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124-00002
预算金额11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30
公告正文
   (法库县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提升改造PPP项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法库县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提升改造PPP项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24-00002
项目名称:法库县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提升改造PPP项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00,000.00
最高限价(元):1,1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采购需求:
法库县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提升改造PPP项目服务。
编制PPP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PPP合同体系、协助项目入财政部管理库及发改委PPP项目库、参与PPP合同谈判、辅助PPP合同签订等工作。
项目建设内容涉及道路、背街小巷改造、管网更新及河道治理等。
 
序号
主要工作
工作内容
备注
1
编制可行性论证报告
编制PPP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主要从项目可行性及是否适宜采用PPP模式方面进行分析与论证。
 
2
编制实施方案
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背景、项目概况、项目运作方式、项目交易结构、回报机制、项目风险分配、付费机制、绩效考核、项目合同体系、监管架构、项目核心边界条件、项目公司组织架构部分等。
 
3
编制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编制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4
编制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
编制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对项目的财政责任支出进行测算,对项目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进行测算,论证项目是否适宜采用PPP模式运作。
 
5
编制PPP合同体系
起草编制合作协议或PPP项目合同(草案)、PPP项目合同(正式版)或承继协议。
 
6
协助政府草拟项目审批所需要的授权、请示、批复等。
在签订PPP项目正式合同前协助实施机构草拟项目审批所需要的授权、请示、批复等。
 
7
负责编制入库自评报告
负责编制入库自评报告。
 
8
配合项目的社会资本采购工作
咨询机构应将本项目经批复的实施方案提供给社会资本招标代理机构,并在本项目社会资本采购阶段配合实施机构解答参与投标的潜在社会资本对实施方案内容的疑问。
社会资本采购代理服务单位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本次中标单位只是配合。
9
协助项目进入财政部管理库及发改委PPP项目库
协助项目进入国家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及全省PPP项目信息监测服务平台系统并公示。
 
10
参与PPP合同谈判
全程参与PPP项目合同谈判过程。
 
11
辅助PPP合同签订
依据采购结果及谈判结果,调整PPP合同内容并辅助《PPP项目合同》签订。
 
12
配合项目的融资
配合与金融机构的融资对接,在融资期间针对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出具本项目的报告内容为金融机构进行解释和答疑。
 

 
★二、成果文件提交时间节点要求
1、PPP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PPP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的编制;
2、物有所值评价报告:PPP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获批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的编制;
3、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PPP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获批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的编制;
4、PPP项目实施方案:PPP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获批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PPP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
5、PPP项目入库:PPP项目实施方案获得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入库填报申请工作;
6、PPP项目合同:PPP项目实施方案获得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PPP项目合同草拟工作,并协助实施机构完成合资协议、公司章程的审核。
★三、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及条件: 
1、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实施方案通过政府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
2、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
★五、验收
验收标准: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
验收程序:按行业程序验收。
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1、PPP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PPP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的编制; 2、物有所值评价报告:PPP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获批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的编制; 3、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PPP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获批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的编制; 4、PPP项目实施方案:PPP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获批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PPP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 5、PPP项目入库:PPP项目实施方案获得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入库填报申请工作; 6、PPP项目合同:PPP项目实施方案获得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PPP项目合同草拟工作,并协助实施机构完成合资协议、公司章程的审核。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3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1月2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法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法库县人民政府E区7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确保电子文件和备份文件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法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沈阳市法库县法库镇兴法东路22号
联系方式: 024-87012260 (工作时间)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东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桃仙镇全运五路33号安拓国际产业园A31号楼-2门
联系方式: 024-31092775(工作时间)
邮箱地址: lndazb@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东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0 1430 0080 5252 1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彤
电  话: 024-31092775(工作时间)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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