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文件修改
1、2022-2023年度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尿素水溶液(AUS32)代加工项目(招标编号:GSZ-2022-009)原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 5月 6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现修改为:“2022年 5月 7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原为:“2022年 5月5 日17:00:00 前(北京时间)”现修改为:“2022年 5月6 日17:00:00 前(北京时间)”。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的“3.1 招标内容”中注(3)原内容为:“*(3)本项目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尿素水溶液(AUS32)计划两年采购数量约为10000吨,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增减所需产品的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数量为准,结算价格按照各品目产品中标单价和实际数量结算,招标人不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实际采购量及配送频次,中标人应无条件同意,且继续履行其原有的一切承诺。至合同有效期满,中标人的供应商资格即行终止。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由此可能导致的各种风险。”
现修改为:
“*(3)本项目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尿素水溶液(AUS32)计划两年采购数量不低于10000吨,未满10000吨按10000吨采购,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所需产品的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数量为准,结算价格按照各品目产品中标单价和实际数量结算,招标人不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的配送频次,中标人应无条件同意,且继续履行其原有的一切承诺。至合同有效期满,中标人的供应商资格即行终止。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由此可能导致的各种风险。”。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10.1条招标代理服务费原内容为:“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合同包中标人支付,合同包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货物招标”收费标准计算后计费,招标人在结算时不再另行支付该笔费用,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注:中标人中标价按品目号1“中标单价”×10000000×0.917计算,本数量仅为计算招标代理费使用,不保证中标人的签约合同数量和招标人的实际采购数量,请投标人自行考虑项目风险。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现修改为: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为人民币70000元,招标人在结算时不再另行支付该笔费用,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4、除上述内容修改外,其他内容不变。
二、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及补遗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遗书为准。
本补遗书将同时在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网址:http://www.jszhaobiao.com.cn)、福建省国资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ygcg.fjcqjy.com/)、福 建 省 高 速 公 路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门 户 网 站(网址:http://www.fjgsgl.com)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福建省高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