方案或服务大纲。服务方案或服务大纲应包括:(1)服务目标、范围和任务;(2)服务方案;(3)服务团队组织安排计划;(4)工作流程;(5)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6)质量保证措施;(7)合理化建议;(8)其他。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章):说明:“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报价一览表附件6六、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分项价格表附件7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